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成的賀家溝大橋
瀝青、欄桿、路燈、斑馬線……近日,陜西省延安市子長市楊家園則鎮,嶄新的賀家溝大橋竣工通車,村民們連連稱贊。
“賀家溝村地處山溝,過去此處只有一座石橋與外面相通。石橋已經使用40多年了,遇到大雨,河水就會漫過橋面,很不安全。”賀家溝村黨支部書記李世遼說,眼看石橋的安全問題越來越嚴重,村民將情況反映給了楊家園則鎮人大代表中心聯絡站。楊家園則鎮政府部門接到鎮人大主席團交辦的意見建議后,制定方案,逐項落實,并積極爭取上級相關部門支持。
歷時180余天,一座長96米、寬11米、比原石橋高30米的新建大橋竣工。危橋變新橋,更架起了“連心橋”。
這是近日某報一篇題為《各地不斷豐富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搭建“連心橋” 辦好群眾事(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報道中的幾段內容。
“村民將情況反映給了楊家園則鎮人大代表中心聯絡站”----村民為什么不直接反映于村黨支部?按說,使用了40多年老橋,遇到大雨,河水就會漫過橋面,如此嚴重危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現象,村黨支部書記早該親自發現才是。換句話說,村書記究竟該怎樣麻木,才會連這樣的問題也發現不了。難道人大(楊家園則鎮人大代表中心聯絡站)比黨組織更值得信賴?
這篇新聞報道的作者大概沒有想到,在褒獎人大工作新成就的同時,無意間卻暴露出黨組織渙散這一更為嚴重的問題。從新聞技巧的角度來看,至少是一個錯誤比較低級的破綻。
然而,如果我們就此詢問當事村黨支部書記,也許結論又會大相徑庭。
一位社區黨委書記告訴我:“這不一定就是村黨支部渙散的問題,或許是村黨支部的無奈。要是上級黨組織主動能給解決,這事也就不會被逼著從人大方面解決了。”
這位社區書記之所以說這樣的話,是因為他有自己的親身經歷:“許多群眾反映的問題,社區很想解決,也積極主動參與,但上面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扯皮。好在很多村居黨組織書記也是縣人大代表,有的還是市人大代表。我作為社區書記,只要是通過組織解決不掉的,我就利用人大代表身份,通過提建議寫議案等方式解決。當然,也不是說任何時候一提人大就靈。比如我們申請轄區老舊小區改造,社區連續幾年正常申報,連續幾年都不給納入改造,后來我提人大建議,第一年解釋說,是因為小區沒有整體達到20年,不能納入;第二年縣人代會我又提,還是同樣的答復。我一氣之下,當年對縣某主管局評議沒給‘滿意’,這下他們急了,很快就決定納入來年改造了,這周施工單位已經進場了。我發現,利用人大代表身份提建議寫議案,解決問題相對而言比較快準狠,省得費口舌還到處找不到主管單位……”
這位社區書記說的或許在理。但上述這篇報道沒有反映出基層黨組織的這些無奈,難免就給人造成基層黨組織渙散無能的錯覺。
誠然,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有機結合,統一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然而,三者中,黨的領導畢竟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如果連基層黨組織應該第一時間督促政府解決的急難險重問題,也非得兜圈子通過人大辦理,在此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豈不是對人民群眾的極不負責?
現實中,至少目前,人大監督政府的作用仍然有限,代表提的意見建議,有時政府處置應對很難得到代表滿意。其中,也不乏“非不能也,乃不為也”的因素使然。這再次證明,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如果基層黨組織在一座危橋改造上都無能為力,那么說到底,是包括上級黨組織在內的系統性失職。如果基層黨組織改造不了一座小小的危橋,黨組織缺乏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群眾又怎敢相信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能長久、真正落到實處?
這里有一個切實需要厘清的理論問題:哪些事可以通過人大、政協等組織用意見建議、提案議案等方式呼吁解決;哪些事,如果黨政部門沒有主動解決,造成后果,屬于黨政部門瀆職失職。
作者:陶余來,合肥市包河區總工會;來源:昆侖策網【原創】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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