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日,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人大重陽)執行院長、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王文,人大重陽綠色金融部副主任、副研究員劉錦濤在核心刊物《東南學術》2024年第3期發表萬字長文論述“金融強國背景下的綠色金融理念新解”。現將全文發布如下:
摘要:在建設金融強國進程中,綠色金融將成為構建高質量現代金融體系的重要基礎。金融強國的提出對傳統金融的發展帶來了挑戰,同時也驅動了傳統金融的創新升級。從綠色金融的演化路徑來看,綠色金融在底層邏輯上與傳統金融存在分歧與融合,既是應對氣候變化公地悲劇的金融實踐,亦顛覆了傳統金融的能源文明進化方向、信用體系表達形式以及時間價值貼現方式。在中國綠色轉型背景下,綠色金融已緊密融入經濟社會系統。在未來的金融強國之路中,中國應轉變綠色金融的思維邏輯,把握氣候變化下的世界變局,在人類命運共同體下推動人類文明實現新升級。
習近平總書記在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加快建設金融強國”,提出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推動我國金融高質量發展,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有力支撐”。
綠色金融作為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金融業現代化進程中發揮了十分突出的作用。經濟強國的實現離不開金融強國。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需要不斷推動以科技創新、智能化生產為代表的新興產業的發展,這些產業往往具備更高的效率和更低的環境成本。為此,新質生產力的發展也對綠色金融提出了更高要求,綠色金融在支持新質生產力發展的過程中,需要兼顧經濟可持續增長與有效應對環境挑戰,實現產業升級、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的多元并進。自2021年起,全球進入以碳中和為核心目標的應對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新進程。
面對變局,中國正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頂層指導,以碳中和目標與人類命運共同體為最終方向,開展綠色轉型與升級。綠色、清潔、高效、可持續的生產生活方式成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過程中所需實現的重要目標。而金融強國的提出則表明,中國特色金融發展應當為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有力支撐,這也為綠色金融的理論和實踐發展方向指明了新道路。要實現經濟綠色化、低碳化的高質量發展,離不開綠色金融這一動力。從狹義上看,綠色金融可視為面向一系列環境問題的金融對策,或是支持環境改善與應對氣候變化的金融活動;從廣義上看可視為一種有助于可持續發展的金融系統。2021年與2022年中國綠色投融資資金總量分別達到29431.33萬億元與31142.73萬億元,綠色金融正融入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推動各產業轉型升級。
金融強國背景下,理應思考和探索綠色金融作為中央所提出的金融發展的五篇大文章之一,在整體金融工作中如何實現理念創新和路徑創新,尤其是如何實現與中國式現代化的緊密結合;并進一步思考綠色金融將如何超越傳統金融,實現理念與本質的重塑,在實體經濟綠色發展中真正發揮其資源配置功能。
01
綠色金融理念的演化路徑
綠色金融被冠以“綠色”之名,即意味著環境屬性是綠色金融的本質屬性,自然環境生態保護、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可持續發展等均是綠色金融活動的基本特征或主要目標。金融生態化的普及是金融文明升級的重大表征。金融強國這一戰略目標要求金融不能單純以追逐利潤為目的,而應提高金融活動的社會責任和國家責任屬性。
綠色金融理念的誕生和歷史變遷過程主要包含兩條發展線路:一是從理念詮釋的角度看,綠色金融經歷了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到可持續發展,再到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深化;二是從金融目標的角度看,綠色金融對應的目標經歷了由環境責任的挖掘與承擔,到可持續金融概念和體系的建立,再到全面整合與配置金融資源應對氣候變化的深化(表1)。
表1綠色金融歷史發展變遷表
第一階段,工業文明下對資源環境問題的反思成為“綠色”理念的初衷和起源。工業文明時期,受限于生產方式和生產技術,工業和經濟的發展始終伴隨著資源環境問題。自18世紀下半葉即第一次工業革命時期,英國等西方國家相繼進入了以煤炭、冶金、化工為基礎的蒸汽工業時代,煤炭等化石燃料相繼引發了一系列空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地污染事件。19世紀后半葉,即第二次工業革命后全球工業生產規模迅速擴張,資源消耗加劇,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尤其是20世紀中葉集中爆發了一些環境公害事件。同時,化石燃料積累了上百年的溫室氣體排放,以及以溫室效應為主的一系列氣候變化問題,在21世紀造成了全球范圍內的各種政治、經濟、生態、糧食、人口遷移、國際安全等問題。
工業文明引發的環境污染、資源枯竭、生態失衡等問題,帶動了工業文明危機的生態反思。當資源與環境帶來的矛盾超出了工業生產力提高帶來的收益,人類活動對自然環境的超負荷時,“綠色”理念的誕生和孕育也就成為了必然。
第二階段,可持續發展理念帶動全球綠色革命。對環境與經濟之間復雜關系的思考,可以追溯到1972年丹尼斯·米都斯研究小組發布的《增長的極限》。這一報告指出生態的承載力是有限的,資源的數量也是有限的,而現行的經濟增長模式建立在過度消耗大量資源以及環境破壞的基礎上,缺乏對地球系統承載能力的審視,這種模式是不可持續的。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中首次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1992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與一些商業銀行聯合發起《銀行業關于環境可持續發展的聲明》,首次提出“可持續金融”的概念,即可持續金融理念本質在于正確處理金融業、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的關系,這在綠色金融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2003年,花旗銀行、荷蘭銀行、巴克萊銀行等十家國際大銀行共同簽署了“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該原則成為金融機構的企業社會責任基準,綠色金融也隨之在金融業得到廣泛實踐。
第三階段,綠色金融實現應對氣候變化的資源配置引導作用。21世紀,日益迫切的氣候變化問題引發碳中和目標與全球氣候治理共識,并帶來碳排放空間約束,這使得對綠色金融理念的詮釋得以升級,并在全球范圍內得到更為廣泛的接受。2015年12月,聯合國195個成員國在氣候峰會中通過《巴黎協定》等各項協議,努力采取一切手段減緩全球升溫幅度,其中就包括一系列綠色投資活動。要推進聯合國的各項氣候目標,僅中國就至少需要數百萬億規模的綠色投資,這將刺激實體經濟綠色轉型的巨大需求。借助綠色金融的資源配置功能以應對氣候變化可以從外部性和產權兩個維度予以理解。
從外部性維度看,碳排放可謂是21世紀最大的負外部性問題,而發展綠色金融具有很強的環境正外部性。在綠色溢價較高的初期,綠色發展在市場中的經濟效應不高,融資缺乏利益驅動,導致綠色金融在社會責任階段的正外部性大多由政府提供。但政府資金運用遠低于氣候目標的需求,因此應引導市場資源和社會資金進入氣候領域。
從產權維度看,生態環境權益的界定與市場化是推動外部性內部化的重要路徑。當政府發揮政策作用,明確相關環境權益的優先地位,或者環境負外部性開始存在政策風險和市場風險時,綠色金融的市場機制作用會促使資源在氣候領域得到優化配置。當充分調動社會資金進入綠色產業后,綠色溢價會逐漸降低、歸零并轉負,對市場資金的吸引力隨之提高;當低碳產業收益與高碳產業持平,在進行風險與收益對比后,市場資金會逐漸傾向于投資低碳產業。由此,綠色金融在應對氣候變化新階段的資源配置作用會傾向于推動社會資本進入綠色溢價較低的產業。
02
綠色金融超脫傳統金融理念的解構
從綠色金融理念的演化過程可以看出,綠色金融長期被賦予公共品的屬性,而傳統金融以逐利為目標,這與綠色金融的環境屬性方向并不一致。綠色金融與傳統金融從邏輯上并沒有本質區別,但綠色金融與傳統金融區別的本質在于逐“利”的對象發生了改變。
當前關于綠色金融支持產業轉型的論述,往往是以積極引導資金投入綠色項目、增加相關綠色產業的資金供給為主。如果聚焦于綠色投資上的項目綠色轉型,那么金融機構的行為并沒有跳脫出傳統金融的邏輯。在傳統邏輯的束縛下,綠色金融的本質沒有發生變化,未來價值無法得到充分挖掘。金融雖然具備逐利性,但在氣候變化與碳排放約束下,“利”的概念應當發生改變,即金融不僅僅需要追求貨幣收益,氣候問題下亦存在另一種可持續發展的無形收益。從“福祉收益率”的角度看,綠色收益進行福祉貼現后的現值正在逐漸接近和超過高碳收益的現值。這種收益在綠色金融框架下的顯性化,并非高碳資產有形成本和潛在風險迅速提升的內在原因,而是碳排放約束下的必然結果。
(一)自然資源稀缺性、公地悲劇與氣候定價
從生態資源稀缺性的角度看,綠色金融是應對21世紀最大公地悲劇—氣候變化的外在金融實踐,是一種面對環境問題的金融對策,并著力處理經濟與環境之間的平衡問題。如果僅以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為主要目標,綠色金融承擔的作用和規模有限,僅會以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主要形式存在。從全球范圍來看,綠色金融在21世紀應當成為主流環境對策的核心原因在于,全球氣候變暖是21世紀影響范圍最大、時間跨度最長、參與主體最多的公地悲劇。目前剩余可排放的溫室氣體總量是稀缺的公共資源,而非自然環境。公地悲劇的解決途徑有多種,以制度化的管理和約束、提高參與主體的道德約束、對公共資源確權后的市場化機制為主,這些環節都包含了綠色金融的深層邏輯轉變與外在實踐:第一,管理約束需要政府對碳排放空間進行統一管理,建立金融激勵與懲罰制度,實現綠色金融的制度實踐;第二,道德約束主要集中在國家間對減少碳排放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公共協議上,比如《京都議定書》和《巴黎協定》,并且關于道德約束國家與國家之間需要建立起金融補償機制—公地悲劇中過度開采的主體要對其他群體進行補償;第三,市場化機制要求對碳排放和碳匯進行確權并實現市場化。在氣候治理目標與碳排放約束下,綠色金融的實質是通過資源配置為《巴黎協定》的溫控目標和減排路徑進行“氣候定價”。
無論是可持續投融資,還是氣候政策,其目的都是平衡應對氣候變化的成本與收益,而綠色金融實現了為氣候目標和路徑定價,包括成本定價與收益定價。氣候變化的成本是顯性的,物理風險損失與轉型資產擱淺可以定價,每減少排放一單位溫室氣體的成本基本可以計算,但收益中的很大部分是隱性的,這部分隱性成本在傳統金融范圍內難以確定。僅從項目角度開展的綠色投資無法挖掘出氣候定價的模式與方法。而綠色金融則把一些明確的氣溫臨界點、不明確的突發氣候災難等多種因素納入碳排放約束的成本效益分析中,且對于每一個可能的減排路徑情況(例如《巴黎協定》1.5攝氏度、2攝氏度溫控目標路徑),實現了貨幣化和氣候定價。
(二)綠色金融改變能源文明的進化方向
實現氣候適應需要改變能源活動中的能量流動方式,綠色金融是這一過程的外在貨幣化表達。綠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另一大分歧就在于其金融行為是否實現對碳排放的空間約束。碳排放約束是21世紀可持續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客觀要求,但約束并不是以減排作為目標,最終目標是實現氣候適應與碳中和(碳凈零排放)。
在更宏觀的角度上,氣候適應時代與工業文明時代的核心差異之一是人類運用能源開展活動的能量流動方式發生了改變。從歷史上來看,人類運用能源活動的核心是能量以不同形式轉換,再以某種形式進行空間流動。比如21世紀各國大力推進的風能和光伏等清潔能源,即將動能和太陽能轉化為電能,電能再通過輸電實現能量空間流動,進而減少碳排放。從碳元素流動的角度來看待,光伏和風電的循環過程沒有原材料的化學變化,極少有碳元素參與。在此基礎之上,以貨幣和資金流動為核心的金融活動,與能量流動之間的關系是密不可分的,金融活動是一系列跨時空的價值交換行為:投資化石能源的投入價值,未來可通過生產活動取得收益和更高的價值,其中能量轉換和流動的過程也伴隨著金融資金實現循環和增值的過程,這一過程也可擴展到其他能源類型。若21世紀應對氣候變化的最終方向是以碳中和目標為基礎建立零碳能量循環體系,則綠色金融就會始終伴隨這一過程,并實現外在的貨幣化表達。
能源文明的進步令化石燃料發生資產擱淺與金融撤離,但綠色金融通過挖掘生態氣候效益回歸金融的本質與初衷—促進資源流動實現合理優化配置。按照能源文明的發展方向,在全球性的碳排放約束收緊后,隨著工業生產方式與碳排放逐漸脫鉤化石燃料文明將在能源演化歷程中走向衰落。①在部分國家所開展的綠色項目中,綠色轉型需求加快了化石能源向新能源的轉換,清潔能源的替代成本已經等于甚至低于化石能源的邊際成本,棕色資產和投資的違約風險不斷提升。從廣義上來看,綠色金融不單純等同于綠色投資,因為從收益差距看待能源替代,綠色投資并沒有跳脫傳統金融逐利的束縛。在應對氣候變化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目標下,發展綠色金融應當推動金融回歸其本質:金融的本質是資金的跨時空融通;資金的本質是用于經濟活動中的物資與貨幣;貨幣的本質是一般等價物,用以實現不同資產和資源之間的交換與流通。因此,開展金融活動的初衷其實應當是促進資源實現合理優化配置,保障社會經濟生產活動的高效運行。
其中,從事金融服務的機構,在這一行動中通過利差獲取收益,這體現了金融活動的逐利屬性。但有時逐利的方向和資源優化配置的方向并不一致,尤其是面對氣候變化問題時,平衡逐利與環境的跨時空矛盾是綠色金融跳脫于傳統金融的重要特征。因而應當重新建立金融服務于氣候文明時代社會經濟活動的新框架,即在碳排放約束下,在人類命運共同體、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綠色金融新理念詮釋下,生態環境和氣候治理的效益也應當用來衡量和評價人類活動,金融在這一背景下將重新回歸初衷。
(三)信用體系的綠色轉型
綠色金融擴展了傳統金融的信用體系框架,可持續發展的即時價值和未來價值將會因此得到確定。
金融實現了資金的融通,貨幣交換行為是金融活動的主要載體,實現這一過程的大前提是各主體本身的信用,而現代金融體系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信用體系基礎之上的,社會信用文化對金融體系的效率和金融體系結構的選擇具有重要影響。貨幣交換行為雙方之間相互信任的生產關系和社會關系的集合是信用的來源,受制于雙方之間信任關系的牢固程度,無條件信用難以滿足,從而金融活動需要提供其他形式補償這部分缺少的信用,比如抵押。
綠色金融主要由公共資金驅動,公益性較強,早在20世紀末便以項目投資的形式投入自然保護領域。這很大程度上可以歸結為企業對社會責任的履行,因為在這一行為中企業必然會犧牲一定的資金回報率,所以當時的綠色金融規模有限,且宣傳性大于獲利性。同時,“環境友好型”的資產(生態產品或生態資源)難以確定即時價值和未來價值,或者按照當前客觀條件無法實現盈利,導致綠色金融活動抵押物不足,疊加綠色金融的公益性大于逐利性,因而難以帶動市場資金進入相關領域。
在21世紀碳排放空間約束下,根據能源文明的進化方向,高碳資產發生了“資產擱淺”,以此為抵押和基礎的金融活動也受到了各種制約因素。但是,綠色金融得以在更基礎的信用體系邏輯上獲得接受和認可,并迅速發展,源于信用體系在碳排放約束下的變化,即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即時價值和未來價值得到確定,尤其是其未來價值。在碳排放約束下,綠色金融活動的信用來源得以擴展,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是剩余可排放的碳排放空間(例如碳排放交易市場的抵質押融資):碳排放約束下,剩余可排放的碳排放空間提高了國家或企業的信用。對國家而言這意味著碳減排的國際責任談判,對企業而言則意味著碳排放權交易活動,同時碳排放權可作為信用來源進行抵押融資。
第二是能高效運用排放空間的能力。以低碳技術和低碳環保的生產設備等為例,沒有改變生產方式和最終產品,但提高了環境效益。能高效運用排放空間的能力意味著擁有更優質的信用,在同等資源約束的條件下,若能運用更少的碳排放來獲得更高的生產效率和產量,意味著某個國家或企業獲得生態效益的潛在能力更強,并具備生態信用評估優勢。
第三是能通過接近零排放的生產方式實現同等價值來替代有碳排放的生產方式。以清潔能源與數字經濟結合等為例,也包括產品替代和產業替代。通過接近零排放的生產方式實現同等價值,來完全替代有碳排放的生產方式,意味著生態信用對具備碳排放元素的信用可實現部分的完全替代。
(四)時間價值與氣候福祉的綠色金融詮釋
人類生產生活與碳排放脫鉤的趨勢在貨幣時間價值層面使綠色金融活動順利開展。
貨幣具有時間價值,同時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也具有價值尺度的職能,能計量其背后的資產和資源。價值的認定不能跳脫于人自身,人們傾向于及時享受而非等到未來,即更偏好于現在持有貨幣。這一觀念亦符合費雪所給出的“利率”的定義,利率就是將當前消費行為與未來消費行為之間進行交換所付出的價格。從投資和貨幣需求方的角度來看,貨幣具有時間價值,對于投資者來說只有投資活動產生的實際收益大于機會成本,投資行為才有意義,這個機會成本就是貨幣供給方應當索取的利息,即時間價值。只有實現了貨幣時間價值的交換,金融活動才能順利開展,金融活動背后的一系列社會生產活動才能得以進行。
工業文明以來,生產活動和消費產品都與碳排放高度綁定,在綠色金融起步之初且以公共資金提供社會責任為主的時期,綠色金融支持的投資和生產因存在綠色溢價,無法覆蓋資金的機會成本。一方面綠色金融能夠得到廣泛接受,其根源在于日益緊迫的氣候變化下的碳排放空間約束使得綠色溢價減少、歸零并變負,令生產與消費和碳排放實現脫鉤,在對比資金的機會成本之后,綠色金融活動中的貨幣時間價值交換才具有開展下去的條件和意義。另一方面,碳排放約束下綠色金融的興起,也伴隨著消費行為交換邏輯的升級,資金背后所計量的資產和資源正在碳約束下逐漸與碳排放脫鉤。過去人們傾向于選擇現階段排放更多的溫室氣體而非等到未來,但在碳約束下的綠色金融資金價值交換過程中,人類活動對環境的過量負荷以及氣候變化的臨界影響,令人們對美好環境需求不斷提升,使之客觀上傾向于選擇低碳的環境與生產生活方式,在碳排放約束下實現現階段更少的碳排放。
以上多種因素,綜合促進了綠色金融時間價值交換活動的順利開展。
綠色金融擴展了福祉的概念,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目標框架下,生態價值將融入財富體系。在時間價值的基礎上,未來的美好環境與生態和諧等元素也存在貼現率,即應該以子孫后代獲得的生態環境價值與生態財富貼現到今天,來對比當前實現碳排放空間約束的成本,這是綠色金融時間價值在非貨幣層面的運用。21世紀碳排放空間約束進一步又帶來了綠色金融對福祉的三種新詮釋。
第一是確立了未來福祉的生態屬性。福祉,就是符合人類的福利和利益。近年來,人類福祉受排放約束的影響越來越明顯,降低氣候問題對環境、社會、經濟的影響,能提高人們的福祉。
第二是強調了福祉在時間屬性上的作用,或者說提升了未來福祉的權重。在人類文明的長遠視角下,需要持續的、長期的、不間斷的未來福祉,這有別于工業文明時代為了當前利益而犧牲未來福祉的發展模式。隨著碳排放約束的共識越強、程度越高,未來福祉的權重和貼現后所占的比重也將越來越高。
第三是將生態價值納入財富系統之中。金融活動是以資金的跨時空流動為表現形式的,其載體是貨幣,其中也伴隨著財富的增值或轉移。財富的形成具有一定的慣性,工業文明以來,工業生產活動、人民生活與社會活動主要依賴于碳資源的能源化過程,資產的計價、財富的形成和積累也與這一過程相一致,但這一過程一直伴隨著自然資本退化。在碳排放空間約束下,風險和環境掛鉤、收益與碳排放脫鉤的趨勢逐漸增強,金融市場的資產配置行為正逐漸產生相應的財富脫碳傾向。在此趨勢下,生態財富將與人類財富系統性地融為一體。
03
金融強國引導綠色金融
服務于生態文明建設
金融強國,要求金融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其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走出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對于綠色金融而言,就要求綠色金融的站位應提升到生態文明層次,充分發揮對生態資源的有效配置功能,助力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建設。
(一)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深化歷程
綠色金融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指引下不斷發展。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所蘊含的創新性和可持續性在于,生態環境問題歸根結底是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問題,應當把自然生態同人類文明緊密聯系起來,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金融強國不僅是經濟強國,更是生態強國,金融強國對生態文明層次的要求引導了綠色金融理論與實踐的創新方向。
從歷史角度來看,生態環境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隨著碳排放的增加引發了人們的重視和關注。工業革命以來,碳排放活動完全伴隨著以生產為主的經濟活動,即碳排放量的大幅上漲遠遠超過了生產本身所帶來的實際價值。“碳泡沫”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經濟泡沫,打破“碳泡沫”是推進可持續發展進程的客觀要求,而“碳泡沫”被破后,隨之迎來的是化石能源文明的迅速衰落。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指導人類活動朝著與生態環境自然循環相一致的方向進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與人類文明的核心在于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技術進步的方向是提高生產效率并使人類日常活動更為便捷,且隨著技術進步農業文明時代自然環境對人類文明發展的影響明顯低于工業文明時代。在人類文明發展的過程中,因技術發展的階段性水平不同,人類活動不一定總是和生態環境的自然循環方向相一致,在工業文明時代,因提高生產力優先度更高,即便犧牲一定的環境優勢,工業化國家仍然要以提高生產力作為必要的國際競爭手段。
從綠色金融的角度來看,傳統金融通過資金融通實現了資源配置,而資源配置的過程主要服務于碳元素產生熱能和二氧化碳的過程,從而忽略了環境責任。而碳排放空間約束使得碳排放成本發生顯性化,若要實現自然環境與人類活動的協調,就需要綠色金融實現環境責任在資源配置中的融合,這是綠色發展的核心訴求與最終目標。
(二)生態文明建設與中國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兼容性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揭示了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也是綠色投融資活動必須遵循的根本原則。
氣候變化和碳排放空間約束均是生態環境領域的主要組成部分,而以政策措施和投資活動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將其提高到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以及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高度。但僅以綠色金融支持節能環保還不足以充分解釋“兩山理論”的金融本質,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揭示了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是對經濟與生態相互關系的辯證闡釋。具體而言,從貼現的角度看,運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發展綠色金融,將令“生態紅利”的未來價值得到確認,生態兼容性產品(清潔能源、碳減排技術、碳匯項目等)的未來收益得以計算并貼現,“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化的方式和程度也得以確定。同時高污染高排放產品將被確認為生態負價值,在碳排放空間約束不斷收緊后,“生態紅利”的利率和風險低于兩高產品,前者現值將高于后者,“綠色溢價”降低并轉負,充分實現了“生態紅利”的最大化,市場行為也將朝著生態與經濟相互兼容的最優方向進行。
從信用的角度看,擁有“金山銀山”可以提高信用主體的信用水平,而“生態紅利”的充分挖掘,則將使得“綠水青山”成為最優的信用,并成為持久的、可持續的信用來源,從而使建立在信用體系上的金融系統在生態文明建設中不斷向綠色發展所傾斜。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指導下,綠色金融活動符合綠色金融的核心邏輯與本質,并與生態與經濟協調發展相融合。要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客觀上需要應對資源環境生態約束。
從群眾認知的角度看,中國目前正從發展中國家步入中等收入國家,人民群眾對于生態環境的認知較高,人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兼具對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的需求,因而生態文明建設具有牢固的群眾基礎。從產業結構和發展階段的角度看,中國正處于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關鍵進程中,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在工業文明新階段下探索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社會運行規律,是提升中國在世界產業鏈中所處位置的重要手段。從民生角度看,環境就是民生,兼顧生態環境建設與文明經濟發展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從而規避因經濟發展而犧牲環境或者為減少環境影響而關停生產等現象出現。
(三)綠色金融推動人類文明業態的新升級
從原始文明到農業文明,再從農業文明到工業文明,人類文明發展的主要方向都是以生產活動的組織方式為基礎,朝著現代化的方向前行。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人類探索文明發展的客觀需求,而科學技術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根本動力。在人類文明下一階段的發展中,處理好生態文明與其他文明之間的共生關系,是中國領銜探索人類文明新形態的重要落腳點。
從物質文明下的生產活動角度看,在綠色技術發展的推動下,工業生產正朝著生態環境兼容的方向發展,實現從增碳到減碳到零碳再到負碳的生態友好型升級。從精神文明下的
人類社會生活需求角度看,當物質條件發展到一定高度后,人類對于美好生態環境的需求遠高于以往,社會文明也必然向著實現美好生存生活環境的方向演進。從支持生產活動和社會關系的金融活動角度看,金融可以被視為更好地處理人類文明中一系列社會活動和社會關系的推手,比如私有財產的確認和交易,社會資源的配置和財富轉移。在人類文明新形態下,通過生態文明框架發展綠色金融是更好地處理綠色生產生活關系的推手,助推人類文明新形態與生態兼容性的升級。
04
金融強國賦能綠色金融的未來方向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金融業經歷了迅速發展,但與發達國家仍有一定差距,過去的中國金融業是落后者、追隨者、學習者,但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指引下,中國的綠色金融與生態文明建設有望成為全球的引領者、超越者、示范者,并為金融強國賦予新動能。中國未來要走好綠色金融發展之路,就必須以全新的邏輯框架和理論視角來看待綠色金融的本質,國家、企業、金融機構都應當改變看待綠色金融的思維方式。氣候變化下的世界變局,也是一場生產方式變革下的金融變局,金融強國要求中國通過發展綠色金融來抓住發展機遇。綠色金融的興起和新階段的演化,伴隨著一場以氣候變化主導的世界變局,其變局的來源可歸結為兩個方面。
一是應對氣候變化目標下的碳排放約束需求。面對世紀性的環境危機以及由此引發的一系列經濟社會金融風險,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以應對共同危機是人類唯一的出路。而綠色金融對傳統金融行業的沖擊正是大變局中較為基礎與核心的層面,因為資金流動的狀態蘊含著生產生活和社會運行方式的動態與變化,如果金融在碳約束下走向綠色循環,那么世界經濟也會朝著與自然循環方向相一致的方向發展,這一思考也表明了在世界變局下為什么要發展綠色金融。
二是人類文明走向新形態的金融探索。面對氣候格局、政治格局、產業格局、貿易格局等諸多層面的變局,世界各國都在思考人類文明如何進一步邁向新階段,其中金融升級是文明升級的客觀需求。在文明升級的過程中,金融在多個層面都將在綠色視角下發生轉變,比如:資產的定義將得到升級(碳排放約束下,碳排放空間的稀缺性造成了資產計價邏輯因碳排放而變化);收益的獲取方式將得到升級(未來環境預期效益的顯性化);風險的度量模式將得到升級(氣候風險的影響范圍和結果幾乎覆蓋到了生產和社會活動的方方面面);信用體系的構成基礎也將得到升級(碳約束下,信用的來源得到擴展)。
作為發展中國家,在碳中和目標下,中國應從經濟發展與能源系統之間的關系出發探索綠色金融的實踐方式。在碳排放約束下實現碳中和目標是將生產關系中的一部分碳循環降低至自然系統可承受的范圍(節能減排),以及盡可能實現人類活動碳元素的自循環(CCUS碳捕捉),并達成工業文明與生態文明的兼容并進,而綠色金融則實現了這個過程的市場化以及成本收益的定價。
從經濟發展與能源消費之間的關系看,能源與經濟密切相關,并且生活水平的提升也會帶動能源消費需求的持續增長。工業文明以來的能源體系和工業體系對于碳排放的依賴較強,工業革命時期人類用化石燃料生產,本質上都是化石燃料轉化為熱能,這一過程中人為制造了大量超過自然系統承受能力的碳循環。但是,經濟發展與碳循環的關系并非螺旋上升,要想發展經濟,未必只能通過提高碳排放,而需要對產業結構進行調整和升級:第一,短期內實現經濟增長和能源消費的脫鉤,調整第二產業中與能源消費高度相關且高耗能、高排放的產業在整體經濟中的比例和結構,建立第三產業、數字經濟等新經濟增長極;第二,中期內要進一步實現能源系統與碳循環逐步脫鉤,調整能源結構,在實現同等數量能源供給的基礎上降低這一過程中碳元素的參與率,減少熱能轉化過程的參與;第三,長期內要實現人類碳排放的自循環,人為碳排放要實現在人類工業文明中的流動,不借助自然碳匯實現碳凈零排放,是碳中和的終極形式。因此從處理好經濟發展與能源系統之間關系來看,如果要在碳排放約束下實現碳中和目標,那么至少需要實現生產關系和人為碳循環的逐漸脫鉤。
中國應在以金融強國帶動傳統金融理念創新的過程中,充分轉變綠色金融的思維邏輯,以全新的生態文明框架指引綠色金融未來的發展。
綠色金融為碳循環和碳排放約束實現了金融定價,只有實現了“氣候定價”,才能將氣候問題全面納入金融系統中,而不是僅僅以社會責任的形式存在。沒有定價的社會責任承擔相當于公共品和做公益,這是傳統金融的框架和邏輯,不利于綠色金融發展。
綠色金融令經濟發展與碳元素脫鉤的過程實現了市場化,比如碳市場和清潔電力市場,市場化之后就可以對碳中和過程中的一系列活動建立成本和收益框架,為綠色金融支持碳脫鉤提供市場基礎和金融基礎。就目前的全球能源發展現狀而言,中國已經建立起了全球最大規模的能源系統,無論是化石能源還是清潔能源。也就是說,在碳中和下全球能源轉型的過程中,作為獨立的能源市場,中國的市場規模是全球最大的,應當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指導下處理好經濟發展與能源系統之間的關系,充分發揮綠色金融的積極作用。
注釋省略
來源:人大重陽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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