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舍我其誰”與“揠苗助長”
——關涉國企民企兩則重大消息的感悟
近日新華社發布了張國清副總理關涉國資央企方略的講話,言簡意賅,字字有份量,字字有出處,內涵極其重大。網友概括歸納為5個關注點4件大事,是當前及今后一個階段的國企改革與發展的行動綱領【1】。由此想到了某省《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專門頒發呵護民營企業家的獨樹一幟“四不”政策。有人認為是“要給企業家治外法權”“會不會成為一些企業家為所欲為的免死金牌”?感嘆一管就死,一放就開,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2】。
這兩則消息,一是謀劃國企發展目標,一是特殊呵護民企舉措,冠以“重大”恰如其分,謂之具有“爆炸性”毫不為過。消息問世背景,既有經濟發展亟待復蘇的迫切,也有在民企發展一邊倒、國企幾乎被遺忘的情勢;消息內涵分量,既關涉“兩個毫不動搖”,又表達了舉國上下對國企民企健康發展的熱切盼望;消息內容引發的社會震撼,既有一石激起千層浪的強烈,也有重新唱響“做強做優做大國企”主旋律的豪邁。而這兩則重大消息所產生的政治效果和連鎖反應,不免讓人想到了“舍我其誰”與“揠苗助長”兩個成語。
一、關于國企的“舍我其誰”
副總理張國清關涉國資央企方略的講話,旗幟鮮明突出了國企的“舍我其誰”的責任使命和忠誠擔當。因為他站在國企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作出更大貢獻的高度,既要求國企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進一步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全面加強黨的領導,為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提供堅強保證,又要求國企不斷提高核心競爭力、增強核心功能,突出現代化產業體系主題,積極服務國家戰略,圍繞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加快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取得更多突破,有效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和國家產業安全,更好保障能源資源安全,切實端穩主業飯碗,堅持專業化發展,堅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堅定不移做強做優做大,充滿了國企使命擔當的“舍我其誰”。
讓我們來看4月17日新華社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張國清17日出席中央企業2023年度經營業績責任書簽訂會議并講話。他強調,國資央企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堅定不移做強做優做大,不斷提高核心競爭力、增強核心功能,積極服務國家戰略,在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作出更大貢獻。張國清指出,國資央企在新征程上肩負新的使命責任,要堅持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改革發展的正確方向。要圍繞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完善考核評價體系,突出戰略導向,強化內在、長期價值導向,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從技術供給和需求牽引雙向發力,加快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取得更多突破。要有效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有效維護國家產業安全,更好保障能源資源安全。要切實端穩主業飯碗,堅持專業化發展,堅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要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進一步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全面加強黨的領導,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為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提供堅強保證。(新華網2023年04月17日)
從這個消息,我們不難發現其中的要義和要點。首先是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領全局。這既是關鍵和核心,又是靈魂和總綱。因為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核心精髓,就是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重提落實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管是否有最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但肯定就是強調重申堅定做優做強做大國有企業的方針政策。重審堅定“兩個毫不動搖”戰略,這對前些日子諸多媒體一直在為支持保護民企造勢,卻一字不提國企,讓人產生錯覺的宣傳方式,也是一種潛在的輿論矯正。所提出的“國資央企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可謂字字千鈞,成為總攬全局、統領全局的總綱領,也勢必成為“做優做強做大國企”的總綱領。
其次是當前國企“提高核心競爭力、增強核心功能”的兩個核心和突出“現代化產業體系”主題。“兩個核心”就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堅定不移做強做優做大,不斷提高核心競爭力、增強核心功能,積極服務國家戰略。提高核心競爭力是國企特有的不可替代的責任、增強核心功能是國企特殊的富有不可推卸的擔當內涵,二者落腳點是“積極服務國家戰略”,可見國企是實現國家戰略的主力軍和特別法寶,這是任何企業都代替不了的。突出“現代化產業體系”主題,立足黨中央確立的實現中國式現代化戰略目標,把國企建立現代化產業體系作為主題,不僅通過“在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表達了“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是重中之重,而且強調國企“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作出更大貢獻”的責任擔當。
第三,強調國企當前要做的四件大事,更加突出國企的責任使命。即從圍繞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完善考核評價體系,突出戰略導向,強化內在、長期價值導向,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從技術供給和需求牽引雙向發力,加快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取得更多突破;要有效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有效維護國家產業安全,更好保障能源資源安全;要切實端穩主業飯碗,堅持專業化發展,堅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要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進一步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全面加強黨的領導,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為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提供堅強保證。這四件事更加突出了國企“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在我們黨執政和我國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經濟基礎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更加突出了國企對黨和國家重要性的“命門”論,國有企業與國家實體經濟緊密聯系的“實體”論,國企重大作用的“一個依靠力量、五個重要力量”的“力量”論,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同志就國有企業與國有經濟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國企黨建與領導班子、工人階級主人公地位與職代會民主管理、國企改革與科技創新等方面進行全面而系列的闡發,所形成的“習近平國有經濟思想”,使國有企業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成為黨和國家最可信賴的依靠力量。
二、關于民企的“揠苗助長”
相比來說,某省出臺的《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的“四不”政策,真的是關愛過分的“揠苗助長”。因為“對民營企業家涉案人員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不判實刑,能不繼續羈押的及時予以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的“不捕不訴不判不羈押”政策,表面看是對民企的支持,但稍有法理常識的人都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如果為了支持民營經濟、保護民營企業家就要悖離現代法治精神,突破法律底線,那就不是真正的支持呵護,恰恰相反,是害了民營企業。有一種解釋說,“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是建立于普通的經營違法行為基礎上的,并不涉及刑事案件,這種有條件的松綁解壓,防止機械執法、過度執法,是一種法治文明的進步。那好啊,既然說“四不”政策是符合社會主義法治公平原則的,是法治文明的進步,那就請公開宣布,“四不”政策不只是對民營企業家的,而是對所有的公民一視同仁!如果不能宣布,說明這種“法治文明的進步”只是專屬一些民營企業家的特權優惠,其他人無權享有,這就真成了給某些有錢人的“治外法權”“免死金牌”了,那還談什么社會主義法治的公平公正?還談什么“合法經營”,又如何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如果把我們的法律都建立在要為某些企業家讓道的基礎上,又怎么保證打工者的權益?又拿什么支持國企?難怪這種“揠苗助長”,引起輿論嘩然,公眾反應強烈。
其實,對民營企業乃至所有企業的發展來說,最好的政策就是公平公正的環境,依法辦事、一視同仁,誰也不要有“超國民待遇”。對于廣大合法合規創業發展的民營企業家來說,他們不需要什么法權的特殊化,他們最擔心的是法治管理上“打擺子”、“春夏秋冬”不一樣,他們最迫切需要的是良好的、穩定的、不被人為隨意破壞的正常法治環境,是與國有企業等經濟主體保持平等的市場地位,得到公平公正的競爭機會,不需要揠苗助長。
三、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必須擺正國企與民企的關系
從張副總理關于國企發展方略講話中,促使我們進一步讀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的必要性,重新擺正國企與民企的關系,真正保證兩個輪子的健康正常運轉。
要弄懂國企做強做優做大與引導鼓勵民企發展毫不矛盾,反而能夠促進民企快速健康發展。可一些人卻對此驚慌失措,故意將國企與民企發展對立起來,甚至站在私有化立場把國企做強做優做大當作民企的障礙,不能不說是別有用心,居心叵測。國企做強做優做大具有民企發展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義。相對來說,民企的發展指向主要是考慮自身的生存發展,而國企的性質決定其發展指向必須服從國家戰略要求,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揮在共享發展中逐步實現共同富裕的重大效能,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從發展立足點看,民企可以在遵規守法的前提下什么賺錢干什么,什么容易干什么,什么擅長有優勢干什么,國企則要眼光遠、起點高,必須有如同戰爭年代打援、堅守陣地、掩護大部隊轉移等那樣,即使拼光了打光了也要完成任務的犧牲奉獻精神。新時代的中國,只有國企圍繞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與實現共同富裕的戰略目標“做強”,針對建設世界科技強國與粉碎西方封鎖卡脖子的實際、奔著國家急迫需要和長遠需求打贏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做優”,著眼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創建世界一流企業“做大”,才能更好影響帶動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為縮小區域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差距,消除“就業難、看病難、入學難”新三座大山,朝著中國式現代化的方向前進,做出應有的貢獻。
要深化認識和詮釋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理直氣壯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的特別重要性。把“理直氣壯”作為“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的定語和前提、先決條件,根本要義是突出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的底氣、硬氣、膽氣,旗幟鮮明表達了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是黨為民謀幸福,實現黨的兩個百年奮斗目標的最重要的實力和資本。必須把國企在國家建設、國防安全、改善人民生活的頂梁柱作用,與非公有制經濟助推經濟增長、擴大就業、增加稅收的效能,有機地統一在社會主義經濟運行機制中。可實際情況是,不少地區、很多領導對宣傳國企、搞好國企,并不理直氣壯,而是猶抱琵琶半遮面,遮遮掩掩、猶猶豫豫,口欲張而囁嚅,足欲行而趑趄,好像有什么短處似的,與搞好民營企業底氣十足,宣傳民營經濟不遺余力,保護民企老板竭盡全力形成了鮮明對比。所以說,各級領導需要深化認識和詮釋習近平總書記“理直氣壯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的“理直氣壯”,拿出宣傳民營企業的勁頭、為民營經濟撐腰的氣魄,重視和支持國有企業加快發展,充分發揮好頂梁柱作用。
要拋棄“特權”思維,真正為各類企業發展創造公平公正的環境。新時代中國的經濟發展,要靠所有的企業齊心合力、奮斗進取,讓社會絕大多數人的積極性和創造力能夠充分涌流,而不是只依靠和保護一部分企業、一部分人的積極性。中國共產黨自始至終只能是毫無個人或集團私利、完全徹底為最廣大人民服務的革命政黨,黨的各級組織和干部只能是“人民公仆”,而不能像資本雇傭的“打工仔”一樣,只對某一部分企業老板負責,為少數人提供特殊服務。所以發展經濟,不能靠“特權”思維,在隨心所欲“用權”上想點子、做文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最需要的不是“運動式”的權力運用,而是長期穩定、公平公正的運行環境。在這個問題上,無論民營企業,還是國有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環境要求都是共同的、平等的,也同樣都經不起不正常的人為因素折騰。例如,現在民企最怕什么?最怕的是那些非法用權、有意制造麻煩,諸如天價罰款、野蠻執法、吃拿卡要等亂作為等干擾民企正常經營的行為;是那些地方政府忽東忽西、變來變去,說了不算、承諾失信,推諉扯皮、拖欠債務等不作為的行為;是那些以各種冠冕堂皇給企業使絆、讓企業買賬的違法違規行為;是那些掌握審批權執法權故意為難“不會來事”“不懂規矩”企業的各路閻王小鬼。所以民企不需要什么“四不”特權,不需要超越法律的恩惠,需要的是依法行政,需要的是公平公正、穩定安定的經營發展環境。關于國企與民企的關系,有個非常典型而生動的比喻,就是二胎放開后兩個孩子的關系,有的家長溺愛小的,往往拿剝奪大的權利表示對小的好,結果對大的小的都不好,只有培養大的養成愛護小的意識,培養小的尊重大的之良好家風,才能保持家庭和孩子的健康發展。而國企就是共和國長子,民企也像共和國的小兒子,民企的發展,靠的是正常健康的關愛,不能以犧牲國有企業形成畸形追求,更不能打著發展民企旗號嚴重踐踏“兩個毫不動搖”。只有國企民企相互促進健康發展,才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優勢,為實現中國式現代化,實質性推進共同富裕貢獻力量。
參考文章:
【1】李錦:張國清首次公開在國資委露面透露重大改革信息,昆侖策研究院 2023-04-19
【2】企業家違法可以不抓不判?梳子姐 燕梳樓 2023-03-29
(作者系昆侖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來源:昆侖策網【原創】修訂稿,作者授權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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