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為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的核心,鄧小平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把黨建設成為領導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堅強領導核心的歷史進程中,始終強調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主要體現在重視恢復提高黨的威信、重建黨內政治生活規范、改革完善黨和國家領導體制、豐富深化領導核心內涵、維護增強黨的團結統一五個方面。鄧小平關于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思想,是中國共產黨的寶貴精神財富,也是新時代新征程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寶貴思想資源,值得認真研究和總結。
張健 要仲宇
作為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的核心,鄧小平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把黨建設成為領導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堅強領導核心的歷史進程中,始終強調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主要體現在重視恢復和提高黨的威信、重建黨內政治生活規范、改革完善黨和國家領導體制、強調中央權威及核心問題、維護和增強黨的團結統一五個方面。
一、重視恢復和提高黨的威信
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不僅建立在全黨的團結統一基礎之上,也深深植根于人民群眾對黨的信任和擁護之中。
“文化大革命”結束后,剛剛恢復領導職務的鄧小平在講話中指出:“‘四人幫’反對毛澤東同志的建黨學說,給黨的建設、黨的作風帶來了很大的損害”,現在我們要“充分信任群眾,實事求是,發揚民主,把毛澤東同志的建黨學說和黨的一整套作風恢復起來,發揚起來”。不久,鄧小平在會見外賓時透露:我們正在抓整風,有三個方面,都是毛主席談過的。第一是實事求是。第二是群眾路線。第三是民主集中制。現在這些優良傳統應該得到恢復和發揚。經過兩年多的努力,鄧小平總結道:“我們恢復了遭到破壞的黨的三大作風,健全了黨的民主集中制,增強了全黨的團結、黨和群眾的團結,從而大大提高了黨的威信,加強了黨對國家和社會生活的領導。”
改革開放后,鄧小平反復強調:“怎樣改善黨的領導,這個重大問題擺在我們的面前。不好好研究這個問題,不解決這個問題,堅持不了黨的領導,提高不了黨的威信。”只有“進行有計劃、有步驟而又堅決徹底的改革,人民才會信任我們的領導,才會信任黨和社會主義,我們的事業才有無限的希望”。只要保證“黨的領導有效,黨的領導得力”,“黨的威信自然就會提高”。
1989年春夏之交,鄧小平寄語新的中央領導集體:“要取信于民,使黨內信得過,人民信得過。”“對我們這個集體,人民基本上是滿意的,主要是因為我們搞了改革開放,提出了四個現代化的路線,而且真正干出了實績。第三代的領導也一樣要取信于民,要干出實績。”
實踐證明,黨的第二代和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在開創、堅持、捍衛、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接力探索,使黨的威信、中央領導集體的威望不斷提高,得到了人民的高度認可和衷心擁戴。
二、重建黨內政治生活規范
“文化大革命”結束后,針對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受到嚴重破壞、紀律廢弛、個人主義和無政府主義思想泛濫的情況,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提出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制定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有計劃有步驟進行整黨,著力解決黨內思想不純、作風不純、組織不純的問題,使黨內政治生活走向正常化。
(一)在撥亂反正中確立四項基本原則
1979年1月18日至4月3日,黨的理論工作務虛會召開。針對黨內和社會上出現的錯誤思潮,鄧小平受黨中央委托在會上發表講話,旗幟鮮明地指出:“為了實現四個現代化,我們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如果動搖了這四項基本原則中的任何一項,那就動搖了整個社會主義事業,整個現代化建設事業。”此后,他多次強調:“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核心,就是堅持黨的領導。”
1992年10月12日,江澤民在黨的十四大報告中全面總結了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主要內容,將四項基本原則上升到立國之本的高度,指出:“在社會主義建設的政治保證問題上,強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這四項基本原則是立國之本,是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健康發展的保證,又從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獲得新的時代內容。”
(二)強調嚴格執行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
為全面恢復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健全黨的民主生活,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增強黨的團結和統一,鞏固黨的組織和紀律,提高黨的戰斗力,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在總結歷史經驗基礎上,討論并擬定了《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草案)》,向全黨公布并廣泛征求意見。1980年2月,經過近一年的討論和修改,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了《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在黨內法規體系中,準則是對全黨政治生活、組織生活和全體黨員行為作出的基本規定,其位階僅次于黨章。在目前黨內法規體系中,準則僅有三部,《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是第一部。以準則的形式總結歷史上黨內政治生活的經驗教訓,把黨章的有關規定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具體化,使黨的規章更加完備,更加適合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對于健全黨內民主生活,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增強黨的團結和戰斗力,反對個人崇拜和獨斷專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明確指出:“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是黨內政治生活準則中最根本的一條。”“對黨的路線和黨的領導采取對抗、消極抵制或陽奉陰違的兩面派態度,是黨的紀律所不容許的。”特別是在第三條“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部分,強調:“必須反對和防止分散主義。全黨服從中央,是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的首要條件,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根本保證。任何部門、任何下級組織和黨員,對黨的決定采取各行其是、各自為政的態度,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不執行,公開地或者變相地進行抵制,以至擅自推翻,都是嚴重違反黨紀的行為。”
鄧小平高度重視《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在1980年底的中央工作會議上,他強調:“要嚴格執行《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堅持不懈地糾正各種不正之風,特別要堅決反對對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采取陽奉陰違、兩面三刀的錯誤態度。”后來,1983年整黨時,鄧小平要求“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更應該嚴格遵守黨章、遵守《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起模范作用”,指出“這是整黨不走過場的一個重要標志”。
(三)有計劃有步驟進行全面整黨
針對黨內實際存在的思想不純、作風不純和組織不純的問題,1982年9月召開的黨的十二大嚴肅指出黨風問題關系執政黨的生死存亡,并決定從1983年下半年開始對黨的作風和黨的組織進行一次全面整頓。
1983年10月12日,鄧小平在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上就整黨問題強調:“前兩年我們曾指出各級領導上存在著軟弱渙散的狀況”,這次整黨“必須堅決克服領導上的軟弱渙散狀態”,對各種錯誤嚴重、危害嚴重的人必須嚴肅作出組織處理;對情節較輕的要進行嚴肅批評,并要他們作出認真的而不是敷衍的檢討,作出改正錯誤的切實保證;對大多數黨員來說,則通過思想教育增強黨性。要通過整黨,加強黨的建設,實現黨風的根本好轉。每個黨員、每個黨員干部、每個黨組織,都要對照黨章進行檢查,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作出達到和堅持黨章規定的合格標準的努力計劃,并保證其實現。“總之,我們一定要搞好這次整黨,把我們黨建設成為有戰斗力的馬克思主義政黨,成為領導全國人民進行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堅強核心。”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后,以改革黨和國家領導體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為主要內容的政治體制改革開始起步。
(一)恢復設立中共中央書記處
1980年2月23日至29日,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專門研究部署了堅持黨的領導、改善黨的領導、提高黨的戰斗力的問題。全會決定恢復設立中央書記處,作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的經常工作機構。這一方面是為了便于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能夠集中精力考慮和決定國內外事務中的重大問題,一方面使黨的各方面大量日常工作能夠及時有效地得到處理,另一方面也有培養和鍛煉接班人的戰略考量。
1980年2月26日,鄧小平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召集的全會各組召集人匯報會。他在講話中談到中共中央的人事安排和設立中央書記處問題時說:八大為什么建立書記處?毛主席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里就在考慮一線二線問題。毛主席的說法是,這樣比較能夠經得住風險,也就是說,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不會影響到整個集體。關于書記處的職權,鄧小平說,肯定是管全局,黨、政、軍、民,工、農、商、學、兵,都得管。這次設立的中央書記處,今后的工作重點是放在經濟工作、放在四個現代化上。
(二)強調中央顧問委員會作為黨中央的助手參謀作用
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后,黨和國家政治生活逐步恢復正常,黨中央開始進一步醞釀改革黨和國家領導制度問題。由于事關重大,鄧小平在中央工作會議上強調:“改革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方針必須堅持,但是,方法要細密,步驟要穩妥。總之,不能使一切確實還能為黨做工作的同志不工作。”鄧小平提出設立顧問委員會的主張,得到大部分同志支持。
1982年7月30日,經過近兩年思考與探索,鄧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指出:“顧問委員會,應該說是我們干部領導職務從終身制走向退休制的一種過渡。我們有意識地采取這個辦法,使得過渡比較順利。”“在這個過渡階段,必須認真使干部隊伍年輕化,為退休制度的建立和領導職務終身制的廢除創造條件。中青年干部有的是,問題是過去我們老同志眼睛長期不是向著他們,不從他們中間去選拔接班人,總是在老的圈子里面轉過去轉過來,總解決不了這個問題。”
黨的十二大決定成立并選舉產生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后,9月13日,鄧小平出席中央顧問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并當選為主任。他講話指出:“中央顧問委員會是個新東西,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的實際情況建立的,是解決黨的中央領導機構新老交替的一種組織形式。目的是使中央委員會年輕化,同時讓一些老同志在退出第一線之后繼續發揮一定的作用。”“從某種意義上說,顧問委員會是一種過渡性質的組織形式。我們的國家也好,黨也好,最根本的應該是建立退休制度。”“這個問題不解決,我們的國家、我們的黨就缺乏活力。現在著手來解決,采取顧問委員會這種過渡的形式,比較合乎我們的實際情況,比較穩妥,比較順當。應當說,這一次在解決新老交替問題上邁出了相當大的一步。如果花兩個五年的時間,通過這種過渡的形式,穩妥地順當地解決好這個問題,把退休制度逐步建立起來,那就是很大的勝利。這對于我們國家以后的發展,是辦了一件很好的事情。”
對于中央顧問委員會與中央委員會的關系以及怎樣開展工作,鄧小平指出:“總的說就是要按照新的黨章辦事。黨章規定,中央顧問委員會是中央委員會的政治上的助手和參謀。”“黨章還規定,中顧委在中央委員會領導下工作,任務有四條:一是對黨的方針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提出建議,接受咨詢,二是協助中央委員會調查處理某些重要問題,三是在黨內外宣傳黨的重大方針政策,四是承擔中央委員會委托的其他任務。”鄧小平還特別強調:“顧問委員會要注意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不要妨礙中央委員會的工作。我們老同志要自覺,我們都是老上級、老領導,牌子大、牌子硬啊,比中央委員會的成員牌子硬啊。以后中央委員會的成員越來越年輕,越來越是我們的后輩。我們的態度正確,對推動他們的工作,幫助他們的工作,很有好處。如果搞得不適當,也會帶來不好的影響。不僅不要妨礙中央委員會的工作,包括中央政治局、書記處的工作,也不要妨礙下面各級的工作。”“要注意起傳幫帶的作用,而不是去發號施令。我們這些老資格,講話是有人聽的,是有分量的,所以要慎重。我們從一開始就要注意這個問題。”
從黨的十二大至十四大的十年中,中央顧問委員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顧問委員會在黨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的領導下,為維護黨的團結和社會穩定,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為黨、國家和人民建立了新的歷史性功績。
(三)在改善黨的領導方式中加強黨的領導
“撥亂反正”任務基本完成后,鄧小平開始著手解決黨委權力過分集中和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等積弊。1980年,他多次提出:“我們要改善黨的領導,除了改善黨的組織狀況以外,還要改善黨的領導工作狀況,改善黨的領導制度。”要認真考慮黨在整個國家社會生活中的地位,黨的機關、國家機關怎么改革這些問題。
1980年8月1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專門討論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問題時,鄧小平強調要著手解決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問題。對此,他解釋道:“中央一部分主要領導同志不兼任政府職務,可以集中精力管黨,管路線、方針、政策。這樣做,有利于加強和改善中央的統一領導,有利于建立各級政府自上而下的強有力的工作系統,管好政府職權范圍的工作。”
在鄧小平看來,黨政不分問題常常與官僚主義問題糾纏在一起,嚴重削弱了黨的領導。他指出:“因為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壞,黨內確實存在權力過分集中的官僚主義。這種官僚主義常常以‘黨的領導’、‘黨的指示’、‘黨的利益’、‘黨的紀律’的面貌出現,這是真正的管、卡、壓。許多重大問題往往是一兩個人說了算,別人只能奉命行事。這樣,大家就什么問題都用不著思考了。”于是,“加強黨的領導,變成了黨去包辦一切、干預一切;實行一元化領導,變成了黨政不分、以黨代政;堅持中央的統一領導,變成了‘一切統一口徑’”。這些實際上都在削弱黨的領導。因此,鄧小平強調:“我們堅持黨的領導,問題是黨善于不善于領導。黨要善于領導,不能干預太多,應該從中央開始。這樣提不會削弱黨的領導。干預太多,搞不好倒會削弱黨的領導,恐怕是這樣一個道理。”
通過黨政分開改善黨的領導,從而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必然涉及黨和國家的政治體制改革問題,必須慎重和通盤考慮。1986年9月13日,經過長達六年的思考與探索,鄧小平在聽取中央財經領導小組匯報當前經濟情況和明年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時指出:“黨政要分開,這涉及政治體制改革。”“改革的內容,首先是黨政要分開,解決黨如何善于領導的問題。這是關鍵,要放在第一位。”
1987年10月,黨的十三大拉開了政治體制改革的序幕。黨的十三大報告明確指出:“黨政分開即黨政職能分開。”“黨和國家政權機關的性質不同,職能不同,組織形式和工作方式不同。應當改革黨的領導制度,劃清黨組織和國家政權的職能,理順黨組織與人民代表大會、政府、司法機關、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各種社會組織之間的關系,做到各司其職,并且逐步走向制度化。”“中央、地方、基層的情況不同,實行黨政分開的具體方式也應有所不同。黨中央應就內政、外交、經濟、國防等各個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決策,推薦人員出任最高國家政權機關領導職務,對各方面工作實行政治領導。”“黨對國家事務實行政治領導的主要方式是:使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變成國家意志,通過黨組織的活動和黨員的模范作用帶動廣大人民群眾,實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1989年5月31日,鄧小平在同兩位中央負責同志談話時強調:“十三大政治報告是經過黨的代表大會通過的,一個字都不能動。這個我征求了李先念、陳云同志的意見,他們贊成。”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鄧小平以及他高度贊同的黨的十三大報告都強調“黨政分開即黨政職能分開”,既不是后來一些部門和地方在落實中出現的截然分開,也不是弱化甚至放棄“黨”對“政”的領導,而是旨在通過黨政職能分開,在改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中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對此,習近平指出:“處理好黨政關系,首先要堅持黨的領導,在這個大前提下才是各有分工,而且無論怎么分工,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黨的領導地位和執政地位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權力是不可分割的。不能簡單講黨政分開或黨政合一,而是要適應不同領域特點和基礎條件,不斷改進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
四、強調中央權威及核心問題
關于“核心”問題,有學者指出,其內涵有三重含義:一是“核心力量”;二是“領導核心”;三是“核心領袖”。鄧小平關于“核心”問題論述有許多,且主要集中在“領導核心”與“核心領袖”這兩重含義上。與“領導核心”“核心領袖”相關的,還有鄧小平關于“中央權威”的論述。
(一)關于領導核心
鄧小平在反復強調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問題時,就明確指出:“四個堅持的核心,是堅持黨的領導。”“中國由共產黨領導,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由共產黨領導,這個原則是不能動搖的;動搖了中國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亂,就不可能實現現代化。”
黨的十二大提出“把黨建設成為領導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堅強核心”,在黨的十二大之后開始的整黨中,鄧小平也強調要“把我們黨建設成為有戰斗力的馬克思主義政黨,成為領導全國人民進行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堅強核心”。
(二)關于中央權威
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必須做到全黨服從中央,即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為此必須強化黨的紀律,維護中央權威。
1980年1月16日,鄧小平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會議上分析形勢和任務時指出:“為了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必須加強黨的紀律。”“一個黨如果允許它的黨員完全按個人的意愿自由發表言論,自由行動,這個黨當然就不可能有統一的意志,不可能有戰斗力,黨的任務就不可能順利實現。”鄧小平特別強調,在嚴格執行“個人必須服從組織,少數必須服從多數,下級必須服從上級,全黨必須服從中央”這幾條中,“最重要的就是全黨服從中央”。他說:“中央犯過錯誤,這早已由中央自己糾正了,任何人都不允許以此為借口來抵制中央的領導。只有全黨嚴格服從中央,黨才能夠領導全體黨員和全國人民為實現現代化的偉大任務而戰斗。任何人如果嚴重破壞這一條,各級黨組織和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就必須對他嚴格執行紀律處分,因為這是黨的最高利益所在,也是全國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
1988年9月12日,鄧小平在聽取關于價格和工資改革初步方案匯報時指出:“中央要有權威。改革要成功,就必須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沒有這一條,就是亂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不能搞‘你有政策我有對策’,不能搞違背中央政策的‘對策’,這話講了幾年了。黨中央、國務院沒有權威,局勢就控制不住。我贊成邊改革、邊治理環境整頓秩序。要創造良好的環境,使改革能夠順利進行。中央定了措施,各地各部門就要堅決執行,不但要迅速,而且要很有力,否則就治理不下來。”
1989年5月31日,鄧小平在同兩位中央負責同志談話時強調:“我們政治局、政治局常委會、書記處的同志,都是管大事的人,考慮任何問題都要著眼于長遠,著眼于大局。”鄧小平所說的大局,就是取信于民:“一個是組成具有改革開放形象的中央領導班子,使人民放心,這是取信于民的第一條。第二條是真正干出幾個實績,來取信于民。”“新的中央領導機構要使人民感到面貌一新,感到是一個實行改革的有希望的領導班子。這是最重要的一條。”
(三)關于領導集體的核心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鄧小平妥善解決了毛澤東的歷史地位評價和毛澤東思想科學體系建構的問題,實事求是地維護了毛澤東作為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核心的歷史地位,并肩負起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核心的時代重任。
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于1989年6月23日至24日召開,初步總結了正反兩方面經驗,對中央領導機構成員進行調整。于是,新領導集體的核心問題成為鄧小平思考和關注的焦點。
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召開前,鄧小平在同幾位中央負責同志談話時指出:“在歷史上,遵義會議以前,我們的黨沒有形成過一個成熟的黨中央。”“我們黨的領導集體,是從遵義會議開始逐步形成的”,并“始終保持了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領導集體”。“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建立了一個新的領導集體,這就是第二代的領導集體。在這個集體中,實際上可以說我處在一個關鍵地位。”“任何一個領導集體都要有一個核心,沒有核心的領導是靠不住的。第一代領導集體的核心是毛主席。因為有毛主席作領導核心,‘文化大革命’就沒有把共產黨打倒。第二代實際上我是核心。因為有這個核心,即使發生了兩個領導人的變動,都沒有影響我們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始終是穩定的。進入第三代的領導集體也必須有一個核心,這一點所有在座的同志都要以高度的自覺性來理解和處理。要有意識地維護一個核心,也就是現在大家同意的江澤民同志。開宗明義,就是新的常委會從開始工作的第一天起,就要注意樹立和維護這個集體和這個集體中的核心。只要有一個好的政治局,特別是有一個好的常委會,只要它是團結的,努力工作的,能夠成為榜樣的,就是在艱苦創業反對腐敗方面成為榜樣的,什么亂子出來都擋得住。”鄧小平還表示:“新的領導班子一經建立了威信,我堅決退出,不干擾你們的事。希望大家能夠很好地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很好地團結。只要這個領導集體是團結的,堅持改革開放的,即使是平平穩穩地發展幾十年,中國也會發生根本的變化。關鍵在領導核心。”
五、維護和增強黨的團結統一
1956年,鄧小平在做修改黨章的報告時指出:“黨章草案把‘維護黨的團結,鞏固黨的統一’列為黨員的義務,這個規定的理由,是十分明顯的。黨的團結和統一是黨的生命,不能設想黨需要一個不愛護黨的生命的黨員。”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鄧小平更是把黨的團結統一視為黨的生命,反復強調講黨性不搞派性、健全民主集中制、開好民主生活會、加強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等問題。
(一)強調講黨性不搞派性
1979年3月30日,鄧小平在黨的理論工作務虛會上指出:“為了促進社會風氣的進步,首先必須搞好黨風,特別是要求黨的各級領導同志以身作則。黨是整個社會的表率,黨的各級領導同志又是全黨的表率。”“如果黨的領導干部自己不嚴格要求自己,不遵守黨紀國法,違反黨的原則,鬧派性,搞特殊化,走后門,鋪張浪費,損公利私,不與群眾同甘苦,不實行吃苦在先、享受在后,不服從組織決定,不接受群眾監督,甚至對批評自己的人實行打擊報復,怎么能指望他們改造社會風氣呢!”
6月26日,鄧小平出席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四川代表團的討論會時講話指出:現在要培養接班人,要在我們這些人還在的時候,就是這些受過苦難、經過革命戰爭、有經驗的人還在的時候,找年輕的、合格的、不搞派性的人,盡早培養。這是個根本問題,是關系到我們黨和國家命運的大事。
7月29日,在接見出席中共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委員會常委擴大會議全體同志時,鄧小平強調:就全國范圍來說,黨的思想路線和政治路線確立以后,迫切需要解決的是組織路線問題,其中最大的也是最難、最迫切的問題是選好接班人。要趁著我們在的時候解決這個問題。選干部,標準有好多條,主要是兩條,一條是擁護三中全會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一條是講黨性,不搞派性。中國的穩定,四個現代化的實現,要有正確的組織路線來保證,要有真正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黨性強的人來接班才能保證。
8月9日,鄧小平在聽取中共天津市委領導人匯報時指出:擺在我們面前更大的問題是誰接班的問題。現在選接班人,要從四十歲左右、五十歲左右的人中選。標準好多條,主要是兩條,一是擁護三中全會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一是搞黨性不搞派性。
在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如此密集地講到選拔干部和培養接班人的標準問題,如此高度重視講黨性不搞派性問題,體現了其作為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高瞻遠矚和對黨的事業負責任的態度。
(二)健全民主集中制
1980年1月初,鄧小平閱胡喬木來信,信中談到在鄧小平提出堅持集體辦公制度的意見后,中央書記處、國務院各部已經實行集體辦公,希望鄧小平能在中央全會上就堅持集體辦公和改變冗長會議現象問題講一講。后來,鄧小平在2月29日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第三次會議上談到了這個問題,說:“我希望,從重新建立書記處開始,中央和國務院要帶頭搞集體辦公制度,不要再光畫圈圈了。書記處和國務院的某些工作,不一定全體成員都參與,有幾個人一議,就定了。有些事情可以一面做,一面報告政治局和常委;要上面討論的事情可以等,備案性質的就不要等。各級都要實行集體領導、分工負責。”
1982年黨的十二大召開,著重強調了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使黨內政治生活進一步正常化的問題。在黨的十二大通過的新黨章中,強調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首要一條就是:“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鄧小平在多個場合多次強調,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和國家的根本制度,也是最便利的制度,最合理的制度,永遠不能丟掉;我們黨之所以有力量,之所以能夠保持思想統一、步調一致,之所以能夠克服前進中的各種困難、完成各個時期的歷史任務,在組織上堅持實行民主集中制是一條基本的經驗。例如,1987年10月,鄧小平在會見外賓時指出:“民主集中制也是我們的優越性。這種制度更利于團結人民,比西方的民主好得多。我們做某一項決定,可以立即實施。”
(三)確立民主生活會制度
民主生活會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是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依靠領導班子自身力量解決矛盾問題、維護和增強黨的團結統一的重要方式。1929年召開的古田會議開展正確的黨內批評以解決各種錯誤思想,被視為民主生活會的初步實踐;延安整風運動可以說是黨的民主生活的成功實踐。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的建立,鄧小平則是首倡者。
1962年初,毛澤東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即七千人大會上著重強調“在黨委會內部只應當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問題后,鄧小平進一步提出“要重視黨委內部的互相監督作用”。他說:“我覺得,對領導人最重要的監督是來自黨委會本身,或者書記處本身,或者常委會本身。這是一個小集體。我們一些領導同志,同伙夫、勤雜人員等同志們編在一個黨小組里,那是起不了多少監督作用的。”“我想,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就是把領導人的主要的小組生活,放到黨委會去,或者放到書記處去,或者放到常委會去。在黨委會里面,應該有那么一段時間交交心,真正造成一個好的批評和自我批評的空氣。同等水平、共同工作的同志在一起交心,這個監督作用可能更好一些。”劉少奇此時插話建議,各級黨的委員會一個月之內要有一次黨內生活會,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鄧小平回應道:“不一定一個月,三個月有一次也很好了。”劉少奇聽后贊同說,一季有一次,一年四次也好,開黨內生活會,搞批評和自我批評,過黨的生活。毛澤東也表示贊同并補充道:“檢查工作,總結經驗,交換意見。”這是中國共產黨第一次明確提出“黨內生活會”的概念。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黨內政治生活逐步恢復正常。1980年2月,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明確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定期聽取所在單位的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評論。”“各級黨委或常委都應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交流思想,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民主生活會制度第一次在黨內法規體系中以位階僅次于黨章的準則的形式被確定下來。1992年10月,黨的十四大修訂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在第一章第八條規定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制度首次被寫入黨的總章程。
(四)加強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
加強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是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的重要保證。在不同歷史時期,我們黨提出新的政治任務時,總是對領導班子建設特別是對領導干部的思想作風提出新要求。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鄧小平明確指出,政治路線確立了,要由人來具體地貫徹執行,而由贊成黨的政治路線的人,還是由不贊成的人,或者由持中間態度的人來執行,結果不一樣。中國的穩定,四個現代化的實現,要有正確的組織路線,要有真正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黨性強的人來接班。鄧小平要求各級領導干部,首先是高級干部帶頭發揚艱苦樸素、密切聯系群眾的作風。
1980年12月25日,鄧小平在中央工作會議上強調:“要通過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全黨的組織性、紀律性。各級組織、每個黨員都要按照黨章的規定,一切行動服從上級組織的決定,尤其是必須同黨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這一點在現在特別重要。誰要違反這一點,誰就要受到黨的紀律的處分。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要把這一點作為當前的重點。”
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前后,新的中央領導集體形成時,鄧小平語重心長地叮囑:“進入中央最高層的每個成員,都要不再是過去的自己,不再停留在過去的水平上,因為責任不同了。每個人從自身的角度,包括自己的作風等方面,都要有變化,要自覺地變化。領導這么一個國家不容易呀!責任不同啊!最重要的問題是要胸襟開闊。要從大局看問題,放眼世界,放眼未來,也放眼當前,放眼一切方面。”“黨內無論如何不能形成小派、小圈子。我們這個黨,嚴格地說來沒有形成過這一派或那一派。”“能容忍各方面、團結各方面是一個關鍵性的問題。”“小圈子那個東西害死人吶!很多失誤就從這里出來,錯誤就從這里犯起。”
1992年年初,鄧小平視察南方,在突出強調抓住機遇加快發展、集中精力把經濟建設搞上去的同時深刻指出:正確的政治路線要靠正確的組織路線來保證。中國的事情能不能辦好,社會主義和改革開放能不能堅持,經濟能不能快一點發展起來,國家能不能長治久安,從一定意義上說,關鍵在人。帝國主義搞和平演變,把希望寄托在我們以后的幾代人身上。所以,要把我們的軍隊教育好,把我們的專政機構教育好,把共產黨員教育好,把人民和青年教育好。中國要出問題,還是出在共產黨內部。要注意培養人,要按照“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選拔德才兼備的人進班子。我們說黨的基本路線要管一百年,要長治久安,就要靠這一條。真正關系到大局的是這個事。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取決于黨的理論和路線的正確,取決于黨同人民的團結奮斗。然而,所有這些都離不開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這是一條重要的歷史經驗。改革開放以來鄧小平關于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思想既是中國共產黨的寶貴精神財富,也是新時代新征程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寶貴思想資源,值得認真研究和總結。
(作者:張健,南開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全國黨的建設研究會特邀研究員;要仲宇,南開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研究生。來源:昆侖策網【授權】,轉編自“毛鄧理論研究”,原刊于《毛澤東鄧小平理論研究》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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