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黃春秋》雜志官方網站發布最新公告,新班子表態:將堅持原有的辦刊宗旨,以中共兩個“歷史決議”為依據評價歷史人物和事件。并宣布,取消社委會、秘書長和總經理等機構、崗位。
《炎黃春秋》新班子表態:將堅持原有的辦刊宗旨
《炎黃春秋》雜志社新班子堅持原有的辦刊宗旨
炎黃春秋雜志社
2016年7月18日上午,《炎黃春秋》雜志社召開社務會議,新班子明確表示:
1.雜志社繼續堅持“實事求是,秉筆直書,以史為鑒,與時俱進”的辦刊宗旨。
2. 以中央兩個“歷史問題的決議”(1945年六屆七中全會通過的《關于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和1981年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為準,評述歷史人物和歷史事件。
3.保持《炎黃春秋》雜志原有的辦刊風格、辦刊類型和刊物樣貌不變。
4.暢通原有的供稿渠道、發行渠道。
5.辦刊要全面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上級的規章制度。
《炎黃春秋》雜志社取消社委會、秘書長和總經理等機構、崗位
炎黃春秋雜志社
原《炎黃春秋》雜志版權頁顯示,雜志社設有社委會、秘書長和總經理等管理層級。按照慣例,為了與中國藝術研究院其他雜志社管理層級設立相一致,根據中國藝術研究院期刊出版管理制度的相關要求,取消社委會、秘書長和總經理等機構、崗位,同時,保留原來的顧問和編委會,新任法定代表人進入編委會,取消編委會“召集人”和“副召集人”,編委會的召開由新任法定代表人召集。
附一:中國藝術研究院調整充實《炎黃春秋》雜志社領導班子
炎黃春秋雜志社
按照中組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和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關于出版單位的主辦單位和主管單位職責的暫行規定》,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決定,對主管主辦的《炎黃春秋》雜志社領導班子進行調整充實,杜導正年事已高(93歲),不再擔任《炎黃春秋》雜志社社長和法定代表人,由賈磊磊任社長,郝慶軍任總編輯、法定代表人,杜明明、張鋒波、王瑜瑜任副社長,陳劍瀾、徐慶全、王彥君、馮立三、丁東、柯凡任副總編輯。
附二:中國藝術研究院對炎黃春秋雜志社領導班子調整充實的依據
炎黃春秋雜志社
中國藝術研究院這次對《炎黃春秋》雜志社領導班子調整充實所依據的相關政策和規定是:
1.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報刊社社長總編輯(主編)任職條件的暫行規定》第8條:“報刊社社長、總編輯(主編)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是主管、主辦單位的在編人員。”
2.中央組織部2013年第18號文件《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第2條規定:“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三年后到企業兼職(任職)的,應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報告,由擬兼職(任職)企業出具兼職(任職)理由說明材料,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按規定審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向相應的組織(人事)部門備案。”第3條規定:“按規定經批準在企業兼職的黨政領導干部,不得在企業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不得獲取股權和其他額外利益;兼職不得超過1個;所兼任職務實行任期制的,任期屆滿擬連任必須重新審批或備案,連任不超過兩屆;兼職的任職年齡界限為70周歲。”第8條規定:“黨政領導干部在其他營利性組織兼職(任職),按照本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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