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中的龍與西方文化中的dragon ,是兩種不同的物象。將龍翻譯成‘dragon’,和將dragon 翻譯成‘龍’,都是錯誤的。建議糾正龍與dragon的翻譯錯誤,將龍英譯為‘loong’,將dragon漢譯為‘拽根’。”
據澎湃新聞3月8日報道,2017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民進陜西省委副主委岳崇再次向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提交提案,建議糾正“龍”翻譯錯誤。
在這份題為《關于建議糾正“龍”翻譯錯誤的提案》(以下簡稱“《提案》”)的提案中,岳崇指出,龍與dragon在文化意涵、功能、地位、形象上有著重大差別。
譬如,龍在中國文化中地位崇高、神圣,與中華文明根脈相連,“在中國人心目中,龍是司水靈物、通天神獸、吉祥瑞符、人杰喻體、權威象征、智慧結晶、和平使者,整體上是善、美的象征,為人類奉獻的基本上是福佑性、建設性的正能量。西方dragon是噴火怪獸、害人邪魔、英雄反襯、戰禍標志、恐怖象征、罪惡載體,整體上是惡、丑的象征,給人類提供的基本上是災難性、破壞性的負能量。”
“從形象看,龍頭大、嘴寬、肚細腹小、鱗片平順柔和;dragon頭小、嘴尖、肚粗腹大、鱗甲生硬帶刺;龍家族中,只有‘應龍’有雙翼,且只從漢代流行至唐代,比較小,形狀像鳥的翅膀;dragon普遍且一直有雙翼,比較巨大,形狀像蝙蝠的翅膀。整體觀之,龍瀟灑美觀,dragon猙獰丑陋。”
“龍與dragon的相互誤譯,最早可以追溯至四百多年前的16世紀,在意大利傳教士羅明堅和利瑪竇編寫的《葡漢字典》里,就有了誤譯的跡象;19世紀初,英國傳教士馬禮遜在其編寫的《華英字典》里,明確地將龍譯為‘dragon’,同時將dragon譯為‘龍’。從此,錯誤流傳,直到今天。”《提案》指出。
因此,《提案》建議,糾正龍與dragon翻譯的錯誤,將龍英譯為“loong”,將dragon直接漢譯為“拽根”,“因為英文中已有發‘朗’音的意為‘長’的‘long’,如果用漢語拼音‘long’,會造成麻煩,如‘長龍’一詞就會譯成‘long long’,故給‘long’加一個 ‘o’,成為’loong’;經過多年來的反復討論,大多數學者都傾向于用’loong’作為龍的英譯名。”
《提案》指出,長期的誤譯,已產生比較大的負面影響:許多西方人不清楚龍與dragon的區別,誤以為中國人崇拜的龍是他們心目中的“怪獸”“惡魔”;一些不懷好意者,則利用誤譯帶來的便利,將中國、中華民族、中國人與dragon相聯系、劃等號,進行攻擊、侮蔑、妖魔化。
岳崇在《提案》中指出,糾正龍與dragon的翻譯錯誤,可以讓西方人了解龍與dragon的區別,讓那些不懷好意者失去因誤譯而形成的依據,“有助于中華民族的文化形象的樹立和中國國家形象的提升。”
澎湃新聞注意到,這不是全國政協委員岳崇第一次向全國政協會議提交提案建議糾正“龍”翻譯錯誤。
此前,在2015年3月的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2016年3月的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上,岳崇也都提交了建議糾正“龍”翻譯錯誤的提案。
(記者/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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