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中醫注重個性化,西醫注重標準化;中醫強調辨證論治,西醫強調規范標準。兩種思維各有所長,不能厚此薄彼,互相排斥。中醫的發展,需要寬松的政策和法律環境。
最近看到一則舊醫案:一名男性患者心肌擴大,危在旦夕。一名老中醫李可連開三劑藥:第一劑附子200克,第二劑400克,第三劑500克,病勢開始趨緩,調理一周后出院。大劑量使用有毒的附子去救命,恐怕成為絕唱。如今,不少醫生為求自保,擔心因此惹麻煩吃官司。
療效是中醫能否生存與發展的關鍵,而制約療效的恰恰是藥量。古人云:“中醫不傳之秘在于量”。對中藥劑量的把控能力,是衡量一位醫生臨床水平的重要尺度。沒有一定的量,也就沒有一定的效。重劑起沉疴,方能挽狂瀾于頃刻,扶臨危于既倒。如果劑量過小,對于急危重癥,則是杯水車薪,無濟于事。國醫大師鄧鐵濤用250克黃芪治療重癥肌無力,傳為佳話;京城名醫汪承柏用300克赤芍治療重癥淤膽,效果奇佳;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仝小林教授治療糖尿病酮癥酸中毒時發現,每日30克黃連的常規劑量是“泥牛入海”,當用量加大到120克,則可迅速降低血糖改善癥狀。
中醫講,用藥如用兵。但在臨床上,中藥用量并非像“韓信點兵多多益善”。安全性是藥物的第一要素。加大中藥用量、提高臨床療效,決不能以增加安全性風險為代價,更不可隨意加大劑量。劑量該大則大,該小則小,要用足劑量,由臨床醫生自行裁定。如果超過用量標準,實行雙簽字制度,醫生除了在處方上簽字,還要在相關藥物旁邊加蓋姓名章,以確保用藥安全。《藥典》用量只是推薦用量,并非是最高限量。如何用到起效劑量,才是關鍵。中藥的量效關系,成為中醫藥現代化亟待解決的問題。
然而,中藥量效關系更加復雜。從成分來說,中藥是復方的,不像化學藥成分明確。從處方來說,用量涉及處方總劑量、單味藥劑量、藥物之間的配伍量等,牽一發而動全身。所幸的是,中藥量效關系研究被列為國家973課題項目,融入現代科技手段。據效用量,不再是憑經驗隨意添加,而是有“情”可酌。量效關系走入“量化時代”,有望打開中醫不傳之秘的“黑匣子”。
近年來,中藥頻頻被貼上“有毒”的標簽,讓不少人談毒色變。醫生使用“有毒中藥”縮手縮腳,療效自然大打折扣。中藥的毒性不同于西藥的毒性,此毒非彼“毒”。西藥是成分入藥,藥物中含有毒性成分就會產生毒性反應。而中醫處方中每種中藥不是單兵作戰,而是按“君臣佐使”的組方原則,協同作戰,并非是某個單一成分起作用。特別是通過配伍和炮制等一系列方法,讓毒性中藥減毒增效。人們熟知的牛黃解毒片和安宮牛黃丸,都含有雄黃和朱砂,雄黃主要含有氧化砷,朱砂含有硫化汞,卻是臨床上非常有效的治療藥。
人們常說,是藥三分毒,無毒不入藥。中醫歷來推崇“以毒攻毒”理論。有毒中藥往往具有獨特療效,其毒性成分就是其藥效成分。對于一些特殊疾病來說,越是有毒的藥,往往越有效。只要在醫生指導下,按照安全劑量服用,就不會引發毒性反應。需要說明的是,吃藥不可能一點風險都沒有。無論中藥還是西藥,在所有上市批準的藥品中,找不到一種百分之百安全的藥。
中醫藥植根于數千年中國傳統文化,其獨特理論和確切療效已被大量臨床實踐證實。中醫注重個性化,西醫注重標準化;中醫強調辨證論治,西醫強調規范標準。兩種思維各有所長,不能厚此薄彼,互相排斥。中醫的發展,需要寬松的政策和法律環境,莫用西醫思維捆住中醫的手腳。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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