【編者按】據中國中醫藥網報道,2024年11月29日,由北京大學哲學系、北京大學高等人文研究院、北京市中醫藥文史研究會主辦,北京博愛堂中醫藥研究所承辦的中醫影響世界論壇(2024.11)北京大學專題會議在北京大學未名湖畔舉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改革發展專家咨詢委員會顧問洪虎出席,并以《對中醫藥及其發展的一些淺見》為題發表演講。經作者授權,現將其發言提綱發布如下,以饗讀者。
——在“中醫影響世界論壇(2024.11)北京大學專題會議”上的發言提綱
一、什么是中醫藥
中國傳統醫藥簡稱中醫藥。中國傳統醫藥又被稱為中華傳統醫藥,表明中醫藥是與中華文明相伴而生,是中華民族繁衍生息的健康保障手段。為了以示與泊來品西醫藥的區別,中醫藥又稱中國固有醫藥。因中醫與中藥同源同理,中醫藥有時又統稱為中醫。
(一)中醫藥的定義
要了解中醫藥,首先要了解傳統醫藥。
世界衛生組織把傳統醫學定義為:利用基于植物、礦物的藥物,精神療法,肢體療法,治療、診斷和防止疾病或者維持健康的醫學。傳統醫學包括中國傳統醫學、印度傳統醫學、古希臘-羅馬傳統醫學、古埃及傳統醫學、阿拉伯傳統醫學、玻利維亞(拉丁美洲)傳統醫學以及其它傳統醫學等。
傳統醫學是有別于現代醫學主流體系的醫學部分,它包括現代醫學產生前的古代醫學,還包括當代未能納入現代醫學體系的其他醫學。
世界衛生組織在《2002-2005傳統醫學戰略》中指出“傳統醫學是傳統中醫學、印度醫學及阿拉伯醫學等傳統醫學系統以及各種形式的民間療法的統稱。”
從以上世界衛生組織對傳統醫學定義中可以看出,它并不是按現有世界各個民族劃分的民族醫藥的統稱。而誕生于古代、防止疾病或者維持健康、“傳統”乃至于“民間”等都是中醫藥不可缺少的特性之一。
我國《中醫藥法》對中醫藥的定義是:“本法所稱中醫藥,是包括漢族和少數民族醫藥在內的我國各民族醫藥的統稱,是反映中華民族對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認識,具有悠久歷史傳統和獨特理論及技術方法的醫藥學體系”。這個定義包括兩部分內容,第一部分內容說的是,中醫藥“是包括漢族和少數民族醫藥在內的我國各民族醫藥的統稱”,這是對中醫藥根本屬性的定位;第二部分內容說的是,中醫藥“是反映中華民族對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認識,具有悠久歷史傳統和獨特理論及技術方法的醫藥學體系”,這是對中醫藥特點的定性。對于這個定義的第一部分內容,我認為值得商榷和斟酌,理由為:一是將我國《憲法》表述的通俗易懂的、世界衛生組織通常采用的“傳統醫藥”的表述,改為了含義不清、容易引起歧義的“民族醫藥”的表述,并未揭示“傳統醫藥”的根本屬性;二是民族是一個歷史范疇,它是人類文明進化過程中,由人種、部落、族群、氏族等逐步演化而成的,而且是持續融合變化的,民族醫藥一般認為是民族產生后才有的醫藥,這不符合傳統醫藥的發展歷史;三是把主流的中國傳統醫藥定位為漢族民族醫藥,這不符合中醫藥的發展歷史,漢族是中國漢朝之后產生的一個民族稱謂,早在漢朝誕生之前,中華民族就有“神農嘗百草”“黃帝著內經”“扁鵲辨病蔡桓公”等事例,它們是屬于炎黃子孫、華夏兒女的傳統醫藥,不能稱為漢族民族醫藥;四是民族醫藥是按照我國現有民族稱謂劃分的,現在我國所有的民族并不是都有自己的傳統醫藥,有的尚未能形成醫藥學體系,應該視為少數民族的民間醫藥。此外,把中國主流傳統醫藥定位為漢族民族醫藥,正中了日本、韓國等一些不良分子想分享中醫藥知識產權的下懷。
我認為,中醫藥是中華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伴隨著中華文明的興起與進步,而產生與發展的,是中華民族賴以繁衍生息、綿延不斷、當代仍富有活力的中國式健康保障方式;它又是反映中華民族對生命、健康和疾病的特有認知,具有獨特知識、理論及技術方法的醫藥學體系。
(二)中醫藥的屬性定位
1. 中醫藥最根本的社會屬性是社會公益事業
(1)是中華文明綿延不斷所依賴的、中華民族繁衍生息所仰仗的社會公益健康事業。
(2)是被歷史實踐證明有效的、獨具中國特色的生存方式、生活方式和健康保障方式。
(3)是與西醫藥共同構成中國衛生醫療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為保護中國人民健康服務的。
(4)是中國政府和社會應該向公民提供的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醫藥改革的方向,是政府必須提供的醫療公共服務應該不要錢,由社會提供的有償醫療公共服務應該合理收費,不多要錢。
2. 是一類具有中國特點的、社會實踐證明有效的醫藥專業科學體系
中醫藥是中華文明從未中斷、中華民族繁衍生息始終依賴的人文科學;是中國數千年歷史發展中形成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完整理論體系和獨特臨床實踐經驗;是世界衛生組織確認的全球傳統醫療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
3. 是一項可以改善民生、拉動經濟的社會服務產業
中醫藥是中國勞動力再生產的重要保障,是社會服務的重要內容,因而它有經濟產業逐利的特點,然而,這種服務本質仍然是公益性的,不能單純以追求贏利為目的。在處理公益性和功利性關系方面,醫和藥又有不同的區別。
4. 是一種反映中國文化理念的文化現象
中醫藥的理念與技藝,不僅是世代相傳的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組成部分,而且也是現代中國文化的組成部分。中醫藥是中國優秀文化的重要載體,也是中國人文科學的重要內容。中國文化的自信,理應包括對中醫藥的自信。
中國傳統醫藥是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的一類分項名錄。“中醫針灸”“藏醫藥浴法”“太極拳”等已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黃帝內經》《本草綱目》《四部醫典》還入選了世界記憶名錄。
5. 是一類反映生命、生存和健康認知的中國哲學思想
中醫藥體現了中國特點的對生命、生存和健康的認知,主要是對客觀世界與主觀世界、自然世界與人文世界,以及對一些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方面的認知,上升到哲學高度,就是一種極具中國特色的,關于生存的立場、觀點和方法。
(三)中醫藥的分類
我認為中國傳統醫藥應該分類如下:
1. 中國主流傳統醫藥,又稱中華民族主流傳統醫藥,是以經典的中醫藥典籍——《黃帝內經》《難經》《傷寒雜病論》《神農本草經》等為理論體系的傳統醫藥。
2. 中國少數民族傳統醫藥,是按中國少數民族的傳統文化劃分的傳統醫藥。
3. 中國民間傳統醫藥,是秉承中醫、中藥的理念,運用我國各種形式的民間療法和民間偏方行醫用藥的統稱。國家《中醫藥法》第三十九條表述為“國家采取措施支持對中醫藥古籍文獻、著名中醫藥專家的學術思想和診療經驗以及民間中醫藥技術方法的整理、研究和利用”,其中就提到了“民間中醫藥”,即中國民間傳統醫藥。世界衛生組織對傳統醫學的釋義中又特別提到了“以及各種形式的民間療法”。可見,民間中醫藥應該是中國傳統醫藥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律雖然已經確認了其存在的合法地位,但是,不少人往往把它當作不合法的中醫藥來對待,并加以打壓。
4. 按照中國傳統醫藥管理的中西醫結合醫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第六章附則第三十八條規定“本條例所稱中醫醫療機構,是指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中醫、中西醫結合的醫院、門診部和診所”。這個條例雖然已經于2020年被廢止,但是并未改變中西醫結合仍屬于中醫的大范疇。中醫藥大專院校才設有中醫系、中藥系和中西醫結合系,一般的大專醫學院校是不設中西醫結合系的。這說明“中西醫結合”的要求,最早是號召西醫學中醫的,因而要到中醫院校去學,接受中醫藥的管理。
“中西醫結合”目前尚未形成成熟的系統知識、理論體系,尚不能成為與中醫、西醫相并列的獨立醫種和醫學學科。
(四)對中醫與西醫不同的認知
我認為中西醫各自之間至少有以下區別:
1. 中醫是人文醫學,西醫是技術醫學
人文醫學是伴隨著人類歷史發展而產生并興起的醫學,它不僅有深厚的文化底蘊,而且有深邃的哲學指導思想,是自古以來不斷發展的人類對生命、生存與外界環境關系的認知,是經過人類社會實踐證明有效的社會健康保障方式。
中醫是以病人為中心的醫學,西醫是以醫生為中心的醫學。中醫是醫人的醫學,治的是得病的人;西醫是治病的醫學,治的是人得的病。中醫更加符合“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理念。中醫集養生(醫未病之病)、預防(醫欲病之病)、治病(醫已病之病)、康復(醫末病之病)為一體,重視病人的自我保健作用;中醫側重對人的整體治療,專注于病人整體狀況的改善,即人的感覺、狀態和功能的平衡與協調。從這些對比中,不難看出中醫作為傳統醫學,不是應該壽終正寢,而是應該發揚光大。
2. 中醫是生命醫學,西醫是生物醫學
中醫把病人看作是有生命的、有主客意識的、在治病過程中能發揮主觀能動性的主觀世界,治病過程是客觀世界的醫生與主觀世界的病人相互交流、逐步認知、協同配合、共同完成醫療的過程,它既是醫生認識病人和疾病的過程,也是病人表達愿意接受醫生醫療服務的過程,只有醫生病人雙方密切配合,才能收到好的治療效果,中醫所謂的“信則靈”則是生命醫學的一個很大的特點。身心兼治是生命醫學的根本要求,調動病人的主客能動性是生命醫學的題中應有之義。
3. 中醫是健康醫學,西醫是疾病醫學
無論中醫或西醫,都是為人類健康服務的。但是對健康的認知卻有不同,中醫認為“體強曰健,心怡乃康”,健康從來都是包括身、心兩個方面的。中國人把基本滿足健康需求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環境的社會稱“小康”社會,說明健康也是與生活方式和生存環境有關的。中醫的健康包括衛生與養生兩個方面,衛生是保衛人的生命,衛護人的健康;養生是養護人的生命,拓展人的健康。衛生的主要任務是祛病;養生的主要任務是增壽。養生相對衛生而言,涉及人員的范圍更廣,涉及工作的內容更多。衛生與養生有機結合,才能實現“體健”與“心怡”相得益彰的健康。因而,健康的外延比衛生的外延要大,健康的內涵比衛生的內涵更豐富。健康不僅涉及到人是否有病,還涉及到人能否延年益壽。而延年益壽不僅只涉及到醫療衛生,還涉及到人的心情、心態、生活習慣、生活方式和生存環境等諸多方面。
4. 中醫是整體系統醫學,西醫是臟器組織醫學
首先,中醫把“天”“地”“人”看一個復雜的巨系統,它們相互聯系,相互作用,影響著人的健康;把“人”看成一個大系統,各種組織、臟器相互關聯,相互影響。中醫把現實世界與虛擬世界、物質世界與精神世界、主觀世界與客觀世界,用中國的哲學思想統一起來,融為一體。
其次,中醫把人看成一個整體,注重人的整體感覺、狀態和功能是否失常、失衡和失調;中醫把人體的各種臟器看成是有機聯系、相互影響的整體,不是就臟器論病,而是就功能論病,系統治療;中醫把預防、醫療、康復的過程看成一個整體。“治未病”,“三分治、七分養”,“衛生”與“養生”相結合,就是這一思想的重要體現。
5.中醫是個性化的“辨證施治”的醫學,西醫是規范化的“辨病同治”的醫學
辨證施治是中醫認識和治療疾病的基本原則,是中醫對疾病特有的一種研究和處理方法。辨證施治中的“證”指的是“證候”。在中醫理論中,證候是深刻、全面、正確地反映疾病本質的一個重要概念。辨證施治的過程包括通過四診(望、聞、問、切)以及其他手段收集的病史資料和癥狀,綜合分析、歸納,判斷為某種具體的證候,然后根據這個證候,選擇因人而異、因地而異、因時而異、因醫而異和因藥而異的相應治療方法,更具有個性化的醫療特色。
6. 中醫是一門發展中的、與系統工程論十分契合的復合科學
錢學森曾指出“系統的理論是現代科學理論里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是現代科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中醫理論又恰恰與系統科學完全融合在一起。不僅因為有中醫在中國這塊土地上的幾千年和這么多人民的實踐證明,而且另一方面,中醫的看法又跟現代科學中最先進、最尖端的系統科學的看法是一致的”。中醫更容易與現代科學理論相結合,具有引領未來醫學發展的前瞻性。
二、為什么當代還要發展中醫藥
中醫藥學是我國人民長期同疾病作斗爭的經驗總結和理論概括,為中華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卓越貢獻,功不可沒。它歷經千年而不衰,足以證明其存在與應用的歷史價值。中醫藥又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瑰寶,凝聚著中華民族的智慧,具有中國特色,自成理論體系,獨樹一幟,在世界傳統醫藥學領域具有領先地位,對整個人類健康和世界文明產生過并將繼續產生積極的影響。從歷史延續和文化傳承的層面來看,中醫是認識中華文明的重要切入點。發展中醫是歷史賦予的重托,是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的需要。中醫藥的特長和優勢,中醫藥理論體系的指導思想及其哲學內涵,非常符合現代醫藥的發展趨勢,因而,中醫藥在新時代具有極其廣闊的發展前景和旺盛的生命力。
(一)是人類對健康服務多元、多層次的需要
1. 是遵從國家《憲法》“發展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的精神,貫徹“中西醫并重”方針的需要。中西醫“兩條腿”走路,比只用“一條腿”走路穩;中西醫兩種健康衛生資源協同使用,比只用一種資源選擇性更廣。當前,需要比以往任何時期更加重視和發展仍十分薄弱的中醫藥。
2. 是我國健康事業和衛生醫療事業發展的需要。中醫的宗旨是著眼于促進人體健康,比衛生醫療只著眼于維護人體健康的范疇更廣。大健康應該是健康保障手段和健康認知理念更全面的健康。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后,健康事業的地位更加重要,需要更好地發展中醫。
(二)是彌補西醫不足的需要
1. 中醫具有西醫不具備的特點和優勢,是一種可供中國人選擇的另一類衛生醫療資源。世界衛生組織早已認定“人類健康離不開傳統醫藥”,難道中國人的健康能夠離開中醫藥嗎?
2. 總體而言,治療相同的病例,一般中醫比西醫醫療費用相對低廉。選擇健康模式或者衛生醫療模式,除了考慮其有效性以外,還要考慮其發展的可持續性和社會的承受能力。當前,醫保費用入不敷出的矛盾,已經成為世界性的難題。我認為,這與普遍單一采用西醫藥的衛生醫療模式有關,需要從發揮中醫藥“簡便驗廉”優勢的模式中探索出一條新路子。
3. 世界衛生組織認定的新世紀西醫發展的趨勢,正是中醫具有的長處。1996年世界衛生組織提出《迎接二十一世紀的挑戰》報告。報告指出“二十一世紀的醫學將從疾病醫學向健康醫學發展;從重治療向重預防發展;從對病源的對抗治療向整體治療發展;從對病灶的改善向重視生態環境的改善發展;從群體治療向個體治療發展;從生物治療向心身綜合治療發展;從強調醫生的作用向重視病人的自我保健作用發展;從以疾病為中心向以病人為中心發展”。這反映了國際上對西醫二十一世紀發展趨勢的一種共識,同時也揭示了西醫的短板和弱項,表明西醫也需要與時俱進地發展,而其目標,恰恰是與中醫的理念高度契合,證明中醫是大有發展前途的醫學,是具有戰略前瞻性的醫學,需要更自覺地發展中醫。
(三)是充分挖掘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資源,為現代化建設服務的需要
中國式的現代化是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化,是由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支撐的現代化。中醫藥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種重要的文化資源,需要利用它為現代化建設服務,既增添現代化的中國特色,又增加中國實現現代化的助力。
(四)是中華民族復興的需要
中醫是中華民族特有的生存方式、生活方式和健康保障方式。中華文明五千年綿延不斷,中華民族繁衍生息健康發展,中醫藥發揮了重大的作用。中華民族的復興理應包括中醫藥的復興;中國文化的自信也應包括中醫藥的自信;中國人口的大健康不能缺少中醫藥提供的健康保障。實現中華民族百年復興的夢想,必須復興中醫藥。
(五)是發揮中醫藥在防治突發疫情中的獨特作用和優勢的需要
中國防控新冠疫情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中醫藥的貢獻有目共睹。抗疫是一個長時期的任務,必須增強抗疫的有效性,降低抗疫的成本,減少救治的副作用,這些都需要更快地發展中醫藥。同時,中醫藥是中國的“獨門武器”,可以對抗西方醫藥壟斷資本對中國醫藥的控制和侵襲,在防控重大疫情的問題上這一點至關重要,萬萬不可掉以輕心。
(六)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與健康共同體貢獻中國智慧的需要
人類只有一個地球,各國共處一個世界。中醫藥是反映中華民族對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認識,是生存方式、生活方式和健康保障方式的中國式智慧。習總書記提出的人類未來發展“中國方略”,當然應該包括中醫藥在內。發展中醫不僅是中國的需要,而且也是世界的需要。當前,世界各國正在逐步重視發展中醫藥,特別是在探尋經絡存在與應用、非藥物治療(如針灸)和中成藥開發方面,有的已經走在我們前頭,國內業界一些專家已經表達了對今后學習純中醫,可能要去國外學的擔憂。我國需要增強緊迫感和自信心,加快發展中醫藥的步伐。
三、怎么發展中醫藥
(一)中醫藥發展之“謂”
目前,有關中醫藥發展有多種提法:
1. 發展中醫藥。《憲法》第21條“發展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的表述。“發展”一詞有兩個意思,第一個是與“質”的變化相聯系的“量”的變化,是指事物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簡單到復雜、從低級到高級、從少數到多數的變化。第二個主要是 “量”的變化,是指擴大組織架構、工作規模、任務數量等。談“發展中醫”應該用的是第一個意思,而不能僅僅是指數量的變化。
2. 傳承創新發展中醫藥。2019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促進傳承創新發展中醫藥”的表述。“傳承”一般是指傳遞和繼承。創新是指不斷拓展對客觀世界及其自身的認知與行為,產生有價值的新思想、新舉措、新事物的實踐活動。這一提法意在強調發展中的傳承創新的要求和特點。
3. 中醫藥守正創新、傳承發展。2021年3月6日下午,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全國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的醫藥衛生界、教育界委員聯組會時的講話中提到“要做好中醫藥守正創新、傳承發展工作”。我認為,“守正”是守住本和源、根和魂。而不是墨守成規、循規蹈矩;“創新”是在把握事物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充分體現時代的特點,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的新創意、新實踐,而不是憑空幻想、恣意妄為;傳承發展中醫藥意在強調中醫藥是要保留的、是要傳下去的、是要發展的。
4. 中醫藥振興發展。2023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出“中醫藥振興發展”。“振興”的本義是大力發展,使其興旺強盛。“振興中醫”用的就是其本義,強調中醫要大力發展,并使其興旺強盛。
5. 復興中醫藥。2015年《湖北中醫藥大學學報》4月第17卷第2期登載湖北省社會科學院榮開明的文章《復興中醫藥學的幾點思考》。“復興”的含義是衰落以后重新興盛起來。從中醫的歷史發展軌跡來看,古代以來是長期興盛的,近代開始衰落了,現在要使其隨著中華民族的復興、中華文明的復興重新興盛起來。這一提法比較符合中醫藥的發展歷史趨勢,又與中華民族復興的根本任務聯系密切。因而,當前中醫的發展目標,從戰略上講比較準確的表述應該是“復興中醫”。
我的觀點——中醫藥發展的戰略目標應定位為“復興中醫藥”
中華民族的復興,離不開中華文明的復興;中華文明的復興,離不開中國文化的復興。中華文明和中國文化的復興,必然包含著中華民族繁衍生息、綿延不斷的,精華的生存方式、生活方式和健康保障方式的復興,即當代中醫藥的復興。中國式現代化,必然是以中華民族復興為根基的現代化,是以發揚優秀的中華文明為特色的現代化,也必然包含中醫藥復興的內容。
(二)中醫藥復興之“理”
這里的“理”是指中醫藥復興的根本依據。
中醫藥復興之“理”是“中西醫并重”。
1. 我國《憲法》規定:“國家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明確區分了“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是兩種不同的醫藥。其中“現代醫藥”被認為是西醫藥,我國傳統醫藥是中醫藥。世界衛生組織也認為“傳統醫學是有別于現代醫學主流體系的醫學部分”。它們需要共存、共興。
2. 國家《中醫藥法》確定:“國家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實行中西醫并重的方針”。這表明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方針就是“中西醫并重”。
3. 中西醫并重的含義
(1)“中西醫并重”的基礎是中西醫作為兩大醫種,并生、并存。如果中西醫合為一體了、中醫被改造得不成為中醫了、或者中醫衰亡了,那就失去了中西醫并存的基礎;或者中西醫結合成為第三醫種了,那就不是中西醫并重了,涉及到三個醫種間的關系了。
(2)“中西醫并重”的前提條件是中西醫要并舉、并茂。也就是說要承認中西醫是兩種不同的醫療資源,只有在尊重各自規律的基礎上都得到發展,才有條件實現中西醫并重。
(3)“中西醫并重”的保障是中西醫的并興、并用。只有在法律和政策上明確中西醫都是可供群眾選擇的醫療資源,國家與社會同等地支持它們,中西醫在實踐中又相互配合、互為補充,才能更有效地實施中西醫并重的方針。
(4)只有在主流醫學地位上實現中西醫并駕齊驅,才能最終實現“中西醫并重”。中西醫并重,不僅僅是中西醫并存,也不單單是中西醫并舉,重要的是體現“并重”,我認為中國的主流醫學應該是“二元論”,不是“一元論”,也不是世界衛生組織確認的“一主一輔”的模式。我國《憲法》規定,國家發展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從憲法層面確立了中醫藥與西醫藥同等的法律地位和相同的發展權力。《中醫藥法》又明確了“中西醫并重”的方針。像我國憲法和法律這樣突出傳統醫藥地位的,恐怕絕無僅有。發展中醫的戰略目標,就是加快中醫的發展,盡快實現中醫與西醫在主流醫學地位上和醫藥衛生實踐中的并列,并充分發揮中醫在促進健康事業發展中的獨特和優勢作用。
中醫在中華民族的浩瀚歷史中,始終獨占中國主流醫學的地位。近代以來,中醫的主流醫學地位持續衰弱,逐漸被西醫所代替,西醫成了一統中國的主流醫學。復興中醫,不是要使中醫再次恢復成為中國獨一的主流醫學地位,而是要使中醫和西醫,同樣成為中國的主流醫學,各展其長,共同為中國人的健康服務。
復興中醫的目標:
在健康方面,中醫應該發揮戰略部隊的作用;
在衛生方面,中醫應該發揮主流醫療方面軍的作用;
在養生方面,中醫應該發揮主力軍的作用。
(三)中醫藥復興之“策”
這里的“策”指的是策略和方法,重點是如何處理中西醫發展的關系問題。
中醫藥復興之“策”應是“中西醫協同”,而不是“中西醫結合”。
為什么不宜提“中西醫結合”?“結合”原本是指人或事物間形成密切關系,它是一個多義詞,往往被理解為“聯合”“配合”“混合”“整合”“融合”“熔合”“合二為一”等多種含義。在貫徹“中西醫結合”原則的過程中,其中有的含義容易引起歧義。
1. 中醫和西醫是醫學和藥學領域兩個完全不同的知識理論和方法技能體系,中西醫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醫種。“中西醫結合”作為獨立醫種,當代尚不具備條件。關于中西醫的地位和國家的態度,政府已經明確提出了“中西醫并重”的方針,沒有必要再用“中西醫結合”來表達這層意思。
2. 中西醫作為兩類不同的健康服務方式、兩種不同的衛生醫療資源,怎么選擇這兩類不同服務方式與兩種不同資源,用“中西醫結合”來表述也不確切。選擇不同健康服務方式與不同衛生醫療資源的主體,應該是健康的追求者或病人;提供這兩者服務的應該是國家、社會和個人,這兩層關系用“協同”表達比用“結合”表達更確切,既體現了國家、社會和公民的關系,又體現了公民與自主選擇的兩大醫種之間關系。
3. 健康的追求者或病人選擇不同的醫種,就是選擇不同的健康服務方式和不同的衛生醫療方式。可以衛生醫療選擇一個醫種,健康服務選擇另一個醫種;也可以在一段時間內選擇某一醫種,另一段時間內選擇另一醫種;還可以在同一時間段內選擇兩種不同醫種。他們的各種選擇都是兩個醫種之間的關系。這種關系的表述用“協同”比用“結合”更恰當。
4. 在健康的追求者或病人同時選擇兩個醫種時,應該要求服務提供者具備相應的法定執業資質,同時提供兩個醫種服務的職業醫生需要具備雙醫種的執業資質,這種要求的表述也是用“協同”比用“結合”更準確。
5. 中醫藥既有符合人類維護健康和防治疾病的客觀規律的科學屬性,又具備中華民族獨特的生存、生活和健康保障的人文屬性。把中西醫的跨學科、跨文化的互濟互學,作為“中西醫結合”的要求,也是不準確的。當然,作為一個科研方向,探討“中西醫結合”能否演變成為一個具備相對完整的知識理論學科體系和實踐應用相對規范的方法技能操作體系的獨立醫種,最終實現中西醫“合二為一”,應該是允許嘗試的。但在日常的、普遍的醫療衛生服務實踐中,不能簡單地把同一病人的中西醫混治,中西藥并用,西醫沒有中醫行醫資質亂開中成藥,中醫沒有西醫行醫資質亂開西藥和濫用西醫外科手術,就當成是“中西醫結合”了。
“協同”的含義,是指協調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不同資源或者組織,共同完成某一目標的方法、過程或能力。
“中西醫協同”側重講的是配合關系,體現了政府和社會的責任。它表明中西醫是兩種不同的資源,兩類不同的體系,它們各自都要發展,都是為人類健康服務的,因而需要政府和社會協同。協同表達的重要內容是中西醫各自獨立存在,各成體系,各自遵循自身的規律發展,各自獨立的發揮自己的作用。中西醫又各有優勢和劣勢,要發展都需要揚長避短、取長補短,各自向對方學習借鑒,都需要隨著時代發展和科技進步與時俱進。“中西醫相互補充、協調發展”明確使用了“相互”和“協調”兩個詞匯,而這兩個詞匯都不是講的僅僅一個主體可以完成的行為。
(四)中醫藥復興之“道”
這里的“道”是指中醫藥復興的根本道路。
中醫藥復興之“道”是“中西醫分治”。
中西醫都稱“醫”,但他們是在不同的哲學基礎、不同的認識論、方法論基礎上產生的兩個不同的體系、兩種不同的治理模式,兩種不同的管理體制,兩種不同的動力機制,因而需要采取“中西醫分治”。
1. 中西醫是兩種截然不同的體系。中醫是人文醫學,西醫是技術醫學,從歷史的傳承關系上看,它們并不相互完全包容,也就是說西醫并不是完全在繼承傳統醫學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中醫與西醫是兩個不同的醫種,遵循的是不同的發展規律,不應也不能把他們都當成同一個“醫”來對待。
2. 中西醫是兩種不同的治理模式。中醫認為自己從事的是大健康事業,涉及到生存方式、生活方式和健康保障方式等諸多方面,健康概念包括衛生與養生兩個方面,健康過程是以人為主體,醫生只起輔助作用。西醫雖然也講大健康,但重點強調的是衛生醫療事業,健康的保障是以醫生為主體,病人只起配合作用。它們涉及到的治理模式是完全不同的。
3. 中西醫是兩種不同的管理體制。中醫具有人文社會科學的屬性,又具有跨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的特點。西醫總體上屬于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范疇,現在有些人也認識到西醫有跨人文科學的必要,但是西醫從認知、體系和治理方式上仍然與中醫具有相當大的不同。它們應該采用不同的管理體制。
4. 中西醫是兩種不同的動力機制。中醫的行醫者除了考慮自身的基本利益和社會尊嚴之外,還強調“醫乃仁術”,作為醫者需心懷天下百姓,悲天憫人,治療病痛,施愛予人,從思想覺悟層面,比較重視社會事業的公益屬性。西醫也重視從社會職業道德層面,主張社會事業的公益屬性,但受技術醫學所累,被醫療技術和藥業資本控制,逐利的沖動相對更強一些。不同的動力機制需要施行不同的管理體制,以揚長避短。
認識到中西醫是兩個不同的體系,就應該對中醫藥和西醫藥分別對待,分別管理。充分尊重中醫藥的特點,實施與西醫藥不同的管理體制和動力機制,才能真正做到傳承精華、守正創新地發展中醫。有的西方國家不把中醫看作是一種醫,而認為是一種“自然療法”,因而對中醫解除了適用于西醫的管理辦法,反而促進了中醫的發展,這可以給我們提供一點啟示。
(五)中醫藥復興之“途”
這里的“途”是指復興中醫藥的途徑。
中醫藥復興之“途”是“文化自信、守正創新、傳承發展”。
1. “文化自信、守正創新、傳承發展”的前提是包容、互濟。“包容”就是中西醫各自尊重對方;“互濟”就是中西醫在不失本色的基礎上,各自要向對方學習。
2. “文化自信”是中醫藥復興的基本理念。是正確認知中醫藥的特點、優勢與現代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并明了其發展方向的思想基礎。
3. “守正創新”的基礎是“守正”,活力是“創新”。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是守正與創新的融合過程。只有守正才能不失自我;只有創新才能實現新我。
4. “守正”的核心是堅守精華,避免中醫“西化”“市場化”“老化”和“僵化”。“創新”的基本要求是中醫藥要“時代化”“科技化”和“人文化”。中醫需要隨著時代的進步不斷發展,這就是中醫藥的時代化。當前,科學技術發展瞬息萬變,受它的影響人們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環境也在不斷變化,為人類醫療衛生和修身養性服務的中醫藥也應該實現理論和技術手段的不斷更新。科技化的核心內容是中醫藥了解和利用現代科學技術中的可用成分,要實現數字化、網絡化,進一步探索人工智能化,跟上現代科技發展的步伐。沒有現代科學技術的支撐,中醫藥的創新不可能邁出有時代意義的步伐。
在認真貫徹黨的中醫藥工作方針政策,切實重視中醫藥工作,為國內民眾提供普遍可及的高質量的中醫藥服務的同時,結合“一帶一路”的拓展,中醫藥要走向世界,把“人文醫學”的特點和優勢展現出來、宣揚出去,讓更多的人受益。要加強中醫藥的國際交流,先從非藥物治療技術和手段以及療效容易得到驗證的中成藥入手跨出國門。因地制宜地結合國外“孔子學院”教育機構的設立,充實中醫藥的內容,宣傳中醫藥的文化。要以我為主建立適應中醫藥特點的中醫藥標準,努力宣傳讓中醫藥輸入國接受;同時,要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突出中醫藥的中國原創性。中醫藥的國內改革,要發揚中醫藥與中國民眾聯系密切的特點,把中醫藥作為我國農村和城市社區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醫療手段,作為構建中國特色醫療保障體系的戰略支撐,作為應對亞健康狀態、老齡化趨勢和突發疫情的特殊戰略措施。要進一步促進中醫藥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更好地發揮中醫作為人文醫學的特點。
5. “傳承發展”是總的要求。作為傳統醫藥其生命力在于必須繼承傳統,既要守正,也要創新,才能發展。
(六)中醫藥復興之“危”
這里的“危”是指中醫藥復興可能面臨的風險和危機。
中醫藥復興之“危”是中醫的“西化、市場化、老化和僵化”。
1. 中醫藥發展的最嚴重生存性危機是“西化”
中醫藥發展的生存性危機是被西醫藥影響,自我“異化”,從而造成中醫藥的“西化”,使“中西醫并重”的方針形同虛設。在“西化”影響下,不少中醫藥機構和從業人員不會運用中醫原創思維,不能正確使用中醫藥方法技能,既不信“中”也不行“中”,徒有“中醫藥”的名號。中醫藥發展最大的潛在危機是被“國際化”,這是變相的“西化”,可能導致中醫藥被解構和我國中醫藥權益的嚴重流失。
2. 中醫藥發展的機制性危機是“市場化”
這里的市場化是指“徹頭徹尾、徹里徹外”的市場化,即“過度市場化”。當前,醫藥健康領域改革不同程度地存在“過度市場化”傾向。中醫藥既是一種社會資源,又是一種經濟資源。作為社會資源,應由政府主導或控制分配,這樣才能體現社會的公正性;作為經濟資源,應在政府宏觀調控下,由市場機制發揮基礎性的配置作用,這樣才能保證經濟資源的活力和效益。因而,過度強調市場機制對中醫藥的作用,就會淡化政府及社會組織的作用,進而會導致市場機制失控,產生盲目性、分散性和過度的趨利性。中醫藥應堅持以公益性為主、功利性為輔,不能主輔顛倒,不宜籠統地提倡中醫藥“市場化、產業化”。
3. 中醫藥發展的自我障礙是“老化”
部分中醫藥師不理解、不適應社會發展需要,不關心、不正視科學技術進步,不愿意向中醫藥外部學習消化補充新的內容,認為“天不變,道亦不變”,采取這樣的態度就會使中醫藥停滯不前;同時,造成好多行之有效的方法、手段和驗方逐漸失傳。從而中醫藥就自我“老化”了。
4. 中醫藥發展的突出危機是“僵化”
中醫藥是千年來社會經驗的總結,群眾智慧的結晶,它來自于實踐,來自于民間。民間中醫藥是產生主流中醫藥的源頭,又是補充主流中醫藥療效的活水。“僵化”主要是否定民間中醫藥和少數民族醫藥的作用,使得傳統醫藥缺乏源頭活水補充,不能從內部增強活力,就將陷入到停滯不前的境地。
(七)中醫藥復興之“機”
這里的“機”是指“機遇”。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醫藥的發展迎來了難得的機遇。中醫藥復興之“機”就是乘中華民族復興之東風,借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遵循社會進步和中醫藥發展的規律,加速吸收和消化應用現代科學技術,充分發揮中醫藥人文醫學的特點,調動中醫藥人才的積極性,開創中醫藥發展的新紀元。
(作者系吉林省原省長、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改革發展專家咨詢委員會顧問;來源:昆侖策網【原創】,作者授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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