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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真相:國民黨出賣外蒙和旅順、中長鐵路利益,放棄日本戰爭賠款,喪失緬北南坎、江心坡
點擊:  作者:榴葉青青    來源:網文轉載  發布時間:2015-09-27 11: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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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一九四五年為換取蘇聯盡快出兵保存實力打內戰出賣外蒙古

  (外蒙古正式獨立出去的確切時間表!)

  一、 蔣介石國民黨政府當年的國事記錄(節選①)

  ...

  1945814

  甲、日本答覆美英蘇中四國正式投降,并由天皇頒布敕令,保證簽訂實行波茨坦宣言規定條件,所有部隊停止積極行動,交出軍械。

  乙、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在莫斯科簽字(王世杰與莫洛托夫代表)

  (1)防日軍事同盟三十年。(2)蘇俄聲明一切援助給予國民政府,尊重中國在東三省之主權與完整,新疆問題無干涉中國內政之意。(3)中國聲明外蒙古如依公民投票證實其獨立愿望,承認其獨立,蘇聯將尊重其獨立與完整。(4)中蘇共有共營中東及南滿二路干線三十年,路警由中國組織。(5)大連開為自由港,蘇聯租用碼頭倉庫之一半,期限三十年。(6)旅順為中蘇共同使用之海軍根據地,由蘇聯防護,期限三十年,民政歸中國管轄。(7)蘇軍進入東三省后,中國派員前往設立行政機構。(8)蘇聯聲明日本投降后三星期內,蘇軍開始撤退,最多三個月內全部撤畢。

  1945818

  己、外交部照會蘇聯大使,要求外蒙軍隊停止前進。

  1945824

  甲、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經國防最高委員會及立法院分別通過。

  乙、蔣介石在國防最高委員會及中央常會臨時聯席會議致詞(題為「完成民族主義,維護國際和平」),恢復東北領土主權及行政完整,承認外蒙獨立,予西藏以高度自治,香港地位協商改正,九龍問題外交解決,希望越南自治,漸獨立,希望盟邦提高緬甸政治地位,扶助華僑,希望泰國恢復固有獨立地位,與我建立正常關系。

  丙、外交部長王世杰在參政會駐會委員會報告中蘇訂約經過。

  1945825

  丙、中蘇分別批準中蘇友好同盟條約。

  1945827

  丁、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全文公布。

  19451018

  決定外蒙古獨立之公民投票督導人內政部次長雷法章抵庫倫。

  19451020

  丙、外蒙古舉行公民投票,1022日投票完畢。

  1945125

  甲、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在重慶互換。

  194615

  甲、國民政府公告承認外蒙古之獨立,并由內政部將國防最高委員會之決議通知外蒙古政府。

  194616

  甲、東蒙古人民代表大會決定組織東蒙古自治政府。

  1946115

  乙、所謂「東蒙古自治代表大會」在遼北王爺廟(葛根廟)舉行,曾任俄軍官之蒙人烏爾占及瑪尼包達拉(馬明洲)主之。

  194628

  外蒙古人民共和國副主席齊米時多爾濟蘇龍甲布乘蘇俄飛機到重慶。

  1946210

  外蒙古代表蘇龍甲布謁蔣介石。

  1946212

  乙、美國務卿貝爾納斯答記者,內蒙古為中國領土不可分之一部,其地位不應發生任何問題(記者問及內蒙在蘇俄勢力下建立自治政府事)。中蘇談判,已獲得報告一起,此問題(東北日人財產與設備之處理)將歸還東委員會決定。

  1946213

  丙、外交部與外蒙代表換文,建立外交關系。

  1946217

  丁、外蒙古人民共和國代表蘇龍甲布離重慶北返(②)

  ...

  二、人們可能要說,國民黨政府后來又不承認外蒙古獨立了,還到聯合國搞了個控蘇案。哈哈,那只不過是國民黨政府的一個政治把戲、一場鬧劇而已。

  暫不說國民黨政府這種可笑的舉動已經無法挽回歷史鑄就的事實,先來說說1961年吧。1961年外蒙古申請加入聯合國時,國民黨政府在聯合國還是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它當時在聯合國是代表中國的,卻放棄使用否決權否決外蒙古加入聯合國,這等于更進一步確認了外蒙古的獨立國地位。

  現在再來說說為什么國民黨政府這種可笑的舉動已經無法改變歷史鑄就的事實:

  自欺欺人之一:聯合國不是世界政府,只是一個國際組織,各國之間簽什么條約,有什么交道,聯合國沒有審批權,也沒有否決權。大會的決定對各國政府沒有法律約束力。關于這一點,你們可到聯合國網頁上查看聯合國大會相關簡介,那里面可是寫得清清楚楚——“盡管大會的決定對各國政府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它們具有在主要國際問題上的世界輿論影響力以及世界社會在道義上的權威。

  自欺欺人之二:195221日聯合國大會控蘇案根本就沒有提出過外蒙問題,聯合國也從來沒有對所謂中華民國廢約和不承認外蒙獨立予以承認。聯大會議上通過中華民國的控蘇案是在前,而中華民國宣布廢除與蘇條約和不承認外蒙獨立是在聯大會議之后(③)。聯大決議中,根本就沒有提過什么外蒙問題。你在聯大會議上搞的是控蘇,而國民黨政府公告承認外蒙古獨立,與外蒙換文,建立外交關系,這是你與外蒙古之間的事情,與和蘇聯簽訂的條約有何關系?所以在聯大會議上怎會涉及到外蒙問題?

  自欺欺人之三:國民黨政府與蘇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條款中,根本沒有什么外蒙獨立的文字,關于公投獨立的雙方外交換文根本就不在條款之中,而是以條約簽訂后的外交照會和換文方式達成協議的。同樣道理,國民黨政府承認外蒙古獨立,與外蒙換文,建立外交關系,這是你與外蒙古之間的事情,別說是《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條款中沒有外蒙獨立的文字,就是有,在外蒙古獨立這件事上也不具任何效力。

  自欺欺人之四:先來看看有人意淫的這個東東:“1953225日,臺灣立法院通過議案,經蔣介石明令,終于廢止中蘇條約及其附件,原令如下:查上項條約及其附件。由于蘇聯背信棄約,應屆無效,著即廢止;并保留我國及人民于滅蘇聯違反該約及其附件所受之損害向蘇聯提出要求之權。此令。中蘇條約既已廢止,關于外蒙獨立的公告當然失效了。此后在臺灣政府的中華民國版圖上,外蒙古仍然被畫作中國的一部分。這可真是創下了自欺欺人之最了!間直是滑稽死了!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194615日國民黨政府承認外蒙獨立的正式照會在法律形式上根本就與《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無干,也就是說,從法律形式上來說,即或聯大或中華民國政府真有這個權力能廢除前者,也無法廢除后者!《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本來就是有時限的,30年期滿時若雙方都無要求延續,也要自行作廢。而公告則是無期限的,更不受《條約》時限的限制。條約到期可自行作廢,可公告就不行了!還是那句話,國民黨政府承認外蒙古獨立,與外蒙換文,建立外交關系,這是你與外蒙古之間的事情,這與和蘇聯簽訂的條約沒有法律關系。再說你已承認了人家獨立,人家也得到了世界的承認,你再單方面把人家重新畫到你的地圖上就是你的了?你把整個亞洲、把整個世界都單方面畫到你的地圖上,是不是整個亞洲、整個世界都是你的了?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廢除了國民黨政府與蘇聯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重簽了《中蘇友好互助同盟條約》,爭回了原條約中被損害了的包括共同經營中長鐵路、租用旅順港30年等在內的部分權益,但卻無法廢除國民政府已經正式宣布過的那個外蒙古獨立公告”!為此毛澤東還受了斯大林的好多奚落,主要就是斯大林認為我們不懂國際法。至于郭沫若在人民日報上的那篇文章,那只不過是包含了中共許多難言苦衷的向國人對此事的一個變通了的交代罷了,其中個味不細品是體味不到的。

  四、這個國民黨政府弄出了事兒卻擔不了事兒,就靠這么哄自己過日子,今天居然還哄到海峽這邊來了,稀罕!這個國民黨政府在事過境遷之后不能承擔實際責任之時,為逃脫自己的歷史罪責,弄出的這一出廢約鬧劇,實際上是個自已哄自己、就連自己也不敢當真、也當不了真的東東!

  附注

  節選自臺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長郭廷以編著的《中華民國史事日志》(民國二十五年至三十八年 1936-1949 )

  附注

  同年8月間(1946)蒙古人民共和國申請加入聯合國,未經安全理事會通過。

  聯合國代理秘書長索到列夫曾致電蒙古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寫道:

  庫倫蒙古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鈞鑒:安全理事會籍審并委員會于731日開始工作,并訓令本人電請貴部長措派可在紐約于該會開會時備供關于貴國申請加入聯合國若干情報之咨詢之貴國政府代表,即希查照惠復,并通知該代表之姓名為荷。

  又發電文說:茲應入會資格審查委員會主席之請求通知貴部長,在審查蒙古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之申請時,若干會員提出問題,入會資格委員會請貴部長對于下列問題惠予供給參考資料。以便利該委員會草擬報告:()蒙古對外關系包括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目前范圍如何?()關于蒙古政府發展對外關系,尤其對于交換使領之態度如何?()、除中蘇外,迄今尚有何國家曾向蒙古政府提議建立外交關系及曾如何答復,此外并希望對于()、外蒙之憲法及其政治組織與外交處理情況;()、外蒙預算尤其對國際事務之分配額兩點,供給該委員會詳細之情報。此類問題之詢問,并不會表示該委員會對于蒙古人民共和國之申請之意見,即希查迅予惠復為荷。

  關于此事,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徐淑希曾于86日發表聲明:

  蒙古人民共和國在數月之前,尚為中國之一部分,稱為外蒙古。其獨立乃由中國所賦予,職是之故,中國將為歡迎其加入聯合國之一國家,吾人固竭誠期望其加入此國際機構。然中國代表團認為對于該問題之考慮,延遲一年左右似屬必要。迄今為止,除蘇聯而外,外蒙古并未與任何國家交換使節。此項事實,或足表示其尚未準備就緒,俾成為國際社會之一員。無論如何,由于疏忽之故,渠井未使聯合國諸會員國獲得對其深切了解之機會。舉世或倍外蒙古愛好和平,將接受憲章所規定之義務,然世人同時有權獲知渠是否可能履行此等義務,后者系一事實問題,不能予以假定。中國于適當之時間到來時,儕以全力支持外蒙古要求入會申請。

  中華民國之立場,獲得美、英、埃及、澳大利亞之支持,均希望獲得外蒙古更多的情報。

  這里請注意:19468月間外蒙申請加入聯合國時,聯合國、國民黨政府、外蒙用的稱呼已都是蒙古人民共和國

  附注

  19521013日,蔣介石在中國國民黨第七次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發表《對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政治報告》,說:“……戰后情勢的發展,竟不出我們預想之外。我們中央處于這樣的內憂外患交相煎迫,而國內社會、經濟、在長期抗戰之后,更是百孔千瘡,隨時可以發生危險的局勢;在這種局勢之下,自然要求一時之安定,以從事復員建設。當時我個人的決策,就是要求戰后確保勝利戰果,奠定國家獨立,民族復興的基礎,必須求得二十年休養生息,和平建設;只要能夠爭取這一個建設機會,那就是任何犧牲,亦是值得的(作者注:看來蔣就是第二個慈禧,割地賠款以求安)。于是我們政府對俄帝,乃決定忍辱談判,不惜承認外蒙獨立,做此最大犧牲,來忍痛簽訂和約和附件(作者注:蔣當時與蘇聯急急地簽那個約究竟是為了什么?“忍辱談判、忍痛簽約和附件的目的不就是為了換取蘇聯迅速出兵,以保存自己以后打內戰的實力,并孤立中共嗎?)。無如墨跡未干,竟被俄帝一手毀棄,這是萬萬所不料的。我亦永不相信,這樣一個中國,就會被俄帝囫圇的永遠吞下去;而且我深信,只要我們中華民國今后能夠自立自強,統一獨立的時候,那我們固有的領土外蒙古,必會歸還到其祖國懷抱里來(作者注:的確是一個幼稚的幻想,決非謀國之道”)。這是我對外蒙古問題最后解決的信心,是始終一貫,而沒有動搖過的。至于承認外蒙獨立的決策,雖然是中央正式通過,一致贊成的,但是我個人仍愿負其全責(作者注:實則就是蔣的責任)。當時我決心的根據有三點:第一、我對于民族平等、自由的思想,向來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事,只要其民族有獨立自主的能力,我們應該予以獨立自主的(作者注:由此看出,蔣的骨子里是支持外蒙獨立的。在此,自己否定了承認外蒙獨立是為了戰后確保勝利戰果,奠定國家獨立,民族復興的基礎,必須求得二十年休養生息,和平建設這一理由)。第二、外蒙所謂蒙古人民共和國,自民國十年設立以來,事實上為俄帝所控制,我們政府對于外蒙領土,實已名存實亡了(作者注:看來當時蔣是無力維護國家領土完整了,并進一步否定了自己前面所說的理由)。第三、只要我們國家能夠自立自強起來,外蒙這些民族,終久必會歸到其祖國懷抱里來的(作者注:的確是一個幼稚的幻想,決非謀國之道”),與其此時為虛名而蹈實禍,不如忍痛割棄一時,而換得國家二十年休養生息的機會,那是值得的(作者注:還是割地賠款以求安)。因為割棄外蒙寒凍不毛之地,不是我們建國的致命傷,如果我們因為保存這一個外蒙的虛名,而使內外更加不安,則國家更無各平建設之望了(作者注:蔣當時急急與蘇聯簽約的目的是換取蘇聯迅速出兵,以保存自己以后打內戰的實力,并孤立中共。割棄外蒙寒凍不毛之地”“不是致命傷保存虛名”“使內外更加不安,將蔣的寧給外夷,不給家奴攘外必先安內的反動統治思想和賣國思想一露無遺)。我主張放棄外蒙的決心,實基于此。這在現在看起來,實在是一個幼稚的幻想,決非謀國之道;但我在當時,對外蒙問題惟有如此決策,或有確保戰果,爭取建國的機會。這是我的責任,亦是我的罪愆,所以我不能不向大會報告的

  附注:蔣介石在中華民國三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上的演講(摘錄)

  最近聽說我們的同志間有以外蒙古版圖變色,來責備我們外交當局的。這件事完全是本人的主張,也是我一生對國家唯一應負責的大事。外交這個政策是前年定下的,當時的目的是要以外蒙古的獨立來換取我們整個東北的主權,使東北主權的接受,不致遭遇外交的阻礙。而且當時我們是主張外蒙獨立,不是使外蒙古淪為人家的保衛國。雖然現在事實的演變不合于我們當時的想象,外蒙在去年一月五日離開中國,陷入似獨立非獨立的局面,而同時東北主權,尚有北滿與旅順、大連未能收復,然而我一定畢生為此理想——收復東北主權與促成外蒙獨立——而奮斗。而且我確信我這個理想必有實現的一日。當局不過是執行了我所制定的政策而已。

  五、小結

  ①194615日國民黨政府公告承認外蒙獨立,1946213日與外蒙換文并建立外交關系,鑄就了外蒙正式獨立出去的無法改變的事實。

  ②19468月聯合國代理秘書長索到列夫已改稱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民黨政府已改稱蒙古人民共和國并希望到時全力支持其加入聯合國。

  ③1961年國民黨政府在聯合國會議上放棄使用否決權,使外蒙古加入了聯合國,這等于國民黨政府更進一步確認了外蒙古的獨立國地位。

  ④1949年前,中國大陸是國民黨政府當政的時期;1971年第26屆聯大2758號決議之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進入聯合國,臺灣國民黨政府在聯合國五大常任理事國之內。

  國民黨一九五二年為爭正統與日本私簽舊金山和約放棄日本戰爭賠款

  (中國放棄日本戰爭賠款要求的詳情——)

  按照國際慣例,在每一份戰后簽署的和約中都包括戰爭賠償的內容。這種由戰敗國向戰勝國繳納的賠償,款額往往大得驚人,如1984-1895年甲午戰爭結束后,戰勝的日本就通過《馬關條約》以戰爭賠償的名義從戰敗的中國清政府手中掠走白銀兩億兩。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作為世界反法西斯同盟重要組成部分的中國,在長達14年的抗日戰爭中,付出了巨大的民族犧牲。然而,令人驚異的是,在戰爭結束后,戰敗的日本卻沒有向作為主要戰勝國之一的中國繳付賠款!更令人不解的是,那些受戰爭破壞遠較中國為輕的東南亞國家卻不同程度地獲得了賠償,其中緬甸、菲律賓、印度尼西亞所得賠款分別為2億美元、5.5億美元和2.23億美元,甚至連當時尚未統一的越南南方吳庭艷政權也獲得了賠款3900萬美元。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們還是讓歷史本身作出回答吧。

  一、張群曾在國民黨六屆四中全會上疾呼:決不放棄我們對日要求應得的賠償!”

  1945815日,伴隨著廣播中日本天皇裕仁停戰詔書的公布,在中國大地上飛揚跋扈了整整十四個年頭的太陽旗頹然墜地——中國抗日戰爭作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最終取得了勝利。194592日上午10時,日本代表在停泊在東京灣的美國戰艦密蘇里號上,簽署了投降書。在德意日法西斯三國軸心集團中,日本是最后一個在投降書上簽字的。在此之前,意大利與德國已分別于194393日和194557日向盟軍投降。

  從表面上看,日本是在包括美國投擲原子彈和蘇聯出兵東北的行動在內的盟軍聯合打擊下乞降的,但實際上,對促使日本投降真正發揮決定性作用的是中國八年的全面抗戰。中國的抗日戰爭貢獻最大、損失也最大。據統計,在這場歷時持久的戰爭中,中國軍民傷亡人數總計高達3500;各種損失折合當時美元計算數額高達1000億以上。面對如此慘重的經濟損失,要求罪魁禍首日本給予中國戰爭賠償是天經地義的。中國政府對此態度相當明確,當時的國民政府外長王世杰在闡述戰后中國對日基本政策時指出:盡管中國不主張采取狹隘的報復主義,但就賠款問題則應一本正義與公道之要求,以從事解決。為此,中國政府特意成立了一個調查委員會,負責調查和統計戰爭中各項人力、物力損失的情況,以便對日提出賠償要求。

  中國要求日本賠償的政策與盟國戰后對戰敗國總的政策是一致的。早在19432月英美蘇首腦舉行雅爾塔會議時,便制定了要求德意日法西斯國家給予盟國戰爭賠償的原則。規定德國應賠償200億美元,其中100億歸蘇聯,80億歸英美,20億歸其他國家。戰后,英、美、法、蘇對德國實行分區占領,成立盟國管制委員會,德國的賠償以盟國從各占領區拆遷工業設施抵償。同時,對于追隨德國與盟軍作戰的意大利、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芬蘭五國同樣提出了賠償要求。1947210日盟國與上述五國計立的和約中規定,意、羅、保、匈、芬五國分別向蘇聯、南斯拉夫、埃塞俄比亞、希臘四國賠償2.55億、3億、0.7億、4億和3億美元。對于日本,以美英蘇中為首的同盟國在日本投降后成立了一個賠償委員會,專門協商日本賠償問題。1945115日,該委員會一致認為,為了剝奪日本進行戰爭的產業能力,防止軍國主義復活,決定加重日本的戰爭賠償。方式是把日本工業設備的一大半拆遷給各戰爭受害國作為賠償。為此,指示各國分頭調查、統計戰爭期間的損失,以便具體確定賠償的方案。

  19471025日,經過兩年多的調查核實,同盟各國向日本提出了索賠要求,總計金額為540億美元,中國也在其中。但是在賠償如何分配的問題上,各國意見不一,英國要求占有賠償的25%,美國要求34%,蘇聯要求14%,法國要占12%,澳大利亞要占28%,僅這幾個國家,還未包括受害最重的中國的要求,以及朝鮮、菲律賓、越南、緬甸等國的要求,分配比例總和已超過了100%。中國在會上以受害最久,犧牲最烈為由據理力爭,堅持應獲日本賠償總數的40%,但各國不依,僅同意占30%,此后各方爭執不休,問題一拖再拖,久而未決,這也反映出當時國民黨政府的國際地位是多么的低下。此事一拖就是四年,日本方面直到舊金山對日和約簽字,從未向任何國家提起過戰爭賠償問題。這中間,國民黨政府發動了內戰,最后敗退臺灣島,對日本賠償的分配問題也就無心顧及了。不過,國民黨政要張群在194799日國民黨六屆四中全會上所作的外交報告中還是疾呼過:決不放棄我們對日要求應得的賠償!”這也表明了當時國民黨政府的態度。

  二、美國為稱霸世界,操縱舊金山會議,把中國拒之門外

  1951712日,美國公布了對日和約草案,并在720日向同盟各國發出了召開舊金山會議的邀請函,從而把一度被擱置的對日和約問題再次提上日程。但是,令世界各國大為驚訝的是,在美國起草的對日和約草案中所列的對日作戰國家的名單中沒有中國,其后中國也沒有收到出席舊金山和會的邀請函。這意味著中國——這個在反抗日本法西斯作戰中歷時最長、貢獻最大、損失最重的國家,將不得參加盟國對日和約的擬定和簽署工作。舊金山和會把中國關在了門外。

  毫無疑問,美國是策劃將中國排除在對日集體締約之外的主謀。此舉的出籠與當時美蘇對立的國際形勢及美國戰后稱霸世界、遏制蘇聯的全球戰略有著密切的關系。

  二戰結束后,美國憑借戰爭中壯大起來的軍事和經濟實力,急于在世界建立美國式的和平,充當世界霸主。但是戰后實力同樣強大的蘇聯以及在蘇聯影響下在東歐建立的一系列新興的社會主義國家的存在,打破了美國的夢想。美國便在遏制共產主義擴張的幌子下,糾合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在世界各地與蘇聯展開角逐。于是,在反法西斯戰爭中曾經并肩浴血奮戰的昔日盟友開始分道揚鐮。至五十年代初,美蘇對峙的冷戰格局已經形成。此間發生的國際事件如中國人民解放戰爭的爆發,東、西德的分裂以及朝鮮三八線的劃分,無不被打上美蘇冷戰的時代烙印。其中,中國事態的發展最典型地反映了這一時代特色。

  從1947年至1951年,對中國人來說的確稱得上是天翻地覆、江山易主的4年。這期間,點燃內戰戰火的蔣介石敗退臺灣;而毛澤東領導的共產黨人則于194910月在北京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紅旗,宣告了新中國的誕生。面對中國形勢的變化,美、蘇兩大戰后強國采取了截然相反的態度。蘇聯于194910月立即承認了新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而美國則極力否認新中國的合法地位,執意拉扯著日趨末落的蔣介石政府。維護著其在聯合國的地位。

  為了平衡新中國的誕生給資本主義陣營帶來的沖擊,美國就必須在遠東重新扶植一個新的反共堡壘,以遏制共產主義的發展。美國選中了日本。194816日,美國陸軍部長亞羅爾在一次演講中公開宣布:今后對日占領政策是扶植強有力的日本政府,……以便起到可以防御今后在遠東方面發生新的共產主義威脅的堡壘作用。這標志著美國對日政策來了個180度的大轉變——由戰后初期的抑日變為扶日。此后,美國走上了重新武裝日本的道路。19506月,朝鮮半島爆發的戰爭點燃了美蘇兩大陣營間的第一次武裝沖突。隨著美國的介入和中國的被迫出兵,朝鮮戰爭已由單純的內戰升級為一場國際戰爭。

  美國為了打贏這場所謂遏制共產主義擴張的戰爭,急欲啟用日本這一反共先鋒。為此,美國力主盡快與日本締結和約,解除對日本的軍事管制,恢復其主權,以便使日本盡快加入反共的行列中。召開舊金山會議的建議,就是在這種火藥味極濃的氣氛中提出的。但是,由于美蘇對中國政府的認同不一,在邀請國、共哪一方出席舊金山會議的問題上雙方發生了爭執:美國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張由臺灣蔣介石政府參加和會,這遭到了蘇聯政府的堅決反對。眼看舊金山會議有擱淺的危險,美國為了早日實現其扶日反共的目的,竟然置中國作為主要戰勝國的權益于不顧,借口盟國對中國政府的認同有分歧而單方決定不邀請中國代表出席舊金山和會,主張中國應在會外與日本單獨締結和約,對于將由中國哪一方與日本締約,美國強調應由日本去決定。而日本政府內心將決定哪一方在此不言則明。

  這種把中國排除在對日和約談判之外并且給予日本選擇締約對象權利的做法,使中國在對日和約問題上失去了主動地位。中國海峽兩岸對美國無視中國權益的作法均表示了強烈反對:716日,蔣介石在臺灣發表談話指出:中國被拒絕參加對日和約簽字,乃破壞國際信義之舉,政府決不容忍。”815日,周恩來外長代表新中國政府對此提出了抗議,指出將于94日在舊金山召的對日和約會議,背棄了國際義務,中國不予承認。

  然而,美國當局不顧中國方面的強烈抗議,一意孤行,于94--8日召開了有52個國家出席的舊金山會議,并操縱會議通過了對日和約。舊金山和約是很不公正的條約,它把對日作戰的起始時間定為1941127日,從而抹殺了中國人民自1931918日起,特別是193777日至1941127日這幾年對日寇的單獨抗擊的歷史。同時,和約在賠償問題上極力寬大日本,只是泛泛地規定:日本國對戰爭中造成的損害及痛苦,將向盟國支付賠償。對于具體數額根本沒有提及,同時對戰勝國的賠償要求作了原則上的限制:即只能利用日本人民在制造上、打撈上及對各該盟國的貢獻的其他服務上的技能與勞作,作為協定賠償各國修復其所受損失的費用,而且必須在日本可以維持生存的經濟范圍內進行。這種重重限制的賠償規定就是以日本人的勞務充作賠償,實際上是變相減免日本的戰爭賠償,與1945年盟國賠償委員會作出的加重賠償的原則是相抵觸的。因而遭到了亞洲、歐洲正義國家的反對。除了中國、朝鮮、越南未被邀請赴會外,緬甸和印度拒絕出席會議,而出席會議的蘇聯、捷克斯洛伐克和波蘭會后拒絕簽字。這樣,由于中、印、蘇等國的抵制,當時世界上有一半的人口是不承認舊金山和約的。918日,周恩來外長代表新中國政府嚴厲譴責了舊金山和約,指斥它是一個復活日本軍國主義,敵視中蘇,威脅亞洲,準備新的侵略戰爭的條約。同時聲明,舊金山和約由于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準備、擬制和簽訂,中央人民政府認為是非法的、無效的,因而是絕對不能承認的。

  然而,與新中國政府捍衛民族權益的嚴正態度相反,敗踞臺灣的國民黨當局為了爭得與日本締約的所謂正統地位,轉而承認舊金山和約,追隨美國的意愿走上了與日本單獨締約的道路。1951912日,臺灣當局外長葉公超發表聲明表示:愿意以舊金山和約為藍本與日本簽訂雙邊和約。

  三、日本利用舊金山和約玩弄花招,美國推波助瀾,臺北為爭正統放棄賠款

  195198日簽訂的舊金山和約,極大地改善了日本戰后所處的不利地位,因而1126日,日本國會便非常痛快地批準了這個和約。與舊金山和約同樣給日本帶來好處的,即日本對于中日雙邊和約締結對象的選擇權。日本當時的首相吉田茂很興奮地宣布:日本現在有選擇媾和對手之權,對于如何行使此權,應考慮客觀環境,考慮中國情形以及其與日本將來之關系,不擬輕予決定。言下之意即日本一定要充分利用這一權利謀取最大的益處。事后證明,吉田政府的確在這個問題上絞盡腦汁,大做文章,極盡陰險、奸詐之能事。為了等待時機,日本政府在與中國締和問題上采取了拖延的對策,但為了防止盟國指責它蓄意拖延,吉田政府煞費苦心地搞了一個民意測驗,讓日本國民就同北京還是臺北締結和約表態,但得出的結果卻令人哭笑不得:支持與臺北或北京締約的比例一模一樣,均為38%,而余下的24%則是無所謂的。這樣,吉田政府便以民意難辨,難以作出決斷為由,理直氣壯地拒不表態,靜觀事態的發展。而私下里針對臺灣急于與之締約的心理,不時散布一些可能與北京締和的言論。

  19511025日,蔣介石派駐日本代表董顯光拜會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岡崎勝男,詢問有關締約的事宜。岡崎不慌不忙地答道:我國現在若與貴國訂立雙邊和約,勢將引起大陸中國國民對我之仇視,因此,我們現在的政策是要慢慢等待時機,以待日本實現獨立自主后,研究何時同中國簽訂和約或選擇中國的哪一方問題,我國歷來尊重中華民國政府,遺憾的是,中華民國政府的領土只限于臺灣。從表面上看,言下之意似乎是并不準備與臺灣方面締約。

  五天以后,吉田在日本參議院的演講更讓臺灣心驚。吉田公開表示:如果中共在今后三年內提議根據舊金山和約與日本討論締結和約,日本政府自然愿意談判并締約,絲毫不會提出反對。事后吉田還在會見董顯光時表示:日本不能忽視大陸上四億五千萬中國人的感情。

  日本政要的一系列言論,使臺灣當局如坐針氈,臺灣當局為了保住所謂的正統地位,一方面連續電令駐美大使顧維鈞策動美國對日施加壓力,一方面又在草擬的對日和約當中廣作讓步,特別是在日本方面尤為敏感的賠償問題上更為明顯。如草案中規定:中國承認日本國如欲維持足以生存之經濟,則其資源目前不足以完全賠償所有此類損失及災難,同時并承擔其他義務,因此,只要求利用日本國民為中華民國從事生產打撈及其他工作,以作為補償。除此以外,中華民國放棄一切賠償要求,放棄該國及其國民因日本國及日本國民在作戰過程中所采取任何行動而產生之其他要求。這個草案已初步放棄了日本賠償,僅僅保留了一部分勞務補償內容。

  與此同時,臺灣當局又處處小心謹慎,生怕惹惱了日本,喪失了締約的機會。有個小插曲充分表現了這一點,即當駐美大使顧維鈞遵命與美方交涉后,美國合眾社發了一個消息,內稱顧大使對日本拖延雙邊和約表示不快。臺灣外交部聞訊大驚失色,立即查詢此事,并發表否認聲明,指稱電訊報導有誤等等,由此可見臺灣誠惶誠恐到了何種程度。由于美國當時出于反共目的,在亞洲奉行的是扶日而不棄蔣的政策,因此,在臺灣力爭與日本簽約的問題上給予了大力支持。

  1951115日,美國白宮表示:堅決反對日本與中共拉籠關系之任何企圖。此后又于1210日,派舊金山和約的主要策劃人之一,負責對日締約的杜勒斯作為特使赴日,以促成日蔣和約而對吉田政府施加壓力。杜勒斯直接了當地要求日本與臺灣締約,并威脅道:如果日本政府不同中華民國簽訂和約,美國國會就不批準舊金山條約。在美國的強硬干預及臺灣方面作出了重大讓步的情況下,日本政府才不情愿地改變了態度。1224日,吉田表示不承認共產黨中國,愿與臺灣締結和約。1952130日,日本委任河田烈為中日和談首席全權代表赴臺,與國民黨政府外長葉公超進行雙邊談判。

  1952230日談判正式開始,至428日和約簽字,前后進行了正式會談3次、非正式會談18次,歷時67天。戰爭賠償問題是和約的重要內容,因而在這個問題上爭論十分激烈。根據國民黨政府起草的和約草案,在賠償問題上只要求日本對中國提供勞務補償,其他賠償已經放棄,這是臺灣當局作出的重大讓步,而且與舊金山和約的原則一致。但日本對此卻堅決反對,堅持臺灣可以根據舊金山和約沒收日本在華財產和資產作為補償,不應再提勞務補償的要求。由于雙方觀點相差懸殊,談判多次陷入僵局。不僅如此,日本仿佛把戰敗國的身份忘在了腦后,竟多次提出自己起草的和約草案,氣焰囂張至極。而臺灣方面在談判初期自恃有美國撐腰,認為只要美國以不批準舊金山和約相威脅,便不難最終迫使日本就范,因而在談判中據理力爭,態度甚為堅決。對國民黨政府草案只作細節修改,重大原則毫不讓步。誰知至3月下旬,風云突變,美國先于320日,操縱國會以66票對10票批準了舊金山和約,后于416日宣布舊金山和約將于428日生效。美國的行徑對臺灣當局來說不啻于背后一刀。因為美國國會承認舊金山和約,使臺灣在對日談判中失掉了最有力的王牌;同時,美國限定了和約生效時間等于給了日本有力支持。因為一旦和約正式生效,日本解脫了戰敗國的束縛,恢復了主權,在對華締約問題上將更為主動,這對國民黨政府來講極為不利。在這種形勢逆轉的情勢下,蔣介石政府為了趕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與日本達成和約,在賠償問題上作出全面讓步,于325日決定放棄全部賠償。僅在條約草案中列入下述文字:日本承認其賠償之義務,我方亦承認日本無力作出全部賠償,為此……我方宣布放棄以勞務進行賠償之要求。至此,蔣介石政府完全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

  然而,得了勢的日本變本加厲,抓住臺灣當局急于簽約的心理,對上述行文也不接受,堅持在和約中取消有關賠償問題的條款,否則采取拖延的方法,拒不談判。臺灣當局只得于412日答應了日本的要求。但是,蔣、日和約的最后簽字直到428日下午3時才告完成,此時距舊金山和約生效僅僅還剩7個小時。因此,在蔣日和約的正文中通篇找不到賠償二字,其相關內容僅是在和約以外的議定書中加以確認的。

  議定書第一條乙項原文為:為對日本人民表示寬大與友好之意起見,中華民國自動放棄根據舊金山和約第十四條甲項第一款日本國所應供應之服務之利益。另一處相關內容是在和約正文附錄的記錄中,原文是:日本國全權代表:本人了解:中華民國既已如本約議定書第一項乙款所述自動放棄服務補償,……是否如此?” 中華民國全權代表:然,即系如此。

  蔣日和約的締結,鑄就了無法改變的事實,使索要戰爭賠款已沒有可能。這引起了新中國人民的強烈抗議,195255日,即和約簽字一周后,周恩來總理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嚴正聲明:對于美國所宣布生效的非法的單獨對日和約,是絕對不能承認的;對于公開侮辱并敵視中國人民的吉田蔣介石和約,是堅決反對的。并指責蔣介石所謂放棄賠償要求的允諾是慷他人之慨,中國政府和人民絕對不予承認。

  四、中日邦交正常化聯合聲明

  20年后,1972221日上午1127分,當那架銀白色的總統專機掠過浩瀚的太平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機場降落的一剎那,以中美蘇三國為基點的國際戰略新格局便誕生了。

  美國總統尼克松訪華的實況,通過衛星向世界各地進行轉播。這次行動改善了自1949101日起中美間相互敵視的歷史,在世界范圍內引起的震動不亞于一場大地震。

  受到沖擊最嚴重的莫過于中國東部近鄰日本。面對美國180度的急轉變,一貫追隨美國敵視中國的日本措手不及,當時的日本首相佐藤榮作是歪著嘴看完電視轉播的。

  但是政治是排斥感情的,識時務者為俊杰,佐藤內閣深諳此理。盡管內心不滿,但為了跟上美國的步伐,日本政府在尼克松訪華后,便秘密地委托東京都知事美濃部在訪華時給周恩來總理捎信,表示佐藤首相要求親自訪華。誰知當即被周恩來以佐藤政府說了不做為由加以拒絕,并宣布中日談判不以佐藤為對象。佐藤政府碰了一鼻子灰。周恩來回絕佐藤的試探,并非表示中國不愿與日本復交,相反,新中國早在1949620日便發表過準備對日和約的社論。僅僅因為日本政府追隨美國,承認蔣介石政權并與之締結非法和約,才導致中日兩國長期的敵對。尼克松總統訪華后,對于飽受23年封索之苦的新中國打開西方的封索之門提供了契機,形勢的發展有利于解決中日歷史上遺留的問題,因此毛澤東曾明確指出:中日恢復邦交問題應該采取積極的態度,談得成也好,談不成也好,總之,現在到了火候,要抓緊。周恩來回絕佐藤,一方面體現了欲擒故縱的外交策略,一方面也是對長期敵視中國人民的佐藤政府的一個懲誡。果然,617日,佐藤榮作內閣被迫下臺,77日,田中角榮內閣登場。田中在就職當天便表示了要與中國恢復邦交的愿望。對此周恩來于79日迅速作出了反應,他在歡迎也門民主共和國政府代表團的宴會上專門加了一句:田中內閣7日成立,在外交方面聲明要加緊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這是值得歡迎的。隨即又讓中日友協副秘書長孫平化借率領上海舞劇團在東京訪問演出之機,轉告田中:只要田中首相能到北京當面談,一切問題都好商量。當時日本政府要想恢復中日邦交必須解決兩個問題,一個是如何對待中國一再堅持的中日復交三原則(三原則的主要內容是: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二、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日臺條約是非法的、無效的,必須廢除),另一個就是有關日本戰爭賠償問題。

  關于這一問題,中國政府在不承認日臺條約時已強調指出:日本軍國主義者殺害了上千萬中國人,使中國蒙受數百億美元(當時的一美元與現在的一美元可不是一個概念)的公共財產和私人財產的損失。中國擁有要求賠償這些損失的權利。這就意味著日本對中國的賠償數額將相當大。日本為了探摸中國的態度,預先就雙方的爭執點達成諒解,需要一個從中穿針引線的人。當時日本公明黨委員長、正在訪華的竹入義勝充當了這個重要的角色。

  1975年竹入義勝在他的回憶錄中記述了他于1972725日與中國方面會晤的細節:我把我們的意見全說了,共有十幾條,并告訴他們,如果你們贊成這些意見,事情就好辦了。……周總理最后問我,假如我們接受你們的建議,日本政府會采取行動嗎?于是,我就從北京打電話給田中先生,請他作出決斷。田中回答,很干脆。最后一次拜會周恩來總理的時候,周總理拿出一份打印文件并對我說這基本上是我們關于日中聯合聲明的原始方案。我很吃驚,內容和后來的日中聯合聲明差不太多。竹入義勝的活動為中日邦交談判打下了基礎。關于日本戰爭賠償的問題,在中方草案第七條這樣寫著: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放棄對日本國要求戰爭賠償的權利”(實質上,由于蔣日和約的締結,索要賠償已不再可能,此時只不過是送了個空頭人情)。但是在日后中日聯合聲明的正文中行文有了個別改動,去掉了權利二字換上了要求

  外交文件上的一字之差,往往掩蓋著談判桌上的翻云覆雨,唇槍舌劍。在中方放棄賠償的問題上,中日雙方果然有一場短兵相接的較量。

  1972926日,田中首相抵達北京的第二天,中日兩國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輪外長談判。當談判進行到中方草案第七款賠償問題時,日方代表高島忽然狂妄地聲稱:根據1952年日本與臺灣締結的和約,日本戰爭賠償問題早已經解決,因而不存在中國放棄什么賠償權利的問題(他們是果然會提出這個問題的)。同時對中日間終止戰爭狀態等提法一一表示拒絕,會談因此不歡而散。

  次日,周恩來會見田中,一反前一天溫和的態度,以嚴厲的口氣譴責了日本的行為。他說:聽了今天上午外長會談的匯報。高島條約局長是破壞日中邦交正常化來的吧。日中邦交正常化是個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高島局長是搞訟棍那一套嘛!我不認為高島局長的意見是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的本意。同時周總理對中日賠償問題再次重申不承認臺灣的允諾,指出:當時蔣介石已逃到臺灣,他是在締結舊金山和約后才簽訂日臺條約,表示所謂放棄賠償要求的。那時他已不能代表全中國,是慷他人之慨。遭受戰爭損失的主要是在大陸上。我們是從兩國人民的友好關系出發,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賠償負擔而受苦,所以放棄了賠償的要求。”“毛主席主張不要日本人民負擔賠款,我向日本朋友傳達,而你們的條約局長高島先生反過來不領情,說蔣介石已說過不要賠款,這個話是對我們的侮辱,我們絕對不能接受。我們經過50年革命,蔣介石早已被中國人民所推翻。高島先生的說話不符合你們兩位的精神(為此,日本民眾說周總理是個法盲)面對周恩來總理義正辭嚴的聲明,田中一行垂頭喪氣,連晚飯都吃不下。第二天,中日聯合聲明起草小組再次開會,高島一上來便對他上次的言行表示道歉,聲言日本國民對中國放棄戰爭賠款的要求深為感動。至此,由于戰爭賠償問題引起的風波方才平息下去。不過中方體諒到日本方面的難處,同意將聲明中有關賠償的權利一詞換為要求

  1972929日上午1020分,中日兩國代表在人民大會堂簽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聯合聲明。聲明第七條寫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關系,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至此,中日兩國間長達27年之久的戰爭賠償問題也就畫上了句號。

  五、小結

  119471025日,同盟各國向日本提出了索賠要求,總計金額為540億美元。但在賠償如何分配問題上,各國意見不一,英國要求占有賠償總額的25%,美國要求34%,蘇聯要求14%,法國要求12%,澳大利亞要求28%,僅這幾個國家,還未包括受害最重的中國的要求以及朝鮮、菲律賓、越南、緬甸等國的要求,分配比例總和已超過了100%。后來同意中國為30%,但各方爭執不休,問題久而未決,一拖就是四年。這也反映出了當時國民黨政府國際地位的低下。

  21951712日,美國起草公布了對日和約草案,并在720日向同盟各國發出召開舊金山會議的邀請函,從而把擱置的對日和約問題再次提上日程。但和約草案中所列的對日作戰國家名單中沒有中國,其后中國也沒有收到出席舊金山和會的邀請函。這意味著中國這個在反抗日本法西斯作戰中歷時最長、貢獻最大、損失最重的國家,將不得參加盟國對日和約的擬定和簽署工作。

  3195198日結束的舊金山和約規定利用日本人民在制造上、打撈上及對各該盟國的貢獻的其他服務上的技能與勞作,作為協定賠償各國修復其所受損失的費用,而且必須在日本可以維持生存的經濟范圍內進行,即以日本人的勞務充作賠償;美國主張中國應在會外與日本單獨締結和約,對于由中國哪一方與日本締約,應由日本去決定。舊金山合會這種把中國排除在對日和約談判之外并且給予日本選擇締約對象權利的做法,使中國在對日和約問題上失去了主動地位。918日,周總理代表新中國政府嚴厲譴責了舊金山和約,并發表聲明不予承認。而臺灣國民黨當局與新中國政府捍衛民族權益的嚴正態度相反,為了爭得與日本締約的所謂正統地位,轉而承認了舊金山和約,追隨美國的意愿走上了與日本單獨締約的道路。1951912日,臺灣當局外長葉公超發表聲明表示:愿意以舊金山和約為藍本與日本簽訂雙邊和約。

  4、日本確定了蔣介石政府為締約方。蔣介石政府為了趕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與日本達成和約,在賠償問題上作出了全面讓步,于1952325日決定放棄全部賠償,僅要求在條約中列入下述文字:日本承認其賠償之義務,我方亦承認日本無力作出全部賠償,為此……我方宣布放棄以勞務進行賠償之要求。然而日本堅持在和約中取消有關賠償問題的條款,臺灣當局于412日答應了日本的全部要求。428日下午3時和約簽字,此時距舊金山和約生效僅剩7個小時。因此,在蔣日和約的正文中通篇找不到賠償二字,其相關內容僅是在和約以外的議定書中加以確認的。議定書第一條乙項原文為:為對日本人民表示寬大與友好之意起見,中華民國自動放棄根據舊金山和約第十四條甲項第一款日本國所應供應之服務之利益。另一處相關內容是在和約正文附錄的記錄中,原文是:日本國全權代表:本人了解:中華民國既已如本約議定書第一項乙款所述自動放棄服務補償,……是否如此?” 中華民國全權代表:然,即系如此。至此,蔣介石政府完全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蔣日和約的締結,鑄就了無法改變的事實,使索要戰爭賠款已沒有可能。

  519722月美國尼克松總統訪華后,對于飽受23年封索之苦的新中國打開西方的封索之門提供了契機,也為解決中日幫交正常化和中日歷史上的遺留問題創造了有利條件。1972929日,中日雙方經過一場短兵相接的較量之后,在人民大會堂簽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聯合聲明。聲明第七條寫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關系,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實質上,由于蔣日和約的締結,索要賠償已沒有可能,此時只不過是送給了日本一個空頭人情。至此,中日兩國間長達27年之久的賠償問題不得不畫上句號。

  國民黨一九四五年為換取蘇聯盡快出兵保存實力打內戰出賣旅順、中長鐵路利益

  國民黨《中華民國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友好同盟條約》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愿以同盟及戰后善鄰合作、加強蘇聯與中國素有之友好關系,又決于此次世界大戰抵抗聯合國敵人侵略之斗爭中,彼此互助,及在共同對日作戰中,彼此合作,以迄日本無條件投降為止,又為兩國及一切愛好和平國家人民之利益,對于維持和平與安全之目的表示其堅定不移之合作志愿,并根據聯合國共同宣言以及在莫斯科簽字之四國宣言及聯合國國際組織憲章所宣布之原則,決定簽訂本條約,各派全權代表如左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特派外交部部長王世杰;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特派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外交人民委員部部長莫洛托夫;兩全權代表業經互相校閱全權證書,認為妥善,約定條款如左

  第一條

  締約國擔任協同其他聯合國對日本作戰,直至獲得最后勝利為止,締約國擔任在此次戰爭中彼此互給一切必要之軍事及其他援助與支持。

  第二條

  締約國擔任不與日本單獨談判,非經彼此同意不與現在日本政府或在日本成立而未明白放棄一切侵略企圖之任何其他政府或政權,締結停戰協定和約。

  第三條

  締約國擔任在對日本作戰終止以后共同采取其力所能及之一切措施,使日本無再事侵略及破壞和平之可能。 締約國一方如被日本攻擊不得已而與之發生戰爭時,締約國他方應立即盡其能力給予該作戰之締約國一切軍事及其他之援助與支持。

  本條一直有效,以迄聯合國組織經締約國雙方之請求,對日本之再事侵略擔負防止責任時為止。

  第四條

  締約國之一方,擔任不締結反對對方之任何同盟,并不三加反對對方之任何集團。

  第五條

      締約國顧及彼此之安全及經濟發展之利益,同意在和平再建以后,依照彼此尊重主權及領土完整與不干涉對方內政之原則下,共同密切友好合作。

  第六條

  締約國為便利及加速兩國之復興及對世界繁榮有所貢獻起見,同意在戰后彼此給予一切可能之經濟援助。

  第七條

  締約國為聯合國組織會員之權利及義務,不得因本條約內所有各事項之解釋而受影響。

  第八條

  本條約應于最短可能時間批準,批準書應盡速在重慶互換。

  本條約于批準后立即生效,有效期間為三十年。倘締約國任何一方不于期滿前一年通知愿予廢止,則本條約無限期繼續生效;締約國任何一方得于一年前通知對方終止本條約之效力。

  為此兩國全權代表將本條約署名蓋章,以昭信守。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即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訂于莫斯科,中文俄文各繕兩份,中文俄文有同等效力。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全權代表 王世杰 (簽字)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全權代表 聯邦最高蘇維埃主席團莫洛托夫 (簽字)

  《中華民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友好同盟條約之換文》

  換文 ()

  () 蘇聯外交人民委員部莫洛托夫部長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長照會

  部長閣下

  查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業于本日簽訂,本部長茲特申明兩締約國間之諒解如左

  一、依據上述條約之精神,并為實現其宗旨與目的起見,蘇聯政府同意予中國以道義上與軍需品及其他物資之援助,此項援助當完全供給中國中央政府即國民政府。

  二、 關于大連與旅順口海港及共同經營中國長春鐵路,在會商過程中,蘇聯政府以東三省為中國之一部分,對中國在東三省之充分主權重申尊重,并對其領土與行政之完整重申承認。

  三、關于新疆最近事變,蘇聯政府重申如同盟友好條約第五條所云無干涉中國內政之意。

  關于上列各項所述之諒解,倘荷貴部長函復證實,本照會與貴部長復照,即成為上述友好同盟條約之一部分。

  本部長順向貴部長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長世杰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西歷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莫洛托夫 (簽字)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長復蘇聯外交人民委員部莫洛托夫部長照會

  部長閣下

  接準貴部長本日照會內開

  『查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業于本日簽訂,本部長茲特申明兩締約國間之諒解如左

  一 、依據上述條約之精神,并為實現其宗旨與目的起見,蘇聯政府同意予中國以道義上與軍需品及其他物資之援助,此項援助當完全供給中國中央政府即國民政府。

  二、關于大連與旅順口海港及共同經營中國長春鐵路,在會商過程中,蘇聯政府以東三省為中國之一部分,對中國在東三省之充分主權重申尊重,并對其領土與行政之完整重申承認。

  三、關于新疆最近事變,蘇聯政府重申如同盟友好條約第五條所云無干涉中國內政之意。

  關于上列各項所述之諒解,倘荷貴部長函復證實,本照會與貴部長復照即成為上述友好同盟條約之一部分。』等由;本部長茲特聲明上項諒解正確無誤。本部長順向貴部長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蘇聯外交人民委員部莫洛托夫部長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西歷一九四五年王世杰 (簽字)

  換文 ()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長致蘇聯外交人民委員部莫洛托夫部長照會

  部長閣下

  茲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獨立之愿望,中國政府聲明于日本戰敗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證實此項愿望,中國政府當承認外蒙古之獨立,即以其現在之邊界為邊界。

  上述之聲明,于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簽訂之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批準后,發生拘束力。

  本部長順向貴部長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蘇聯外交人民委員部莫洛托夫部長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西歷一九四五年王世杰 (簽字)

  () 蘇聯外交人民委員部莫洛托夫部長復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長照會

  部長閣下

  接準閣下照會內述

  『茲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獨立之愿望,中國政府聲明于日本戰敗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證實此項愿望,中國政府當承認外蒙古之獨立,即以其現在之邊界為邊界。

  上述之聲明于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簽訂之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批準后,發生拘束力。』

  蘇聯政府對中華民國政府上項照會,業經奉悉,表示滿意,茲并聲明蘇聯政府將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國 (外蒙) 之政治獨立與領土完整。

  本部長順向貴部長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長世杰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西歷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莫洛托夫 (簽字)

  (中華民國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友好同盟條約) 關于旅順口之協定》

  茲為符合并補充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起見,締約國雙方議定各條如左

  第一條 為加強中蘇兩國之安全以防制日本再事侵略起見,中華民國政府同意兩締約國共同使用旅順口為海軍根據地。

  第二條 前條所開海軍根據地區之正確界限,應依所附之說明及地圖之規定 (見附件)

  第三條 締約國同意旅順口作為純粹海軍根據地,僅由中蘇兩國中蘇兩國軍艦及商船使用。

  關于上開海軍根據地共同使用之事項,設立中蘇軍事委員會處理之。該委員會由華籍代表二人,蘇籍代表三人組織之,委員長由蘇方派任,副委員長由華方派任。

  第四條 上開海軍根據地之防護,中國政府委托蘇聯政府辦理之。蘇聯政府得建置為防護上開海軍根據地必要之設備,其費用由蘇聯政府自行負擔。

  第五條 該區域內之民事行政屬于中國。中國政府,對于主要民政人員之委派,將顧及蘇聯在該區域內之利益。

  旅順市主要民事行政人員之任免,由中國政府征得蘇聯軍事指揮當局之同意為之。

  在該區域內之蘇聯軍事指揮當局為保障安全與防衛起見向中國行政當局所作之建議,該行政當局予以實行;如有爭議,則此類事件應提請中蘇軍事委員會審議決定之。

  第六條 蘇聯政府在第二條所述之地區內,有權駐扎陸海空軍,并決定其駐扎地點。

  第七條 蘇聯政府并擔任設置及維持為該區域航行安全所必需之燈塔信號及其他設備。

  第八條 本協定期滿后,所有蘇聯在該區域內建置之一切設備及公產應無償歸為中國政府所有。

  第九條 本協定期限定為三十年,自批準之日生效。

  兩全權代表將本協定簽字蓋章,以昭信守。本協定中文,俄文各繕二份,中文俄文有等同效力。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即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訂于莫斯科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全權代表 王世杰 (簽字) 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全權代表 莫洛托夫 (簽字)

  國民黨一九四二年至一九四七年犯恐英癥導致緬北南坎、江心坡丟失

  (國民黨是如何出賣南坎、江心坡的?)

  江心坡指的是位于云南高黎貢山以東的恩梅開江及邁立開江之間的一個狹長地帶,北起西藏察隅縣,南到緬甸尖高山。不過網上流傳的7萬平方公里說,其實是指緬甸密支那以北的大部分緬北地區(臺版中國地圖中,把它們都劃入中國版圖),現在多屬緬甸克欽邦。而所謂江心坡問題,其實就是中緬邊界問題,確切的說,主要是北段邊界是如何勘定的。

  所謂中共建國后,將江心坡割讓給緬甸,和中共出賣外蒙一樣,是國民黨逃至臺灣后,通過重畫地圖造出來的把戲,即人們常說的地圖開疆。不過不同于外蒙,江心坡問題(即中緬北段邊境劃界問題。為方便起見,包括江心坡以西的緬北地區,即緬甸密支那以北的大部分緬北地區,以下一律簡稱為江心坡問題)歷史經過比外蒙問題更復雜,資料來源更龐雜。所以,恐怕了解真相的人更少一些(老實說,直到年把前,我也一直無法完全理清定界的整個經過)。所以這里,把我收集整理到的資料貼出來,供大家參考,請大家自己判斷(當然,我也會有自己的結論)。由于江心坡問題其實就是中緬邊界問題的一部分,所以,一并分析。

  歡迎大家討論,但請有理有據,不要僅僅以屁股決定腦袋的資態(花粉們)跑進來。

  認為江心坡是中國固有領土的主要根據,是江心坡地區的原主要土司,比如孟養、里麻等地土司(孟養土司的管轄地還要越過江心坡以西)曾受過明、清兩代王朝冊封。說起來,土司制度確實是中國控制邊遠少數民族的一種政治手段,絕大多數原冊封的土司領土,后來成為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我們也要看到,中國歷史上冊封的藩屬地域極其廣大,認為所有接受過中國冊封、向中國皇帝名義上稱臣的地區都是中國的固有領土,顯然是既不現實也不客觀的。

  大家都知道,中國在近代以前,四至邊界一向多是模糊不清的,而在很多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如西南,統治方式又多是采取流官制度加以羈縻,更加劇了固有領土確切范圍的模糊程度,往往只有一條所謂的習慣線。而這種習慣線又主要取決于當地的土司、頭人與中原王朝的親密、認同或者說同化程度。一般來說,離開中原王朝直接統治區域越遠,文化認同性越少的勢力,其獨立性就越強,與中國的聯系就越淡漠(包括中國自身對其的重視程度)。有的遙遠地區的流官在當時究竟是屬于內藩還是外藩,本身就是大可置疑的。而具體到中緬邊界地區,情況就更為復雜。

  中緬邊境地區,數百年來一直有著大小不一的爭奪戰。明代開設三宣六慰,1531(明嘉靖十年)緬甸東吁王朝建立,逐步統一緬甸,并不斷進攻明朝所屬的土司。人民出版社《世界通史》載:緬甸(東吁王朝)統一的最后完成,是在莽應龍統治時期(1551-1581)。莽應龍先于1555年占領阿瓦,15561557年建有征服了北部撣族諸小國,東部國境到達泰國境內。經過三次戰役,先后占領【孟養】、孟拱、蠻莫、孟密、伽沙、猛別等地……”

  《明史》中的記載如下:萬歷元年,緬兵至隴川,入之。岳鳳遂盡殺士寧妻子族屬,受緬偽命,據隴川為宣撫。乃與罕拔、思哲盟,必下孟密,奉瑞體以拒中國。偽為錦囊象函貝葉緬文,稱西南金樓白象主莽噠喇弄王書報天皇帝,書中嫚辭無狀。罕拔又為緬招干崖土舍刀怕文,許代其兄職。怕文拒之,與戰。適應里率眾二十萬分戍隴、干間,以其兵驟臨之,怕文潰奔永昌。遂取干崖印,付罕拔妹,以女官攝宣撫,召盞達副使刀思管、雷弄經歷廖元相佐之,同守干崖,以防中國。于是木邦、蠻莫、隴川、干崖諸蠻,悉附緬,獨孟養未下。

  金騰副使許天琦遣指揮侯度持檄撫諭孟養。思個受檄,益拒緬。緬大發兵攻之,思個告急。會天琦卒,署事羅汝芳犒思個使,令先歸待援,遂調兵至騰越。個聞援兵至,喜,令土目馬祿喇送等領兵萬余,絕緬糧道,且導大兵伏戛撒誘緬兵深入。個率蠻卒沖其前,而約援兵自隴川尾擊之。緬兵既敗,糧又絕,屠象馬以食,瑞體窘甚。會有陳于巡撫王凝,言生事不便者,凝馳使止援軍。汝芳聞檄退,思個待援不至。岳鳳偵知之,集隴川兵二千兼程進,導瑞體由間道遁去。思個追擊之,緬兵大敗,當是時幾獲瑞體。

  六年,廷議遣使至孟養,俾思個還所俘緬兵象,并賚以金帛,好言慰諭之。瑞體不謝。七年,永昌千戶辛鳳奉使買象于孟密,思忠執鳳送緬,緬遣回。是年,緬復攻孟養,報戛撒之怨。思個以無援敗,將走騰越,中途為其下所執,送瑞體,殺之,盡并孟養地。八年,巡撫饒仁侃遣人招緬,緬不應......

  近代以前,清朝與緬甸發生過兩次大規模戰爭。第一次是為了消滅逃入緬甸的南明殘余力量。結果是緬甸將南明永歷帝交給清軍,李定國病死,南明在緬境內的最后殘余力量瓦解。清軍達到目的即返回云南,隨后清廷與西南清軍主將吳三桂的注意力都集中到內部權力斗爭上。由于此次戰爭目的本身不在緬甸,所以對于邊境沒有多大影響。第二次是在乾隆年間,(《還珠格格》、《乾隆王朝》里都提到過這次戰爭,不過現實中沒有那么多美女倩男,呵呵),清軍再次擊敗緬甸(至少在戰略上,緬甸不想打下去了),緬向清廷臣服,成為中國的外藩(這導致英緬第三次戰爭后,緬本部全境淪為英殖民地,但正式的吞并條約居然是在中英之間簽署的)。由于當時的條件,緬北地區對于清朝既過于遙遠,又沒有多少經濟和戰略價值,所以清軍將木邦蠻莫孟拱【孟養】諸部人口,還付緬甸,立即退兵,未在當地設立行政管轄。甚至,原來轄制江心坡的土司所在的里麻,在明代尚被稱為里麻司,而在清代則已被稱為里麻,一字之差,卻反映了在清代,這里甚至已經不是中國名義上的行政管轄范圍。但是,由于整個緬甸在名義上也都是中國的屬藩,這些當地土司往往也同時接受清廷的冊封,有點象是一仆二主,不過實際上,兩方面都指揮不動他們。

  19世紀中葉英國殖民者進入緬甸,逐漸向北推進,1885年英國全部吞并緬甸本部,與中國直接接壤。原來模糊的習慣線,成了有利于英人不斷侵吞的格局。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中國一直希望與英國完成劃界。(大家可以去找一張1886年英國人對中緬地區的區劃地圖。在當時英國人眼里,不但江心坡被標為不受他國統治的部族,而且把中國怒江上游地區也標為不受他國統治的部族,也就是今天的貢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全部和迪慶藏族自治州的一部分。可以說金沙江上游以西地區全被劃出中國,就連片馬也被劃出中國。當然,我們也可以認為,那是中國的屬地。不過,在那個中國現代版圖形成的最關鍵時期,中國的國勢處于最衰弱的時候,能保住認同感較強的地區已經很不錯了,根本無力與英國爭奪這些事實上獨立、半獨立的部族)

  經過1894年中英倫敦條約、1897年續議緬甸條約兩次訂約,18981899年勘界,中英劃定了北段自尖高山向南至南定河、南段自南卡江至瀾滄江的兩段邊界;中緬()南段邊界大走向基本定型。當然,總的來說,在這兩次劃界中是中國吃了虧,但是,在當時條件下,不定約,只會給英國人不斷入侵蠶食制造機會。事實上,英國人后來的做法完全證實了這一推測,由于邊界條約條文對于阿佤山區的規定有模糊之處,英軍就于1934年進攻班洪、班老地區,以求造成既成事實,遭到了當地佤族土司的抵抗,就是近代史上班洪事件1941年,英國借中國抗戰處境艱難,對英緬控制的滇緬公路有著很大仰賴的時機,以關閉公路的威脅為施壓手段,于1941618日通過政府換文形式,在阿佤地區劃定對其有利的邊界線,將部分班老、班洪地區劃給緬甸,史稱“1941年線

  南段邊界還有一件大事,就是南坎問題南坎問題是指位于南畹河和瑞麗江匯合處的勐卯三角地區的歸屬,又名南畹三角地區,面積約二百五十平方公里。勐卯三角地區主權原來屬于中國,這一點沒有疑問。但在1894年前(即第一次中()緬邊界劃分),英國人就已經強行修筑了從八莫到南坎的公路。到1897年,中英兩國再次簽訂有關中緬邊界條約的時候,英國以永租的名義取得了對中國的這塊領土的管轄權。這個永租的爛賬及阿瓦地區班老、班洪問題怎么解決的,我留在后面再說。回過頭來看中緬北段邊界。

  中緬北段邊界,原來就相比南段邊界更加模糊,因為那里的地理氣候條件更加險惡,當地部族勢力的民族、文化特殊性,及建筑于其上的政治實際獨立性也更加明顯。中()緬之間一直沒有對此地段訂立過有正式約束力的條約,但也不是沒有過討論。事實上,清朝時就進行過多次劃界的努力,只是由于英國人胃口越來越大,一直沒有定界。但即使從對這些最初劃界討論的考察中,也沒有見到有江心坡地區確鑿無疑的屬于中國的證據,有國民政府版的《片馬國界圖》為證(因該圖用五條線描述尖高山以北邊界變化,也稱清英劃界五線圖)(附圖342),從圖上可以看出:

  1、外部原案界(是指清外交部的界線):這條線可以看作清代中國在當地的最初控制線,此線沿恩梅開江和恩梅開江東岸北上,江心坡根本就不在界內。

  2、光緒26(1900)所指小江邊界:此線為清政府提出,已經在恩梅開江很遠的東面。只是在北端沿一條叫小江的恩梅開江支流,通到恩梅開江。

  3、光緒28(1902)清政府使節薛福成和英國方面簽訂界,這一條邊界和光緒26年小江界差別不大。

  4、光緒31(1905)勘定線:清政府騰越關道石韶鴻和英國駐騰越領事列敦共同勘定的邊界,但這條線已經遠在光緒28年薛福成線以東。

  5、宣統2(1910)英方指定界:此線是由英國駐騰越領事列敦的提出的,以當時中英的實際控制為準,大致以高黎貢山為界,片馬地區被置于英方地區。

  從此份片馬五線圖上看,外部原案界江心坡就不在界內,且界線是越來越向東的,清政府根本沒有主張將江心坡地區劃入中國境內,更不用說在江心坡以西的原孟養土司控制區。1900年英軍占領了江心坡東南的片馬,表明英方的控制地區已經越過江心坡到達高黎貢山。高黎貢山構成了中英雙方的實際控制線。

  不過,英國人沒有滿足,1911初,英軍再次入侵、占領片馬地區,制造了片馬事件,由于中國全國上下強烈抗議,英國不得不在照會中承認,片馬等地是中國領土,但卻仍然毫無道理的拒絕撤軍(估計是想再制造一個永租”)。在當年這一系列的風起云涌的對英抗議斗爭中,也沒有提到過江心坡問題。

  那么,江心坡問題后來是怎么出來的呢?真正大熱自然是在49年后某黨逃到小島上后鼓噪起來的。至于源起,某種程度上,是在報館里畫出來的。請看圖350

  1、外國地圖上1877年中緬邊界,江心坡不在中國境內。

  以下地圖都是中國自己出版:

  21930年版中國地圖,江心坡也不在中國境內。(1930年前的中國自己的地圖資料,只找到上面的《片馬五線圖》,也不包括江心坡,不重復了。)

  31934年第一版《申報地圖》,中國地圖出版史上的劃時代作品,奠定了其后30年中國地圖的基礎,但在這張地圖上江心坡竟然也不在中國境內。

  41935年再版的《申報地圖》,已經開始把江心坡繪入界內,但暫時還沒敢把北邊的緬北重鎮葡萄地區繪入,所以在江心坡北部邊界竟然向東伸進一大塊。

  51936年版的《申報地圖》,江心坡繪入界內,緬北重鎮葡萄也被繪入界內,邊界是江心坡以西的野人山(枯門嶺,現在的緬甸克欽山),野人山以西還沒被劃入界內。

  61937年版的另一張地圖,邊界開始越過野人山以西,但還沒敢把胡康河谷劃入界內。

  7、這是一張民國政府后來的標準圖,此圖出版于1947年,但這種邊界畫法其實出現在30年代抗戰期間,在這張圖上原本南北走向的邊界已經被改為東西走向,江心坡、野人山、胡康河谷都成了中國界內的地名,后來所謂的中共失土7萬平方公里就是根據這張圖的標準推算的。(注:但我沒有找到證據證明,這張在當時是不是已經作為正式的官方地圖。希望有人能理清這個疑問。)

  8、現在臺灣所用的地圖,邊界和上圖相似,就是如今有人咒罵中共賣國失土的殺手锏

  9、新中國1952年版地圖,只不過這張地圖的邊界沿用了舊中國的畫法。

  10195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集》的地圖,該地圖集特別說明對外邊界暫時用申報1936年地圖的畫法,此圖其實和上面第5項基本一致。

  111960年《中緬邊界條約》以后中國地圖上的畫法,沿用至今。

  說老實話,從感情上,我也更喜歡這份臺版地圖。對于領土,我是覺得多多益善,來者不拒。能力爭的國土,當然應該力爭。不過,請問,這種自己每隔幾年就自行變動一次的地圖,對國際上有說服力嗎?有約束力嗎?我看,如果拿這個出去當證據,不笑掉別人的大牙就不錯了。對于未定界地區的劃分,一般是看歷史上(主要是指近代以來,否則一直翻歷史老賬,多數地區就會出現一大堆主人)的協議,誰對要求的地區進行過較長時期的實際管制,而且在管制期間,有沒有對此地區的官方爭議(注意,有沒有爭議,而且是官方爭議是極為重要的)。如果進行了管制而又沒有爭議,按照尊重歷史現實的通行原則,即使沒有正式定界,該地區一般也被承認為該國(實際管制國)的合法領土。從以上已經列舉的歷史資料來看,江心坡及其以西的現緬北地區,不能說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但確實有成為中國潛在領土的可能。關鍵在于,你是否否定了1910年前的清英協議,且在英國人于1920年代末實現對江心坡地區的有效管制后的幾十年里,是否采取過行動,使之至少成為有爭議領土呢?我們來看一看。

  英國是于1927年實現了對江心坡地區的實際有效管制的,當時的民國政府很長時間內都沒有反應,直到1929年,才由云南交涉署向英國駐滇總領事提出過抗議照會,稱「查江心坡一帶仍屬我國領土……」。好的,雖然晚了一些,但總算有了初步的動作。接下去,自然是應該繼續不斷的進行交涉,提出具體證據,使得江心坡至少成為一塊國際公認的國家間有爭議領土。但是……,沒有了!除了這次抗議之外(英國人當然沒有理睬),隨后直到民國政府敗逃到臺灣,我再沒有找到過民國政府為江心坡問題,與英緬交涉或發表正式公告的記錄。——(有種說法,1929年的抗議,本來目的是為了在當時與英國為首的國家談判取消領事裁判權等時,增加中方的籌碼。)——從上面的地圖來看,就在這個唯一的抗議后的第二年,即1930年,中國出版的地圖上也沒有包括江心坡,而官方地圖(包括江心坡的),最早大概也要在1947年才出現(上圖3507幅,尚存疑)。而在這期間,民國政府卻做出了幾樁舉動,為英緬對江心坡擁有權的合法性提供了國際法上的實際證據。

  一是19429,國軍上校團長謝晉升帶600人的隊伍進入江心坡建立怒江西北抗日基地,英國立刻提出抗議,蔣政府隨即密令其速從江心坡撤出。請注意,這是19429!此時,日軍已經席卷緬甸,中英兩國已經于41年底簽署《中英共同防御滇緬路協定》。這種情況下,英國仍然視緬北為禁臠,不容他人染指。而中國一接到抗議就撤軍的情況(沒有任何其它聲明),很容易地被解釋是對英緬擁有江心坡主權的默認。

  二是1944-45,國軍在胡康谷地和三江以外擁兵近30萬,全是精銳之師。臘戍以北盡在中國軍隊實際控制之下,但在英國要求下,全數退入中國境內,以實際行動承認了英國在未定界上的權益,而且將片馬也重新讓給英軍!而此時的英國,已經面臨著強大的殖民地獨立運動,內部允許緬甸獨立的意見日益高漲,而中國戰后國際地位大大提高,也不再如1941年那樣有受制于英國之處,這個千載難逢的修改國界的機會就這么錯過。其間,甚至沒有發表一個保持主權、等待談判的聲明。這對于中國對江心坡主權要求的打擊是致命的。

  三是在1947年緬甸獨立時,英方向緬甸移交行包括江心坡和孟養在內的實際控制地區的行政權,對此當時作為中國中央政府的中華民國政府未提出異議,最后一次喪失了將上述領土確定為爭議土地的機會。

  1949年后,花粉們所謂的匪政府接手的就是這么一個攤子——有爭議的領土都處在緬方的控制下。而且除了片馬地區,其它的地區,不是有條約為證,就是緬方(繼承英國)進行了長期有效管制,且其間中國不但沒有正式的要求交涉談判(1929年僅有一次的云南地方政府交涉還被1930年版的中國地圖所否定),還多次在實際行動中,默認了英緬的主權地位。

  那么,1960年的《中緬邊界條約》(即現在的中緬邊界線)究竟是如何劃界的呢?

  南段(尖高山以南)基本保持了1941年線以來的走向,中國放棄了對南坎(面積約二百五十平方公里)名義上的主權(永租,年租金1000盧比,與完全割讓沒有任何實質區別),但對于1941年線阿佤地區邊界線作相應修改,原被劃給了緬甸的班老、班洪地區重新歸屬中國。

  北段,中國承認緬甸對江心坡的主權,雙方基本以高黎貢山脈分水嶺為界,但片馬地區歸還中國。

  就是這么回事。現在可以總結了。

  江心坡地區曾經與中國有過一定的歷史聯系,如果,在近代形成明確的國家四至邊界期間,中國有力量、有行動,確實有將其納入版圖的可能性。但是,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沒有能做到這一點。進入民國以后,特別在抗戰期間及勝利之初,曾經又有過機會,廢止清英協議,改變原來的實際控制線,或者至少將其變為正式意義上的國家間有爭議領土。然而,可惜的是,也沒有。這使得,人民共和國建國之后,在法理上已經處于一種無可奈何的局面,除非不講法理使用武力,否則不可能改變實際控制狀況。而即是使用了武力,也難以改變法理上的劣勢,而因此引起的國家形象的破壞與戰略環境的惡化,代價卻是極其昂貴的。國家領導人做出了我認為是明智的決擇,放棄了本來就沒有多少理由與意義的空洞要求,最大可能的索回了部分領土,并且也與緬甸保持了良好的關系。

  可以看到,雖然后來,中國有支持緬共游擊隊等的舉動和東南亞傳統的恐華、反華思想等多種不利因素的影響,但中緬之間的關系卻還一向不壞,這在東南亞國家中幾乎是唯一的。而如果,當年用武力強行奪取了緬北地區,中國必然成為緬甸不可解的死敵,進入印度洋的捷徑自然也就永遠關閉了。更不用說,整個東南亞恐怕都會永遠對中國懷有如同東歐對俄國的恐懼。不要忘了,如果說曾經臣屬就一定是中國的領土,那么除了印尼的部分領土,所有東南亞(其實還不僅是東南亞)就都是中國必須追求的領土目標了。

  所以,1960年中緬邊界條約并不是一份喪權失地的賣國條約,相反,它是一份基本公平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平等協議。之所以出現所謂的割讓江心坡7萬平方公里領土的說法,基本是臺灣、反共者出于心戰的原因炮制,而又有人不負責任的未經考證而隨意宣傳而來的。

  我一向自認為,而且也多被認為是懷有民族主義思想的。但是,我卻奇怪的發現,在對待中國近代歷史失地的問題上,最慷慨激昂的卻往往是來自某個自稱與民族主義誓不兩立的派別(當然,絕不是這個派別的全部)。其甚至大力鼓吹,不恢復所有的失地,就絕不與那些國家實現和解與友好共處。相反,總是被這個派別批評為只有激情、沒有理性會象義和團那樣禍害國家的民族主義者們,卻大多一面主張要牢記那段歷史,教育我們及我們的后人,國家不強大就可能陷入任人宰割的境地,人民的根本自由和權利就得不到保障;一面主張,除非出現可行的歷史機遇,否則在現實國際政治中糾纏于索要已經被明確的條約(雖然是不平等條約)割讓的領土主權,不但沒有實際意義,而且會嚴重損害包括在國家安全、外交選擇以及國際形象等方面的重大利益。所以,與那些國家在既成的長期歷史現實的基礎上,實現平等互利的和解和友好是合理與正確的選擇。

  我們還可以看到,就在強烈要求不收回所有曾經的領土誓不罷休的同時,這個派別中的很多人(往往就是上面叫得最兇的人),卻又強烈反對在任何情況下對臺獨動武,甚至有人公開支持臺灣獨立。我想,只要稍微對中國現下的政治、思想爭論有所了解的人,就會知道這其中的矛盾究竟為何而起。有位網友說到好,有人總想著讓中國(大陸)北方和俄羅斯對峙,西北火并中亞伊斯蘭國家,西南越過喜馬拉雅山脈與印度打一場長期消耗戰爭,南方和東南亞國家拼個你死我活,再跑到東北替美國人滅了朝鮮。只有讓中國在陸地邊境上四面起火,忙得焦頭爛額,有人或有人的雇主才可以在中國的軟腹部,在中國未來發展的必然方向上,插上致命的一刀。

  概述:

  1、從片馬五線圖上看,自外部原案界始江心坡就不在界內,且以后界線是越來越向東的。清時,清政府就根本沒有主張將江心坡地區劃入中國境內,更不用說在江心坡以西的原孟養土司控制區了。

  2、民國時,1930年版中國地圖江心坡還不在中國境內。1935年再版的《申報地圖》開始 將江心坡一點點地劃到中國境內。直到1947年出版的一張地圖將江心坡完全劃入中國境內,這張地圖后來作為臺灣地圖的基準圖(本人不能證明該圖是否是民國政府當時的官方地圖)。現在臺灣使用的地圖對江心坡進一步進行了擴大,并以此圖為依據推算中共失土7萬平方公里。不過,這種自己每隔幾年就自行變動一次地圖,以地圖開疆,在國際上有說服力嗎?有約束力嗎?

  3、從以上已經列舉的歷史資料來看,江心坡及其以西的現緬北地區,不能說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但確實有過成為中國領土的可能。關鍵在于:一、你是否在當時已否定了1910年前的清英協議。二、在英國人于1920年代末實現對江心坡地區的有效管制后的幾十年里,你是否采取過行動,使之至少成為有爭議的領土。但是……,沒有。而在這期間,民國政府卻做出了幾樁舉動,為英緬對江心坡擁有權的合法性提供了國際法上的實際證據。一是19429...二是1944-45...三是在1947年緬甸獨立時...

  41949年后,花粉們所謂的匪政府接手的就是這么一個攤子——有爭議的領土都處在緬方的控制下。而且除了片馬地區,其它的地區,不是有條約為證,就是緬方(繼承英國)進行了長期有效管制,且其間中國不但沒有正式的要求交涉談判(1929年僅有一次的云南地方政府交涉還被1930年版的中國地圖所否定),還多次在實際行動中,默認了英緬的主權地位。這使得,人民共和國建國之后,在法理上已經處于一種無可奈何的局面,除非不講法理使用武力,否則不可能改變實際控制狀況。而即是使用了武力,也難以改變法理上的劣勢,而因此引起的國家形象的破壞與戰略環境的惡化,代價卻是極其昂貴的。

  5、所以,1960年中緬邊界條約并不是一份喪權失地的賣國條約,相反,它是一份基本公平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平等協議。之所以出現所謂的割讓江心坡7萬平方公里領土的說法,我想,只要稍微對中國現下的政治、思想爭論有所了解的人,就會知道這其中的矛盾究竟為何而起。

責任編輯: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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