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1月10日報道,美國聯邦眾議院通過“臺灣旅行法”(HR 535)草案。不過,草案尚待聯邦參議院通過并協調出兩院一致的版本,隨后送交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才生效,才成為具約束力的美國法律。
不過臺媒已經迫不及待的要“慶祝了”,臺灣“中央社”稱,這項草案為鼓勵美國與臺灣間所有層級官員互訪訂立明確的法律基礎,“邁出重要一步”;臺灣《自由時報》則稱,“美國眾議院今天無異議通過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臺灣旅行法”...
目前,臺媒聲稱,這項草案有望讓臺、美間多年來低調且受限的高層級官員互訪解禁。而美國行政部門如何執行,則最關鍵。所謂的“臺灣旅行法”稱,“美國政府應鼓勵美國和臺灣在各層面的訪問”。
▲臺灣《自由時報》報道原文截圖
法案提到,美國國會認為,“臺灣關系法”制定以來,美國對臺灣高層官員訪美的自我設限,讓臺美始終缺乏有效溝通,阻礙雙方關系發展,“美國政策理應促進美國與臺灣間所有層級的官員互訪”。
這項法案由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史蒂夫·夏柏特(Steve Chabot)提出,共有80多位國會議員共同聯署,包含聯邦眾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羅伊斯(Ed Royce);參院則由聯邦參議員盧比奧(Marco Rubio)于去年提出,共7位參議員參與聯署。
夏柏特曾在去年的聽證會上叫囂,美國現行政策“簡直胡扯”,美國現在的自我設限“不只侮辱人,也非常沒有成效”。
▲提出該法案的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史蒂夫·夏柏特(Steve Chabot) 資料圖
記者發現,美國國會眾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曾于去年10月12日通過此草案,想借此“法”打破美臺之間持續了39年的所有級別政府官員互訪的限制。
針對所謂的“臺灣旅行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曾回應稱,我們必須再次強調,有關議案嚴重違反一個中國政策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原則,干涉中國內政,我們對此表示堅決反對。
華春瑩強調稱,中方敦促美方恪守一個中國政策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原則,慎重處理臺灣問題,不與臺進行任何官方往來和接觸,不向“臺獨”分裂勢力發出任何錯誤信號,以免干擾和損害中美關系大局。
來源:環球網(ID:huanqi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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