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學者托馬斯·皮凱蒂( Thomas Piketty)在風靡寰球的《21 世紀資本論》一書中指出: “在美國,20 世紀并不是一個朝著社會正義大踏步前進的世紀。事實上,今天財富的不平等程度要比19 世紀初還要高。”[1]自20 世紀70 年代以來,美國進入了所謂的“新鍍金時代”,社會經濟的不平等達到了空前的程度。不論是以收入水平還是財富多寡來衡量,美國的貧富懸殊都遠遠超過其他發達國家。1970 年,美國最富有的1% 人的財富占到全國總財富的10%。但自此之后,該群體的財富迅速膨脹,2007 年時達到了23. 5%,其中最富裕的0. 01%人口、約13000 個家庭的財富占全國收入的11%。2008 年全球經濟危機之后,美國的不平等進一步加劇。在經濟復蘇的過程中,2009—2011 年間,收入最多的1% 群體的收入增長了11. 2%,而其余99% 群體的收入卻下降了0. 4%。2008—2014 年間,收入增長的95% 被1%的人口所占有。美國貧富群體的收入差距顯而易見。從凈收入來看,不平等的程度更是觸目驚心: 美國最富裕的5% 人口擁有全國72% 的財富,其中,收入最高的1%人口的凈收入比全國社會底層90%的總和還要多。[2]
許多學者認為,當前美國日益惡化的不平等并非不可避免,而是可以通過公共政策對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物質福利進行調整實現緩解的。事實上,所有西方發達國家都面臨著與美國相同的問題,如全球的工資競爭和人工智能技術的擴張對國內工人的薪資造成了不利影響。但是,除美國之外的幾乎所有發達國家都通過某種程度的平等主義色彩的公共政策,廣泛分配國際貿易和技術革新所帶來的紅利,使更多的公民能夠從中獲益,避免了經濟不平等的惡性膨脹。[3]2015 年,美國的一項民調顯示,2 /3 的美國人主張“金錢和財富應該更公平地進行分配”,同時絕大多數人支持最低工資由7. 25 美元提升至15 美元,提高對高收入者(年收入超過100 萬美元)、股票和債券轉讓的稅率等。但是,美國的公共政策卻一直反其道而行之:最低工資標準長期停滯,實際購買力顯著縮水,社會福利項目大幅削減,不斷為富人減稅。
為什么以“民主”自我標榜的美國不能實施大多數人支持并獲益的公共政策呢?一個顯而易見的原因是,美國政治結構中分權制衡和多重否決的制度導致了黨派極化和政治僵局。但更為重要的原因是,美國的政治制度從根本上被“金主”和利益集團所綁架。自20 世紀70 年代開始,美國政治選舉的成本越來越高。2016 年美國大選(包括總統選舉和國會選舉) 支出的競選資金總和超過了80 億美元,選舉成本之高刷新了歷史紀錄。在選舉過程中,媒體廣告費用不斷飆升。在2015—2016 年選舉周期里,廣播電視和有線電視上的選舉廣告費用達到了28. 3 億美元。[4]候選人需要向專業的民調人員和咨詢顧問支付高額的費用,以前選舉中由工會、教會和其他公民組織提供的志愿服務被付薪的競選工作人員所取代。在這種背景下,候選人自身根本無力負擔天文數字的競選支出,而不得不依賴于外圍組織尤其是富豪和利益集團的政治獻金來開展選舉。據統計,在2012 年大選中,向國會議員候選人捐獻超過200美元的僅占美國成年人口的0. 53%,向聯邦候選人捐獻超過200 美元以上的絕大多數是富人、受過高等教育的男性和白人,不足0. 4% 的群體貢獻了候選人接受個人捐獻總額的64%。[5]與富豪尤其是超級富豪在選舉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相比,普通公民的小額捐獻的影響十分微弱。在2012 年大選中,奧巴馬和羅姆尼的370 萬小額捐獻者提供的資金總和不足159 個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提供的獻金總和。從選舉過程來看,利益集團尤其是商業組織和貿易協會在美國的政治選舉中扮演著關鍵角色。富豪和組織化的利益集團提供了巨額的政治獻金,用于反對提高對高收入者的征稅、反對公共財政投入到使普通公民受惠的項目上。[6]有鑒于此,有學者指出,即使從最弱的意義上而言,用“民主”來描述美國也是不確切的,因為美國政治已經成為“金主政治”,“一人一票”的政治原則已經被“一元一票”所取代。[7]
一、政治行動委員會與直接獻金
政治行動委員會( 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PAC)是利益集團的政治性組織。對于多數利益集團而言,介入選舉活動的最佳方式是以“政治行動委員會”的名義向候選人提供政治捐獻。在2015—2016 年選舉周期里,政治行動委員會(不包括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共接受了22 億美元的捐獻,向候選人捐獻了4. 7 億美元,其中,向候選人捐獻最多的是“北美國際勞工聯盟政治行動委員會”,達到了689 萬美元。[8]
政治行動委員會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獨立基金會”,這種政治行動委員會只能從企業、貿易協會和勞工組織等內部吸納捐獻,與捐獻者之間存在附屬關系或是與之保持密切聯系。從歷史上看,政治行動委員會最早是由勞工組織創設。1936 年,美國礦工聯合會主席約翰·路易斯( John L. Lewis) 成立了首個政治行動委員會———非黨派政治聯盟,作為美國產業工業聯合會的重要組成部分。自20 世紀70 年代開始,企業政治行動委員會后來居上,勞工組織的政治行動委員會急劇衰落,在數量和資金上均處于明顯的劣勢。在1976 年大選中,303 個勞工政治行動委員會有42 個( 占比13. 9%) 募集或支出的競選資金超過了10 萬美元,募集和支出分別為1490 萬美元和1420 萬美元,它們的支出占到全部勞工政治行動委員會的83. 6%。比較而言,企業政治行動委員會處于相對劣勢地位。在1976 年大選中,450 個企業相關的政治行動委員會募集和支出的金額分別為678 萬美元和580 萬美元,其中有9 個募集或支出的競選資金超過10 萬美元,支出金額為107 萬美元,占全部支出金額的18. 5%。[9]在2016年大選中,企業和貿易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數量超過了2500 個,募集和支出分別達到5. 65 億美元和5. 34 億美元,而勞工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數量只有289 個,募集和支出的金額分別為3. 42 億美元和3. 32 億美元。[10]勞工政治行動委員會的衰落與工會的衰落密切相關。1955 年,33% 的美國工人加入了工會組織,而2015 年時這一比例則已經下降至11%。[11]
另一種是“非附屬委員會”,這種政治行動委員會面向社會公眾募集競選資金。除了意識形態或議題組織性質的政治行動委員會(即“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下文將對此進行詳述)外,國會議員和其他政治領袖均可成立所謂的“領袖政治行動委員會”。這種組織最初是鼓勵國會領袖支持自己所在政黨候選人的一種工具。領袖政治行動委員會募集個人和其他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捐款,用于支持其他候選人和政黨。[12]在選舉中,領袖政治行動委員會的資金如何支配并沒有嚴格的限制。在2016 年大選中,572 個領袖政治行動委員會共支出了1. 25 億美元。[13]過去十年里,非附屬性委員會數量迅速增長。在2015—2016 年選舉周期里,共有5455 個非附屬性委員會介入了競選活動,而2010 年時的數量僅有2122 個。
政治行動委員會接受的捐獻受到《聯邦競選法案》的嚴格限制,并且需要向聯邦選舉委員會報告。例如,在2015—2016 年選舉周期里,個人在每場選舉中可以向候選人直接捐獻2700 美元,每年可以向政治行動委員會和政黨全國委員會分別捐獻5000 美元和33400 美元,支持多名候選人的政治行動委員會在每場選舉中可以向候選人捐獻5000 美元,每年可以向其他政治行動委員會和政黨全國委員會分別捐獻5000 美元和15000 美元。自2000 年開始,在那些十分活躍的政治行動委員會中,對聯邦候選人捐獻最多的是美國房地產商協會。在2016 年大選中,美國房地產商協會募集的捐獻超過了1000 萬美元,并向候選人和其他委員會提供了524 萬美元的政治獻金。在2016 年大選中,政治行動委員會分別向共和黨和民主黨的候選人捐獻了2. 8 億美元和1. 9 億美元。[14]總體來看,商業和貿易協會組織的政治獻金主要支持共和黨。在2015—2016 年選舉周期里,政治行動委員會向國會參眾兩院議員候選人捐獻了4. 4 億美元,其中60% 的選舉獻金是用于支持共和黨的候選人。[15]勞工組織多傾向于支持民主黨。例如,在2011—2012 年選舉周期里,政治獻金排名前七位的工會組織政治行動委員會95%的捐獻都流向了民主黨候選人。
“金主”和利益集團在選舉中的影響力主要取決于其資助候選人的能力。資助金額越多,對候選人的影響力就越大。[16]資助的金額固然重要,資助的對象也同樣重要。政治行動委員會在選舉中傾向于支持謀求連任的在任者而非挑戰者,尤其是政黨領袖和重要委員會的主席。在2015—2016 年選舉周期的參議院議員選舉中,包括政治行動委員會在內的各種組織向現任議員平均捐獻了236 萬美元,而向挑戰者的平均捐獻不足12 萬美元。得到政治行動委員會捐獻最多的50 位眾議員候選人全部為現任議員,得到政治行動委員會捐獻最多的20 位參議員候選人中也無一人是挑戰者。[17]利益集團支持在任者的政治傾向導致絕大多數的國會議員能夠連選連任,選舉的競爭性和公正性被嚴重削弱,并導致議員結構出現明顯的“老齡化”趨勢。第115 屆國會( 2017—2018 年) 議員的平均年齡超過了61 歲,與30 年前相比,平均年齡增加了約10 歲。[18]現任第115 屆國會議員中,眾議員平均任期為4. 7 個任期( 9. 4 年) ,參議員平均任期為1. 7 個任期( 10. 1 年) 。[19]
二、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與“獨立支出”
“金主”和利益集團還可以通過所謂的“獨立支出”( Independent Expenditures) 對政治選舉結果施加影響。聯邦選舉委員會規定,個人、組織、政治行動委員會、企業和工會可以明確表達支持或反對某位候選人,只要捐獻者不與候選人或政黨委員會進行溝通且一致行動。在2015—2016年選舉周期里,各類“獨立支出”超過16 億美元,其中,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 Super PACs) “獨立支出”了10 億美元,政黨和個人的“獨立支出”也分別達到了2. 55 億美元和1. 97 億美元。[20]1976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巴克利訴瓦萊奧案”中廢除了《聯邦競選法》對個人或組織“獨立支出”的捐獻限制,并且個人也可以投入不受限制的“獨立支出”介入選舉。斯蒂芬·亞當斯( Stephen Adams) 的個人獨立支出在2012 年之前就已經達到200 萬美元。在2016 年大選中,亞當斯再次“獨立支出”了166 萬美元。近年來,“獨立支出”的急劇膨脹主要與“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的崛起有關。2010 年,聯邦最高法院在影響深遠的“聯合公民訴聯邦選舉委員會案”中,取消了對企業或工會有關獨立支出和競選宣傳的限制。在同年的另一起案件中,最高法院又裁決不得限制個人對“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捐獻。一系列司法裁決的直接后果是催生了大量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與傳統政治行動委員會的不同之處在于,這些組織只能進行間接的“獨立支出”,而不能向候選人提供直接的政治獻金,但是可以從企業、工會和個人募集和支出不受限制的資金公開支持或反對政治候選人。[21]在2009—2010 年選舉周期里,81 個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共接受9278萬美元捐獻,支出了9094 萬美元。在2011—2012 年選舉周期里,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數量激增至1251 個,接受和支出的競選資金分別達到8. 23 億美元和7. 97 億美元。其中,接近60% 的獻金來自159 位“金主”。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募集的超過10 萬美元的捐獻中超過93% 來自3318 位“金主”,僅占美國人口的0. 0011%。[22]在2015—2016 年選舉周期里,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數量進一步增至2722 個,接受和支出的競選資金的規模更是刷新了歷史紀錄。對利益集團來說,向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提供數百萬美元,同時以“獨立支出”的名義介入選舉,可以節省許多冗長的環節,如進行咨詢、雇傭律師、向聯邦選舉委員會報告等。“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為那些試圖提供巨額獻金干預選舉進程的“金主”提供了一個合法而順暢的渠道。
在2016 年大選中,“獨立支出”最多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是支持民主黨的“優先美國行動”,支出了約2 億美元。與傳統政治行動委員會一樣,利益集團的“獨立支出”同樣帶有強烈的黨派立場。一般情況下,工會組織的“獨立支出”主要用于支持民主黨或反對共和黨,而商業組織的“獨立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共和黨或反對民主黨。在2016 年大選中,“獨立支出”排名前十位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中有七個支持共和黨。在選舉過程中,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最主要的、最具有影響力的“獨立支出”是電視廣告,它們用于電視廣告上的“獨立支出”甚至超出了候選人自身。從總統大選來看,2008 年,利益集團資助的電視廣告僅占全部的4%。2012 年總統大選中,利益集團資助了1 /3 的政治廣告,其中超過半數支持羅姆尼,僅有12%支持奧巴馬。在共和黨的總統候選人提名中,利益集團贊助了3 /5 的電視廣告支出。2016 年大選中,利益集團在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的提名中貢獻了54% 的電視廣告支出。在2000—2006 年的參議員選舉中,利益集團的廣告支出僅占全部的5%,而2016 年國會選舉中,絕大多數的選舉廣告都是由利益集團資助的。[23]在2018 年國會中期選舉中,截至2018 年9 月5 日,2113 個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向聯邦選舉委員會報告接受6. 89 億美元捐獻,“獨立支出”了2 億美元,其中半數以上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持保守主義立場。[24]由此也可以管窺出美國政治生活中保守主義的強大力量與政治生態的發展趨勢。需要指出的是,在一般情況下,捐獻位于前列的“金主”往往會支持多個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并且同時向政黨和候選人輸送政治獻金。如在2011—2012 年選舉周期里,金沙集團董事長謝爾登·阿德爾森( Sheldon Adelson) 和米里亞姆·阿德爾森( Miriam Adelson) 夫婦共向八個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捐獻了4382 萬美元,并向政黨委員會和候選人捐獻了367 萬美元。在2016 年大選中,阿德爾森夫婦又投入了超過2000 萬美元為特朗普助選。[25]
三、政治非營利組織與“暗錢”
政治非營利組織( Political Nonprofits) 即“501( c) 組織”,是指根據《稅收法》第501 ( c)款規定成立的享有稅收豁免權的組織。這類組織不是政治性的,但是可以從事、開展非黨派的選民登記和投票動員活動。政治非營利組織的財務活動時隔很久才會對外公開,且沒有公開其捐獻來源的法律義務,可以使利益集團在不受公眾關注的情況下影響政治。[26]因此,它往往被稱為“暗錢”( Dark Money) 組織。從本質上來說,政治非營利性組織多是掩蓋利益集團用金錢干預選舉的“皮包公司”。它們多數只有少數的雇員,甚至是完全由志愿者組成。近年來,美國選舉中的“暗錢”開始涌動。根據“響應政治中心”( Center for Responsive Politics) 的不完全統計,2008 年以來,美國政治選舉中“暗錢”支出的金額已經超過了11. 5 億美元。[27]在2011—2012 年選舉周期里,“暗錢”組織投入了約3 億美元的政治廣告呼吁支持或者反對某位聯邦候選人。[28]比較而言,“金主”和利益集團在總統選舉中的獻金活動相對透明。如在2016 年總統候選人提名階段,絕大多數外圍支出都是來自那些需要公開資金來源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2016 年初,國會選舉中競選支出排名前十位的外圍組織中有七個是不公開的“暗錢”組織。[29] “暗錢”組織的支出多持保守立場而傾向于共和黨,如在2012 年大選中,保守派“暗錢”組織和自由派“暗錢”組織的支出比為8∶ 1。[30]
利益集團通常通過成立四種比較常見的政治非營利組織來影響選舉。第一種是教育、宗教、慈善或科學性質的組織,如美國有色人種協會、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等。這些組織不得參與除選民登記之外的政治活動。第二種是社會福利組織,如美國步槍協會和山巒協會等。這類組織可以參與政治活動,但是其政治活動支出不得超過其總支出的一半。第三種是勞工和農業組織,如勞聯—產聯、服務業員工國際聯合會等。第四種是貿易協會,包括行業協會、商會、房地產董事會和貿易委員會等。在上述幾種組織中,社會福利組織和貿易協會組織是最為活躍的“暗錢”組織。在2015—2016 年選舉周期里,社會福利組織和貿易協會組織分別支出了1. 45 億美元和3200 萬美元。在2012 年時,社會福利組織的“暗錢”支出甚至一度達到了2. 57 億美元。“美國商會”是支持共和黨的重要利益集團,也是具有代表性的貿易協會組織,它在2004—2014 年間支出超過10億美元用于維護自身的商業利益。[31]2011 年11月至2014 年12 月,另一個貿易協會組織“自由貿易伙伴商會”也支出了3. 2 億美元的“暗錢”,而其在此之后介入選舉的相關活動尚不得而知。
當政治非營利組織在選舉中公開表達支持或反對某位候選人( 即獨立支出) 時,其花費的支出需要向聯邦選舉委員會報告。在2012 年,政治非營利組織報告的用于表達選舉支持的支出達到3. 36 億美元,而2004 年和2008 年時僅有6900 萬美元和1100 萬美元。在2011—2012 年選舉周期里,向聯邦選舉委員會報告支出最多的政治非營利組織是“十字路口GPS”,共支出了7118 萬美元,緊隨其后的分別為“繁榮美國人”和“美國商會”,分別為3635 萬美元和3565 萬美元。在2015—2016 年選舉周期里,附屬于“全國步槍協會”的“美國國會立法行動協會”、美國商會和繁榮美國人的支出位于前列,分別為3515 萬美元、2910 萬美元和1398 萬美元。[32]在2018 年的中期選舉中,支出排名前十位的“暗錢”組織中只有兩個支持民主黨候選人,且“美國商會”和“美國第一政策”兩個保守派組織的“暗錢”支出總和占向聯邦選舉委員報告的“暗錢”的80%。[33]
政治非營利組織之所以飽受批評,是因為很難追蹤這些組織接受的獻金總和及其是如何支出的。聯邦競選法律規定,政治非營利組織參與的某些政治行為不需要向聯邦選舉委員會報告( 只需要報告直接的政治行為即可) ,但是需要向國家稅務局和勞工部門報告,然而,有的“暗錢”組織根本無視這些規定。政治非營利組織提供的報告都是年度報告,報告中往往對支出含混其詞,如多使用“媒體服務”或者“電話咨詢項目”等模糊性表述,并且所謂的“教育性”和“組織建設”的支出也不需詳細說明。現在所知的“暗錢”規模主要是非政府組織“相應政治中心”對400 多個組織向國家稅務局報告的990 表匯總得出的。盡管只能管窺冰山一角,但也已經充分反映出資本對美國政治的滲透和腐蝕程度。與此同時,多數政治非營利組織向聯邦選舉委員會報告的金額遠遠低于真實數據。例如,“十字路口GPS”向聯邦選舉委員會報告它在2011—2012 年選舉周期里僅支出了7100 萬美元,但是內部人士透露,實際上達到了3 億美元。在多數情況下,政治非營利組織報告的支出超過附屬的政治行動委員會。例如,“美國行動網絡”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支出了1080 萬美元,而其所附屬的政治非營利組織支出了4420 萬美元。政治非營利組織還經常利用聯邦選舉法律上的漏洞支付網絡廣告、郵寄廣告,尤其是在廣告制作和電視廣告方面的大筆開銷往往根本不會進行報告。
四、“527 組織”和“競選通訊”
利益集團不僅尋求避開捐款數額限制的方法,而且想方設法通過其他組織形式參與競選活動。除了上述幾種較為常見的形式之外,利益集團還可以通過“527 組織”和以“競選通訊”的形式影響選舉。“527 組織”是指《稅收法》第527款規定的享有稅收豁免權的政治組織,這些組織以影響聯邦選舉為主要目標,可以自由地募集選舉資金,但是需要向國家稅務局報告捐獻來源和支出信息。在選舉過程中,“527 組織”主要通過選民動員和投放議題支持廣告介入選舉,不得明確呼吁公眾選舉或不選特定的候選人,不能在初選前30 天或大選前60 天進行廣告宣傳。2008年,“527 組織”募集的捐獻額度約為5 億美元,2014 年超過了7 億美元。[34]在對“527 組織”的個人捐獻中,有九人超過了100 萬美元,最高達到234 萬美元; 機構捐獻最高的是“伯尼2016”( Bernie 2016) ,投入了756 萬美元用于支持民主黨的競選活動; 捐獻最多的是“藍色行動”( ActBlue) ,該組織募集了3491 萬美元,支出了2800 萬美元。[35]從最近幾個選舉周期來看,由于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和政治非營利組織的興起和活躍程度的劇增,“527 組織”的重要性已被大幅削弱,“吸金”能力有所下降。[36]
利益集團影響選舉的另一種方法是通過“競選通訊”( Electioneering Communication) 的形式動員雇員或者成員。1971 年《聯邦競選法案》及其修正案規定,企業和勞工組織可以向受到嚴格限制的個體就任何主題進行溝通,包括對選舉表達支持或反對任何聯邦候選人。這些溝通所產生的費用在每場選舉中如超過2000 美元必須向聯邦選舉委員會報告。最高法院在“聯合公民訴聯邦選舉委員會案”中推翻了對競選通訊費用的限制,解除了此前對企業和工會組織花費自己的資金進行競選通訊的禁令,導致利益集團聯系組織成員或公司雇員的通訊費用支出不受限制。商業和工業性質的政治行動委員會在直接聯系其雇員方面扮演了“領頭羊”的角色。在美國,年輕選民更易于接受來源可靠的出自私人部門的信息,而最可靠的來源就是雇主。在與選舉相關通訊發布之前,利益集團就已經與其成員之間建立起了密切聯系,而不僅僅局限于討論選舉本身。自1998年以來,工會組織非常強調成員溝通,并且卓有成效地組織了工人進行投票,以選出可以代表自身利益的候選人。企業集團和工商業協會也效法工會組織,最具代表性的是“全國步槍協會”在選舉中有效地動員會員以及與之有結盟關系的個人和團體。在2012 年的聯邦選舉中,約有2000 萬美元用于所謂的“競選通訊”上,2016 年時進一步增長至5600 萬美元。[37]
五、結語: 被金錢扭曲的美國政治
托克維爾曾在《論美國的民主》中對美國社會經濟的高度平等給予了積極評價: “在美國,人們不僅在財富上平等,甚至他們本身的學識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平等的”,“人在這里比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比在歷史上有記錄的任何時代,都顯得在財產和學識方面的更近乎平等,換句話說,在力量上更近乎平等”。[38]19 世紀30 年代的美國,許多白人男性是擁有一小塊土地并能夠自給自足的農民,他們與生活在城鎮里的工匠和商人相比,享有相似的生活水平和財富。[39]自此之后,美國社會幾經沉浮,從20 世紀70 年代開始,進入了所謂的“新鍍金時代”。雖然美國工人的平均生產率翻了近一倍,但是薪資水平卻陷入了長期停滯。社會流動性也越來越低。“歷史終結論”的始作俑者弗朗西斯·福山曾自信地宣稱,美國社會歷來容許與歐洲相比更高程度的不平等,這是因為美國人認為美國社會提供了向上流動的機會,如果沒有為他們,那么肯定會為他們的子孫提供這種機會。[40]然而,2008 年的經濟危機以及其后爆發的“占領華爾街”和“民主之春”等持續不斷的抗爭運動都清晰地表明,越來越多的人對美國社會表達出失望和不滿,社會不平等已經達到了空前的程度。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安格斯· 迪頓( Angus Deaton) 指出,自20 世紀70 年代中后期以來,處在社會底層20% 家庭的收入增長非常慢,平均收入年增長率不到0. 2%; 而那些處在收入頂端20%的家庭,平均收入以年均1. 6% 的速度在增長,收入最高的5% 的家庭更是達到了2. 1%。[41]
美國富豪和利益集團通過提供政治獻金,以多種形式影響和干預選舉結果,其中最重要的是向黨派和候選人的競選活動提供資金支持。美國的絕大多數億萬富翁在向政黨和候選人提供獻金方面十分活躍; 而占美國人口1%—2% 的百萬富翁群體在大選中同樣活躍,平均捐獻了4633 美元,遠遠超過普通美國人的經濟承受能力。政治獻金的最明顯的結果是讓那些對富人友好的候選人當選,并在候選人贏得選舉之后獲得接近他們的渠道。政治獻金對選舉結果的影響還體現在,那些知名度低的競選者鮮有希望擊敗在任者,除非他們能夠斥巨資大幅提高自身的知名度,或與選民建立起密切的聯系。在那些關注度不高、選民投票率低的初選中,競選的早期資金對雇傭工作人員、引起友好媒體關注、聯系選民和動員支持者進行投票等方面更是非常關鍵。當然,候選人金錢上的優勢有時并不必然會等同于選舉優勢,但是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金錢會對選舉結果產生決定性的影響。在那些勢均力敵的競選中,金錢的多寡對選舉結果往往有直接的影響。競選支出可以動搖那些更有可能會“分裂投票”和缺少強烈政黨忠誠的選民,可以動員支持者參加投票,尤其是在黨派高度極化的背景下,動員支持者去投票可以產生實質性的影響。
客觀而言,金錢不是贏得選舉的充分條件,但卻是必要條件。[42]許多學者都發現,美國的選舉制度中存在明顯的“金錢預選”( money primary) 現象,即候選人必須首先募集到一定數量的競選資金,以證明其有足夠的能力開展選舉。媒體對候選人籌集資金的報道有助于強化哪位候選人事實上有機會贏得選舉的輿論認知。選舉中必須籌集充足的資金已經成為一種“過濾器”,它將那些富豪無法接受的潛在候選人排除在外。“金主”通過控制候選人而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控制著選舉結果。[43]通過政治獻金,“金主”得以接近贏得選舉的候選人,進而影響公共政策。他們幫助當選議員提出由“金主”制定的提案,或者采取措施阻撓扼殺任何有損“金主”利益的提案。在2016 年總統大選中,“全國步槍協會”支出了1000 萬美元為特朗普助選,并且花費了1970 萬美元用于攻擊希拉里。特朗普在贏得選舉之后,公開向該組織示好,直言“你們幫助過我,我也會幫助你們”,“對憲法第二修正案的攻擊從此結束了,你們在白宮有了真誠的朋友和支持者”。[44]盡管近年來美國槍支暴力事件接連不斷,但是可以預見,特朗普政府并不會對槍支暴力采取任何實質性的管控措施。
“金主”還可以通過政治獻金塑造民意,這極大地影響了美國人對政治的認識和公共政策的選擇。“金主”編織出的意見塑造網絡與慈善基金會、大學、智庫、政策咨詢團體和藍帶委員會的緊密聯系,這些機構的資助者和領導往往是富翁和行業精英,它們共同提出政策理念、發布報告和向國會提供證詞。目前,美國主要的民意塑造機構都是高度活躍的極端保守的智庫,如美國企業研究所、傳統基金會和卡托研究所等,它們主要的資助者是企業和極端保守的富豪。這些組織傳播保守的意識形態,對富豪友好和偏袒共和黨的經濟觀點和社會福利政策。代表性的億萬富豪包括查爾斯·科赫( Charles Koch) 和戴維·科赫( David Koch) 、約翰·俄林( John M. Olin) 、理查德·梅隆·斯凱夫( Richard Mellon Scaife) 、哈利·布拉德利( Harry Bradley) 等,他們致力于傳播右翼理念,并成功地在美國政治話語中占據了重要位置。例如,約翰·俄林成立了一個基金會旨在推動美國高等教育右轉,他將重心放在常青藤高校,重點資助了包括阿蘭·布魯姆( Allan Bloom) 、哈維·曼斯菲爾德( Harvey Mansfield ) 和薩繆爾·亨廷頓( Samuel Huntington) 等著名的保守主義學者,并致力于培養出新一代的保守主義思想家。從20 世紀80 年代中期開始之后的15 年間,布拉德利基金會捐贈了2. 8 億美元支持保守主義事業,其中包括提供了600 多個研究員職位和大力支持右翼智庫和學術期刊。[45]
在最近幾次大選中,最大的“金主”是支持共和黨的億萬富翁科赫兄弟,他們成立了一個由保守派億萬富翁組成的龐大網絡,即“科赫網絡”( Koch Network) 。在2012 年大選中,“科赫網絡”向共和黨候選人捐獻了4 億美元,并在2014 年中期選舉中再次支出了3 億美元。在2016 年大選拉開帷幕之初,“科赫網絡”計劃投入9 億美元介入選舉。著名學者西達· 斯考切波( Theda Skocpol) 指出,“科赫網絡”全部的預算支出十分龐大,以至于其在大選中的支出超過了共和黨自身,足以證明其對政治滲透之深。[46]數據顯示,共和黨倍受“金主”和利益集團的青睞,但民主黨也有自己的幕后“金主”。支持民主黨的億萬富翁在很多議題如在女性、同性戀和平等對待非裔美國人等問題上秉持自由傾向,但是對消除高度經濟不平等的公共政策問題態度冷漠,甚至與支持共和黨的億萬富翁的立場十分相近。如億萬富翁喬治·索羅斯( George Soros) 是民主黨的大“金主”之一,他對削減經濟不平等毫無興趣。谷歌公司執行董事長埃里克·施密特( Eric Schmidt)同樣不擔心日益惡化的不平等,他支持自由市場更甚于經濟管制。在2016 年大選中,億萬富翁銀行家湯姆·斯泰爾( Tom Steyer) 是除去“暗錢”之外最大的捐獻者,向民主黨候選人捐獻了6700 萬美元,但他更關心環境議題。[47]特朗普贏得大選之后,參加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的經濟精英哀鴻遍地,然而鮮有人關注稅收政策,或者提及如何擴大受教育機會和醫療保險,更沒有人討論如何加強工人的集體談判權力,或者向社會底層分配更多的財富。[48]
美國的建國之父們在《聯邦黨人文集》中指出,美國社會眾多的利益集團可以保護個人或少數人的權利免于多數人的威脅,起到維護社會公正的作用。[49]然而,在美國當前的選舉政治中,判斷候選人是否有望勝出的首要標準不是選票或者公眾支持,而是金錢; 這些金錢不是來自所有選民的公共資助,而是來自極少數人的私人獻金。[50]無論是民主黨候選人還是共和黨候選人,都極度依賴“金主”和利益集團尤其是商業貿易集團提供的巨額政治獻金,故而在他們當選之后關心和維護的還是富人尤其是億萬富翁的特殊利益。由于富人尤其是百萬富翁和億萬富翁往往與普通民眾存在截然不同的政策偏好,致使普通美國人的利益和訴求長期以來一直被忽視。與普通美國人相比,富人和利益集團可以通過對政治尤其是對選舉的資金投入,將經濟優勢轉化成政治權力,利用政治權力維護經濟利益,推動為富人減稅的公共政策,阻止任何旨在削減經濟不平等的公共財政支出或管制的努力。在這種背景下,政治不平等又進一步加劇了經濟不平等,選舉政治被金錢嚴重扭曲,最終形成了當今美國“不平等的民主”。
注釋:
[1] [法]托馬斯·皮凱蒂《21 世紀資本論》中信出版社2014 年版第359—360 頁。
[2]See Ronald P. Formisano,Plutocracy in America: How Increasing Inequality Destroys the Middle Class and Exploits the Poor,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2015,pp. 12 - 16.
[3]See Benjamin I. Page and Martin Gilens,Democracy in America?What Has Gone Wrong and What We Can Do about It,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7,p. 45.
[4]Erika Franklin Fowler,Travis N. Ridout and Michael M. Franz,“Political Advertising in 2016: The Presidential Election asOutlier?”,in The Forum,Vol. 14,No. 4,2016,pp. 445 - 469.
[5]Nicholas O. Stephanopoulos,“Aligning Campaign Finance Law”,in Virginia Law Review,Vol. 101,No. 5,2015,pp. 1425 - 1500.
[6]Benjamin I. Page and Martin Gilens,Democracy in America?What Has Gone Wrong and What We Can Do about It,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7,p. 49.
[7]John Nichols and Robert W. McChesney,Dollarocracy: How the Money and Media Election Complex Is Destroying America,New York: Nation Books,2013,p. 6.
[8]根據“響應政治中心”網站的數據整理而得,參見https: / /www. opensecrets. org /pacs /。
[9]根據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官方網站的數據整理而得,參見http: / /classic. fec. gov /press /summaries /1976 /ElectionCycle /1976DataTitle. shtml#PAC76。
[10]根據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官方網站的數據整理而得,參見http: / /classic. fec. gov /press /summaries /2016 /ElectionCycle /24m_PAC. shtml。
[11]Will Kimball and Lawrence Mishel,“Estimating the Number ofWorkers Directly Benefiting from the Proposed Increase in the Overtime Salary Threshold”,see from http: / /www. epi. org /publication /overtime - estimates - technical - memo /.
[12][美]戴維·馬格萊比、保羅·萊特《民治政府: 美國政府與政治》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 年版第66 頁。
[13]根據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官方網站的數據整理而得,參見http: / /classic. fec. gov /press /summaries /2016 /tables /pac /PAC1_2016_24m. pdf。
[14]“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s ”, see from https: / /www.opensecrets. org /pacs /index. php? chart = P.
[15]根據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官方網站的統計數據整理而得,參見http: / /classic. fec. gov /press /summaries /2016 /ElectionCycle /24m_PAC. shtml。
[16]Richard K. Scher,Political Campaigns in the United States,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2016,p. 155.
[17]根據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官方網站數據整理而得,參見http: / /www. fec. gov /press /summaries /2016 /ElectionCycle /24m_CongCand. shtml
[18]Sarah Binder,“This Is What Orrin G. Hatch’s Retirement Means for the Senate”,see from https: / /www. washingtonpost. com/news /monkey - cage /wp /2018 /01 /03 /this - is - what - orrin - g- hatchs - retirement - means - for - the - senate /? utm_ term= . 5f3fd2937f44.
[19]Jennifer E. Manning,“Membership of the 115th Congress: AProfile”,in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Report,November 13,2017.
[20]根據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官方網站的數據整理而得,參見http: / /classic. fec. gov /press /summaries /2016 /tables /ie /IE1 _2016_24m. pdf。
[21]倪春納《“金主政治”是如何形成的———美國競選資金改革的歷史》,載于《馬克思主義研究》2016 年第10 期。
[22]Richard L. Hasen,Plutocrats United: Campaign Money,TheSupreme Court,and The Distortion of American Elections,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2016,p. 44.
[23]Erika Franklin Fowler,Travis N. Ridout and Michael M. Franz,“Political Advertising in 2016: The Presidential Election as Outlier?”,in The Forum,Vol. 14,No. 4,2016,pp. 445 - 469.
[24]根據“響應政治中心”網站的數據整理而得,參見https: / /www. opensecrets. org /outsidespending /summ. php? chrt =V&type = S。
[25]Michael Beckel,“Donald Trump Rewarding Million - dollar Donors with Plum Postings”,see from https: / /www. publicintegrity. org /2016 /12 /09 /20516 /donald - trump - rewarding - million - dollar- donors - plum - postings.
[26][美]簡·邁耶《金錢暗流: 美國激進右翼崛起背后的隱秘富豪》新星出版社2018 年版第200 頁。
[27]根據“響應政治中心”網站的數據整理而得,參見https: / /www. opensecrets. org /dark - money /top - donors。
[28]Michael Beckel,“What Is‘Dark Money’and Why Do So ManyPeople Think It’s Bad?”,see from https: / /www. nbcnews. com/news /us - news /what - dark - money - why - do - so - many -people - think - it - n499731.
[29]Michael M. Franz,“Considering the Expanding Role of Interest Groups in American Presidential Elections”,in Interest Groups & Advocacy,No. 6,2017,pp. 112 - 120.
[30]根據“響應政治中心”網站的數據整理而得,參見https: / /www. opensecrets. org /outsidespending /summ. php? cycle =2012&chrt = V&disp = O&type = U。
[31]John Ehrenreich,Third Wave Capitalism: How Money,Power,and Pursuit of Self - Interest Have Imperiled the American Dream,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16. p. 23.
[32]根據“響應政治中心”網站的數據整理而得,參見https: / /www. opensecrets. org /dark - money /top - election - spenders。
[33]Robert Maguire,“Dark Money, Super PAC Spending Surges ahead of 2018 Midterms”,see from https: / /www. opensecrets.org /news /2017 /08 /dark - money - super - pac - spending -surges - ahead - of - 2018 - midterms /.
[34][美]托馬斯·戴伊、哈蒙·齊格勒、路易斯·舒伯特《民主的反諷: 美國精英政治是如何運作的》新華出版社2016 年版第198 頁。
[35]根據“響應政治中心”網站的數據整理而得,參見https: / /www. opensecrets. org /527s /527cmtes. php? level = C。
[36]David B. Magleby ( ed. ) , Financing The 2012 Election,Washington D. C. :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2014,p. 246.
[37]根據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官方網站的數據整理而得,參見http: / /classic. fec. gov /press /summaries /2016 /tables /ec /EC1 _2016_24m. pdf。
[38][法]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 上) 商務印書館2013 年版第64—66 頁。
[39]Benjamin I. Page and Martin Gilens,Democracy in America?What Has Gone Wrong and What We Can Do about It,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7,p. 21.
[40]Francis Fukuyama, “Poverty, Inequality, and Democracy:Dealing with Inequality”, in Journal of Democracy,Vol. 22,No. 3,2011,pp. 79 - 89.
[41][美]安格斯·迪頓《逃離不平等: 健康、財富及不平等的起源》中信出版社2015 年版第154 頁。
[42]Richard L. Hasen,Plutocrats United: Campaign Money,TheSupreme Court,and the Distortion of American Elections,New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2016,p. 42.
[43]Benjamin I. Page and Martin Gilens,Democracy in America?What Has Gone Wrong and What We Can Do about It,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7,p. 120.
[44]Russ Choma and Andy Kroll,“The NRA Raised a Record Amount of Money in 2016”,see from https: / /www. motherjones. com/politics /2018 /01 /nra - donald - trump - guns - fundraising /.
[45]Benjamin I. Page and Martin Gilens,Democracy in America?What Has Gone Wrong and What We Can Do about It,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7,pp. 124 - 127.
[46]Alexander Hertel - Fernandez,Theda Skocpol and Daniel Lynch,“Business Associations,Conservative Networks,and the OngoingRepublican War over Medicaid Expansion”,in Journal of Health Politics,Policy and Law,Vol. 41,No. 2,2016,pp. 239 - 286.
[47]Benjamin I. Page and Martin Gilens,Democracy in America? WhatHas Gone Wrong and What We Can Do about It,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7,p. 109.
[48]Peter S. Goodman,“Amidst Populist Fury,Elite Mull Inequity,but Avoid Talk of Sacrifice”,in New York Times,January 19,2017.
[49][美]漢密爾頓、杰伊、麥迪遜《聯邦黨人文集》商務印書館2009 年版第266 頁。
[50][美]勞倫斯·萊斯格《什么可以打敗美國》文匯出版社2018年版第12 頁。
【作者單位: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察網www.cwzg.cn摘自《當代世界與社會主義》( 雙月刊) 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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