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理論探討是爭鳴先聲。作為“非公有資本”,民營經濟將與“公有資本”具有同等法律地位。這是何等的一件大事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實施對于應對“特朗普關稅戰”沖擊,保護國內產業鏈安全具有重大現實關切,同時也引起我們的經濟回眸:“公有資本”在性質上究竟是不是資本?!世事滄桑,巴山夜雨。流身吹裂北風門,遙識微微入朝火。民營經濟發展不唯“市場”;公有制生產同樣不唯“形式”,其更加注重內容和實質。為了避免為“資本”虛名所害,我們必須穿透經濟概念迷霧,澄明公有資本社會主義之“實”。
5月20日起,中國首部民營經濟法將正式實行,以立法明確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將平等對待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破除對非公有制生產的歧視性限制。“公有資本”“非公有資本”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經營是《民營經濟促進法》倡導的時代主旋律。那么如何理解“公有資本”,顯得格外重要。倘若“公有資本”是資本,那民營企業該如何定位?民營企業家是否要以資本家自居?等等。這些新話題將帶給我們巨量的理論新思考,也令我們憂心忡忡于“民營經濟發展”是否將成為社會主義發展的“阿喀琉斯之踵”。必須將分析視角拉回“資本”這個老話題。鑒于此,“公有資本”究竟是不是資本,究竟該如何領航公有制生產——機制機理何在,即令人倍加關切。筆者嘗試為之“理論釋謎”。
(一)關于形式邏輯
“公有資本”是不是資本?這不是個邏輯學問題,不是“白馬非馬”式的爭論,而是歷史、思維、語言的當下場域問題。這不是概念的問題,而是范疇的問題;概念通過屬性定義保持相對穩定性,范疇依賴自身歷史實踐呈現動態的開放性。同樣,這也不是發生在形式邏輯與辯證邏輯之間的“邏輯學無謂之爭”。須知,我們要破除的不是形式邏輯,而是要打破“形式主義的抽象推理”,探求“革命的形式邏輯”。
毛主席教導我們:研究哲學,也要研究形式邏輯;“它是一門獨立學問,大家都要學一點。”“詭辯論就是折衷主義”,因為沒有內部聯系,搞超階級、超歷史的邏輯推理。從而,“說形式邏輯好比低級數學,辯證邏輯好比高等數學,我看不對。形式邏輯是講思維形式的,講前后不相矛盾的。它是一門專門科學,同辯證法不是什么初等數學和高等數學的關系。數學有算術、代數、幾何、微分積分,它包括許多部分。形式邏輯卻是一門專門科學。任何著作都要用形式邏輯,《資本論》也要用。”這令我們明白明確形式邏輯革命內涵的重要性,它并非純然工具性的語言技巧。
那么,形式邏輯有沒有階級性呢?有人認為,作為普遍適用的工具,它斷然沒有階級性的。所以,這里仍然需要引入形式邏輯的類型學辨識:一曰革命的形式邏輯;保守的辯護的形式邏輯;反動的形式邏輯。很明顯,三者不是一回事。我們不能用“普世邏輯”和“超階級”視野束縛革命的形式邏輯。
現在,可提出辯論賽的一個題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社會主義”與“公有資本是資本”是否作為同一類型的邏輯?顯然不是。在我個人看來,前者是科學認識論,后者是詭辯術;或者說,前者屬于“道”層次的話題,后者屬于“術”層次的話題。它們完全不能相提并論。
問題究竟出在哪兒呢?從詞語構成的角度看,兩者似乎遵循的是同一種邏輯,但為何一個就是科學的,一個就是詭辯的呢?這就是革命的形式邏輯與保守的辯護的形式邏輯之間的差別。我們如果按照保守的辯護的形式邏輯,也即傳統的形式邏輯來理解和定義事物的話,就很容易得出荒誕的結論。“白馬”可以是“馬”,但“田雞”卻不是“雞”。用我們中國話來說,這其實就是“名”與“實”之爭。傳統的形式邏輯往往只關注“名”,且以“名”定義“實”。然而,“名”與“實”一定總是一致嗎?是否要考慮“名”后于“實”或“名”先于“實”的情況?當我們對事物的討論僅停留在傳統形式邏輯上,那概念將成為認知與實踐的囚籠,這就是因“名”害“實”。
因此,在面對現實的復雜問題時,純粹邏輯的辯論已然沒有意義,要進行“革命的形式邏輯”,而關鍵在于“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于“公有資本”,我們應當摒棄掉拆分詞語的理解方式,立足我們所處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公有資本”就是它的產物,是同樣具有過渡性質的。
(二)什么是資本
傳統的形式邏輯下定義的方式是“屬+種差”,即找到事物的本質屬性和其區別于同屬其他物種的本質特征。目前,對“公有資本”的誤解則是基于這一方法。讓我們以傳統的形式邏輯考察一下公有資本的定義,看用這種方式能夠得出什么樣的定義。
那首先就要確定“資本”這個“屬”的定義。我帶著大家老老實實去AI搜索“資本定義”。用DeepSeek工具簡單搜索一下,經過提煉,我找出其中有價值的三條定義:
一是“資本是自行增殖的價值”。用代入法解方程的方式,把“公有資本是資本”的命題意義代入,則得到這樣的公有資本定義:“公有資本是帶來公有剩余價值的社會主義價值”。它的意思是:公有資本作為資本的一種類型,它也是價值,是價值的一種。
二是“資本是生產要素”。這同樣代入“公有資本是資本”的意義,我們得到了西方要素論學派所屬意的答案:“公有資本也是一種生產要素”。這樣在市場經濟中,公有資本、私有資本似乎可以平起平坐了。它們同樣都具有經濟資源屬性;從金融與會計視角看,它們都具有增值驅動的社會性功能。
三是“資本是權力”。又或者說,資本是“貪墨資本”,是“財產就是盜竊”意義的占有權力。像皮凱蒂在《21世紀資本論》中指出的,資本回報率(r)長期高于經濟增長率(g),即r>g導致財富加速向資本所有者集中。這是權力的社會集中。它認同勞動價值論的基本原理是:勞動創造價值,資本家不是勞動者,不創造價值。只是將上述原理揭示成“權力機制”,一言以蔽之,資本以權力“貪墨”勞動,一旦資本失去權力,則無法“貪墨”(如馬斯克的觀點)。這導致公有資本的出現乃是“突然性的一個代入”,乃至是“強行代入”。強行的結果:“公有資本是社會主義權力”。
這種定義方式的邏輯是“公有資本”就是公有的“資本”,“公有資本”從屬于“資本”。因此,對于“公有資本是不是資本”的問題,要從對“資本”的概念分析入手。可見,形式邏輯關注的是概念、判斷和推理,這種方式預設概念具有某種固定的、不變的本質。然而,“資本”是個范疇而非概念,其內涵也是不斷被動態建構的。目前,出現在我們視野中的“資本”的定義則是基于過去歷史發展的結果,這個結果并不是從社會主義國家走過來的。“公有資本”從屬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其背后的線索是“社會主義生產—公有制—初級階段的公有資本”,是具有過渡性和暫時性的范疇。而目前“資本”這一范疇則是從資本主義的歷史中走來的,其定義內嵌著私有制下資本對勞動的支配關系、價值增殖的無限目的性以及社會權力的集中化邏輯。倘若我們忽視這個鏈條,將“公有資本”簡單納入“資本”屬概念,就會不自覺地用私有制資本的本質屬性來框定社會主義條件下的特殊經濟范疇。這不僅會模糊“公有資本”作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分配方式的過渡性本質,更會掩蓋其背后“社會主義生產—公有制”的制度規定性,最終導致將公有制生產關系與私有制生產關系的本質區別降格為經濟形式的表面差異。
所以,“公有資本”不能是“資本”,也不會是“資本”。對“公有資本”的理解,不能是形式邏輯的“屬+種差”,而是必須回到其生成的歷史母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實踐場域中把握其本質,它不是資本主義“資本”范疇的邏輯延伸,而是社會主義為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在初級階段對資本范疇的革命性改造。
(三)分析結論
市場經濟的原生態是私人資本占分配蛋糕的大額,而公有資本占小額。公有資本加速了競爭和壟斷的共生矛盾。一言以蔽之,說公有資本借用了傳統資本形式,成長為“社會主義資本”,那不過是對無產階級專政下“資產階級法權復活”最生動的形容。為資本設置紅綠燈,就是為“社會主義資本”設限。它亟待要求我們打破“資本漫天飛”知識讀法。資本是要被否定的!否定資本的乃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生產,這一點是任何網絡輿情無法動搖根本的。
AI搜索是把一些老生常談的東西精心集成,它本身不具有分析矛盾的功能,是徹頭徹尾的“知識讀法”。AI搜索打破了“保守辯護的形式邏輯”。如果“公有資本”是“資本”,那么公本和私本就沒有區別!進一步,設若公有資本也是“資本生產關系”,則公有制生產和私有制之間也就沒有重大區別,它們的區別僅僅是經濟形式上的!有網友從歸謬法的路徑上演繹了“公有資本是資本”的固有屬性:如果否定公有資本也是資本,就無法解釋為什么掌握公有資本的人會異化,且異化后的行為和資本家一樣。當然,更多網友傾向反對這一演繹,提出警示性意見:“公有資本【是或不是】資本的揚棄”“公有資本【是或不是】對資本功能的某些剝離”“公有資本【是或不是】資本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用”“公有資本是或不是【虛幻共同體】共同利益的一種表現形式”。
史學家并不這樣看問題。史學家認為:公有資本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市場經濟體制特定的“社會分配權”范疇,是“市場體制的按勞分配”的一種迂回安排。真正意義的按勞分配是列寧所說的“計劃體制的按勞分配”,即作為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的基本分配制度。所以,鼓吹競爭領域的“公有資本退場論”,恰恰暴露了私人資本的學術野心:把市場配置資源,視為私人分配權的理論專屬。
回到現實,特朗普政府發起的關稅戰,其矛頭直接指向我國公有資本主導的戰略性產業,試圖通過打擊公有制經濟根基動搖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在復雜的環境中,要“不畏浮云遮望眼”,唯有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才能穿透形式邏輯的迷霧。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語境中,“公有資本”絕非資本主義意義上的“資本”。設若公有資本是“資本”,社會主義直接占有者(社會主義剩余的創造者——國家和集體)即失去和勞動者群體結盟的社會生產協作條件,它將蛻變為“公有制的經濟蛀蟲”。
然則,其存在前提、運行目的與制度約束均與私有制資本存在本質差異。相應地,我國民營企業家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其經營活動始終置于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框架內,與黨和國家的發展方向高度統一。這決定了黨對民營經濟的領導絕非外部強加,而是基于中國國情的必然選擇。堅持有為政府,堅持黨對民營資本的有力領導,堅持在形式邏輯與辯證思維中實現對民營產業健康發展的正確引導和經濟促進,這在當下顯得尤為緊迫和重要!
(作者系江西省《資本論》研究會研究員;來源:昆侖策網【原創】,作者授權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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