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英雄主義是中華民族精神的靈魂
——紀念《英雄烈士保護法》頒布5周年
時光如梭,一轉眼,《英雄烈士保護法》已經頒布實施5周年。我不由得想起數年前的一個場景:就在社會上刮起一陣腥風血雨,詆毀污蔑否定狼牙山五壯士英雄群體的時候,就在我們起訴反擊洪振快們歷史虛無主義的關鍵時刻,2015年9月3日“九三”閱兵,狼牙山五壯士英模方隊被調整為第一個方隊,通過天安門廣場,首先接受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和全國人民的檢閱。中央電視臺在現場報道的解說詞中,有這樣一句話:當狼牙山五壯士英模方隊通過天安門廣場時,習近平總書記說:“中華民族沒有英雄不行”。當時我即熱淚盈眶。此時此刻,記憶又回到數年前那一段驚心動魄的歲月。
2015年4月以后,我受狼牙山五壯士葛振林后人葛長生,宋學義后人宋福保委托,受黨政軍一批老同志囑托,和律師事務所組成的7人律師組,義務代理,成功捍衛了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榮譽,捍衛了解放軍軍魂,并積極呼吁推動了《英雄烈士保護法》的制定,成為我一生中一段難忘的經歷。
2015年,以洪振快為代表的歷史虛無主義勢力,肆意詆毀革命英雄,主動挑起法律訴訟,一時黑云壓城城欲摧。我們決定起訴洪振快,打一場反擊戰。在這場驚心動魄的法庭斗爭中,律所專門組織了7名共產黨員律師組成的律師組,支持我全力以赴打贏這場官司。王立華同志和我共同作為狼牙山五壯士后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庭應訴。王立華同志發表了義正辭嚴慷慨激昂的代理詞,并在調查重要證據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們由此結下深厚友誼。
狼牙山五壯士是在1941年抗日戰爭最艱苦,中華民族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涌現出的英雄群體。1941年9月25日,狼牙山五壯士在反擊日寇圍剿中,和日本鬼子拼死搏斗,為掩護大部隊和群眾突圍,將敵人引向棋盤陀絕路。最后彈盡糧絕,砸毀槍支,奮身跳崖,寧死不屈。其中,馬寶玉、胡德林、胡福才三人壯烈犧牲,葛振林、宋學義兩人掛在半山樹枝,日軍撤退后,被當地老鄉救助,傷愈重新歸隊。毛主席和朱總司令共同簽名,向全國軍民發出號召,學習狼牙山五壯士的革命精神,極大鼓舞了廣大人民群眾誓死抗擊日本侵略者的堅強斗志。狼牙山五壯士英雄群體,譜寫了驚天地、泣鬼神的英雄事跡和革命精神,并一直作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魂的重要來源。
也正因為如此,洪振快們將矛頭直接指向狼牙山五壯士英雄群體。他們信心滿滿。他們認為,只要打著歷史研究的旗號和捍衛憲法、捍衛民主、捍衛言論自由的旗號,共產黨就不能因言治罪。當時很多法律界的人士,認識也各有不同?;蛘哒J為,我國法律并不健全,起訴洪振快們不可能勝訴;或者認為,這是共和國言論自由第一大案,法院根本無法作出判決,就是硬判,也是政治判決,不是法律判決。很多朋友好心勸我:“趙律師,你已經花甲之年,德高望重,功成名就,為什么還要接這樣的案子?勝訴了,是政治判決,和你無關;敗訴了,你就一世英名毀于一旦”。
但是,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我深知,霸權主義國家多年對中國進行和平演變,最終,他們將矛頭指向我們的革命英雄,是要消解中華民族的英雄情懷,并從根本上將中華民族精神徹底消弭瓦解。我說,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物質是基礎,精神是靈魂。弘揚我們的英雄情懷,英雄精神,就是弘揚中華民族精神。所以,這場斗爭是發生在法庭內的一場事關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生死存亡的意識形態斗爭。
這場反擊歷史虛無主義,保衛英雄名譽榮譽的斗爭,自始至終得到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堅決支持。解放軍報在《國防參考》雜志,連續編發了八期《???,直接報送中央。昆侖策研究院的一大批黨政軍老同志,時時關注斗爭的進展,為我們鼓勁打氣。狼牙山五壯士所在部隊,專門發了《嚴正聲明》。以趙珈珈大姐為代表的開國元勛后代,義無反顧支持我們。
【趙小魯律師到紅一團調查】
證據是訴訟之王。為了徹底在法律上取得“勝訴、大勝和完勝,經受歷史考驗”,我和律師組,全力以赴,通宵達旦,先后收集查閱了100余萬字歷史資料,對涉案的上百件證據線索,逐一核實,反復比較,抽絲剝繭,順藤摸瓜,撥草尋蛇,敲骨吸髓,度過了無數不眠之夜。我和律師組自費去狼牙山進行實地考察。我在軍委老同志支持下,自費到廣東狼牙山五壯士所在部隊“紅一團”調查,親自和戰士們座談,走訪軍史館,連史館,搜集了大批第一手證據資料。我們系統總結分析了歷史虛無主義的十一種抹黑詆毀英雄的詭辯手法和新形勢下的侵權行為新方式;在法理上法律上詳盡分析了洪振快侵犯狼牙山五壯士名譽的法律構成要件。包括主觀故意的認定,侵權新的行為方式,引發的嚴重社會后果,以及行為和后果的因果關系。我們分析了洪振快侵犯狼牙山五壯士名譽的累計十幾個具體問題。大到狼牙山五壯士名譽和民族精神問題,小到吃蘿卜問題,事無巨細,凡繆必究。
我向法院提交了《反駁歷史虛無主義的三十個理論問題》,重點系統駁斥了洪振快們大約三十個觀點謬論。包括,關于憲法原則指導法律適用問題;言論自由和保護名譽權的邊界問題;認定侵權人主觀故意的原則問題;確立審查證據的四個原則,證據完整性問題;法律和政治的關系問題;歷史研究的基本原則問題;捍衛英雄名譽和振奮民族精神的問題;等等。在法律法理上,形成了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指導下的系統代理意見。我們的代理意見,全部為法院所采納,終于將歷史虛無主義者釘死在法律的恥辱柱上。
自2015年7月24日授權儀式,至2016年8月15日二審終審宣判,一年零二十二天,無日無夜,殫精竭慮,深感責任重大。無數革命先烈的在天英靈,無數革命后代和廣大人民群眾的信任囑托,“勝訴、大勝、完勝,經受歷史檢驗”的目標,民族情感和歷史責任,日夜燒灼著我的每一根神經,使我深感肩頭責任重大,不敢有一絲一毫懈怠。我的一個小筆記本,忠實記載了我一年零二十二天的工作。筆記本大不盈掌,累計不過萬字,但隨處可見“凌晨一點摘記”、“凌晨二點摘記”、“凌晨三點摘記”、“凌晨四點摘記”的字樣。日記寫得字跡歪斜,有時潦草幾不可辨。我經常半夜起身,在床頭燈下,匆匆記下十數個字,甚至數字,隨后即整理成文。甚至一夕數起。無數個夜晚,經常在夢中靈光乍現,激靈醒來,即披衣而起,伏案疾書,直至天明。
我當時已過花甲之年,始終全力拼搏,不敢有絲毫懈怠。我的血壓長期升高不降,就拼命吃藥進行維持,最終我們做了充分的理論上法理上證據上的充分準備。終于在法理上證據上,徹底取得了反擊歷史虛無主義的勝利。
我記得,一審開庭,正在我們準備迎接一場惡戰的時候,洪振快突然中途退庭。我們一審不戰而勝。二審洪振快打起精神,提交了數萬字的起訴書。先后和代理人發表了兩個多小時的代理意見,留給我們的發言時間只有一個小時。我早有思想準備,隨即脫稿,針對洪振快的言論,抓住實質問題,一口氣發表了半個小時代理意見。洪振快氣急敗壞,竟然公開說:你們共產黨的歷史都是假的,根本就沒有狼牙山五壯士這回事。狼牙山五壯士就是你們編出來的。審判長當時問洪振快:你對自己的言行是否能夠提供證據?洪振快不回答。審判長說:洪振快的言行已經構成“自認”。我們在和洪振快的法庭斗爭中,最終把洪振快逼到死角,真實面目原形畢露。最終二審我們取得了全勝。
我記得,當時我從法院走出來,沒有任何勝利的喜悅,而是深深感到悲哀。為什么?我們的革命英雄,為了人民利益拋頭顱灑熱血,卻遭到這些人的仇恨、謾罵、詆毀,反對。為什么?我義務代理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卻受到來自多方面的無形政治壓力。但是在共產黨,人民軍隊,革命英烈的形象受到詆毀的時候,我作為共產黨員,必須挺身而出,義不容辭。雖千萬人吾往矣!后來,一位德高望重的革命老前輩親切鼓勵我說:“小魯是共產黨的戰士”。這是老一輩革命家對我的最高評價。
我在接受委托之初,就提出這場斗爭是發生在法律領域的意識形態斗爭。提出“勝訴、大勝和完勝,經受住歷史檢驗”的斗爭目標。“完勝”,就是最終要在反擊歷史虛無主義的勝訴、大勝基礎上,盡快制定一部《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用法律鑄造一座英雄殿堂,將我們的革命先烈,供奉在英雄殿堂之上,讓中華民族炎黃子孫,世世代代,瞻仰追隨。2016年2月23日,由我本人起草,趙珈珈大姐和王立華同志修改的《關于盡快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的呼吁》,分別送交多位同志簽名后,直接遞交給全國人大。在第一份呼吁書上簽名的同志是:
葛長生(“狼牙山五壯士”葛振林之子); 宋福保(“狼牙山五壯士”宋學義之子); 劉宏泉(狼牙山紅色文化發展研究會會長,原紅一團七連“狼牙山五壯士”所在連連長劉福山之子); 趙小魯(“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代理人,北京趙曉魯律師事務所律師); 王立華(“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代理人,狼牙山五壯士紅色文化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昆侖策研究院副院長兼秘書長); 楊東勝(原晉察冀敵后抗日根據地第一軍分區司令員楊成武之子,少將); 呂彤宇(原八路軍第三縱隊兼冀中軍區司令員呂正操之子); 趙珈珈(原晉察冀敵后抗日根據地第二軍分區政委趙爾陸之女); 宋方敏(原總參管理保障部政委,少將)。
在維護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二審勝訴之后,我又連續發表了《我們距離完勝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等多篇呼吁盡快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的文章,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響。《求是》雜志專門編發了《內參》上報中央,又專門報送了《專送件》,引起了中央高度關注。
我記得,我被通知參加一個關于英雄立法的小型座談會。在會上,支持英雄立法的觀點和反對英雄立法的觀點發生了激烈碰撞。我原來準備了一篇4000字的發言稿,一時激憤,我將文字稿放在一邊,即席發表了堅決要求盡快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的發言,一氣講了40分鐘。后來,全國人大立法機關的同志對我說:趙律師,你的發言對我們很有啟發,請將你的全部文章直接發給我們,供我們學習。我把自己先后寫的數萬字文章全部報送給了全國人大立法機關。
我記得,有一天下午,我的手機突然接到來自體制內的一個電話,電話那頭,一位領導同志對我說:趙主任您好,我正式通知您,中央決定,正式啟動《英雄烈士保護法》的立法工作。我們對您積極呼吁和推動英雄立法所做的貢獻表示感謝。一時之間,我悲喜交加,熱淚盈眶。
2018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實施。第二天,我因長期辛勞成疾,重病住院,數月后痊愈。革命歷史博物館將我寫的所有文章,均收藏為歷史資料。
這一段回憶,引發我的深思。打贏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呼吁推動了《英雄烈士保護法》的制定,只是弘揚民族精神的第一步,今后的路還很長。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如果沒有英雄信仰,英雄情懷,這個民族就沒有希望。當前國際形勢非常緊張,美西國家高調制裁中國,全方位對中國公開圍追堵截。霸權主義國家已經將推翻共產黨的領導和改變社會主義制度,公開作為他們的戰略目標。我們需要加強國防,培養虎狼之師,鑄造萬千血性男兒,英雄主義情懷就是國家安全的重中之重。
我建議,第一,將民族精神中的英雄情懷作為一項涉及國家安全,關注中華民族復興的最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第二,樹立英雄情懷,從中小學做起;第三,將學習英雄,信仰英雄,追隨英雄,作為中華民族的核心價值觀內容。
英雄與我們同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將無往而不勝。
北京市趙曉魯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律師
二零二三年四月五日
(作者系北京市趙曉魯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昆侖策研究院首席法律顧問;來源:昆侖策網【原創】修訂稿,作者授權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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