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大家都對冒名頂替上學義憤填膺的時候,卻傳來這樣近乎荒唐、聞所未聞的事,革命軍人為國守家,光榮退伍轉業卻被11歲的孩子頂替就業,事實再一次沖擊了人們思維的底線。
一個算不上行政官員的小學校長竟有如此之能耐,確實值得我們深思,基層缺乏監管的權利,也能給社會誠信造成很大的危害,它是和頂替高考一樣十分惡劣的事件。首先是這個事件上上下下也涉及到很復雜的一個利益鏈條,因為入職公職成為公務員,是要占用國家公務員編制的,不是一個很簡單的事情。還要涉及到入職考試、體檢,還有每年都有考核等等。可能他們也是精心地找準了這樣一個對象。他就是利用張健在服役之時,會把檔案、身份證等從從民政體系里轉移到部隊,退役之后會再轉回地方,很可能正是利用了這樣的空檔期,實現了這樣的冒名操作。
對于頂替者邱之豪,對他的處理僅僅是開除公職。1999年冒名頂替時時年11歲,直到2006年18周歲成年,2010年達到22歲法定婚齡。2014年被害人張健“多方尋求說法”,邱之豪難道沒發現自己是冒充別人身份頂替別人“吃國家糧”?刑法第280條第1款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3款規定,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從該條來看,邱之豪或者他的校長父親又或者其其他有關責任人不僅僅免職和黨紀處分這么簡單,已經涉嫌偽造身份證件罪。
總而言之,這又是一起惡劣的影響到一個人命運的事件,希望這個和茂名頂替上大學一樣,能夠做一個系統的盤查,把更多的這些鉆空子的人給掘地三尺挖出來,得到應有的處罰。
作者:魯濤 單位:河北省滄州市滄縣捷地鄉政府 來源:昆侖策網【作者來稿】(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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